1月23日,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发表了题为“加密资产导引”的指导文件。
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关于加密货币的文章的既定目标是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关于该主题的监管清晰度。本文提出的关于加密货币的指导期定于2019年4月5日结束,之后将发布带有最终指导的政策声明。
在该文件的介绍中,FCA宣布最终版本旨在“帮助市场参与者了解他们使用的加密资产是否在监管范围内。”监管机构解释说:“这将提醒市场参与者注意相关问题,并应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他们是否需要获得授权,以及哪些规则或法规适用于他们的业务。”
FCA概述了加密资产和适用的英国法律的各种可能定义。特别是,指导文件指出,加密资产可被视为国家监管活动令(RAO)下的“特定投资”或金融工具市场指令II规定的“金融工具”。监管机构还提到这些资产可以通过电子货币条例或支付服务条例进行监管。
FCA的加密资产指导将加密货币分为三个潜在的类别,即交易代币、证券代币和公用事业代币。所谓的交易代币是那些“不是由任何中央机构发行或支持的,旨在用作交换手段”的代币。
另一方面,证券代币是可能属于国家监管活动令并且属于FCA法规“范围内”的资产。最后,公用事业代币指的是允许用户访问产品的代币,但不授予与证券代币相同的权限。
正如Cointelegraph去年12月报道的那样,FCA随后透露它正在调查18家公司使用加密货币的情况。同样在12月,英国税务局在经过漫长的咨询期后,公布了第一份针对私人加密货币持有人的详细税收法规。
作者:Adrian Zmudzins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