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历的马年,因为闰九月,所以过年便迟一些,而春天似乎就早一些。
以前过了年,慢慢的才立春,新枝新叶刚有了点样子,有了春天暖意融融的意思了,突然却又冷起来,叫人晓得春寒料峭丝毫不比冬寒刺骨好过。现在则不同,过年前便已经立了春,几场寒风都在年关的热闹里折损了威力,待得归家又离家的乡愁一过,长江以南,任哪一片土地上,都是叫人兴奋且欢喜的春意。
比如说我现在工作生活的这个小城市,成都以西的邛崃,在我结束了匆忙的假期,跋涉了上千公里路程再次回到她怀抱中时,所用来为我接风洗尘的,便是一个一个暧昧的夜,一场一场柔暖的风。
我本是个极爱到处走动的人,因独自的行走,是一种最经济便利的独处方式。每日每日为工作所累,特别的需要在一种安静的环境里放松。也不是一定要求天地万物皆寂寞无声,只要能暂时的从种种纷扰里跳出来,也还是能感到潇洒自在的,就像孙大圣在生死薄上销了号,从此跳出三界以外、不在五行之中一样。
因为纬度的原因,相比起老家(湖南常德),邛崃的夜来得要迟一些。电话里妈妈常常惊讶于同样的时间,为什么我这边还没有天黑,她那里却早已经看不到人。这个问题,如果从地理学的角度去解释,那就只剩一个纬度可以讲,干巴巴不吸引人。要我说,这个问题的回答,最好是少一点科学精神,多一点浪漫主义。
为何这边的夜来得要晚一点呢?因为夜色更美啊,而所有美的东西,都是需要耐心等待的。
熬过了漫长的八小时上班时间,六点下了班,晚饭吃了,又走了一段路,各方面状态都调整到最好了,夜也就慢慢来了。
怎么来的呢?最先是路灯亮了起来,街道两旁的半空,便仿佛有一朵一朵的花在盛开,淡黄色,花心的地方一点白的微光,同天的颜色一样,不起眼也不引人注目。然而不知怎么,天色皆一点一点暗下去,灯光又一点一点明亮起来。柔和的灯影是朦胧的一团,皆从高处洒下,宛如晨辉,所照耀到的一切,无论尘土、树的枝叶,还是人的脸庞,都生动而有情。更不消说妙龄的少女从灯下走过,窈窕身段与精致面庞如何为灯光渲染成梦一般的恍惚,而气息的活泼以及幽香的淡远,又如何将人从恍惚里拉回,空对了那已经远去的背影,无端生出一种惆怅来。
“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对的,这种不入凡尘的意境,就是一个夜、一盏灯以及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便能给予的,是造物主之无尽藏也,何其快哉!
若嫌这样的夜太过静谧了些,那也可以往人多的地方去,世俗的热闹和嘈杂,同样也是可以满足一个人对春夜的期待的。
很多人对邛崃不熟,甚至连这两个字的读音也念不准,所以要想把这小城市里我所喜欢的夜介绍清楚,让别人的所读所思最大程度上如我的所见所感,最好的办法还是由我——写这文章的人——领着他们也体验一回我等待夜的过程,以及我走过的夜路。
我的单位在一条南北向的街上,街名因循了方位,叫做南街。沿着南街往南,不用走多远,便可经由一个路口进到一条东西向的大街上,那条街不叫西街而叫天庆街。天庆街往西走不远,到第一个十字路口,也即本地人所谓的校场坝附近、七星街街口,便可看到我所谓的“世俗的热闹和嘈杂”。
常年据守街口、无论春夏秋冬皆支了摊做生意的是一家烧烤店,以前规模很小,记忆里是几个年轻人在做买卖,几张小桌子,几个零星的主顾。现在桌子早沿街摆成了一线,坐满了同样欢喜春夜的食客。或者是本地人,趁着过年,朋友亲戚们小酌并小聚;或者就在附近住着,屋子里坐久了嫌少点生气,出门来透透风,感受感受春天的气息;或者也有远道而来的归人,比如我这样的他乡来客,只为寻一抹春情……无论何种人,无论是何种理由,此时此刻,他们都在一个地方坐下,吃着不同味道的烧烤,喝着不同度数的酒,说着不同口音的话,谈着不同内容的故事,然而都感受着同样柔暖的微风,并沉醉在同样迷人的夜色之中。
天气是微微凉的,然而不寒;风是轻柔的,不冷,像是恋人的抚摸;建筑物与树木投下的阴影,浅淡而不浓重。一切都是蓬蓬勃勃的,有着属于春天特有的活力。
对于我来讲,有这红尘的颜色与市井的滋味,便可得到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大城市固然繁华,然而光怪陆离的颜色和太过小心得体的人情,都缺少一种自然而然的柔和,能将一个寄身其中的人完全融化,Ta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点什么坚硬的内核,还固执地守候着一种清风明月。而这春夜总姗姗来迟的、名字叫做邛崃的小小的城,最是懂得“适可而止”与“恰如其分”的含义,任你走在哪一条街道,任你处在哪一种光影里,都能清晰的感受到自我的存在,同时也看到存在了你一切的那个真实的世界,所感与所见,相互支持然而各不干涉,城作城的妩媚, 人成人的多情。
也许再多的文字也难于将这之中的一点情绪说清,假若你同我一样,刚好生活在我所赞扬的这座城市里,并且还爱走点路,那么在春天,任选一个晚上,到任一个地方走走,便可明白我的文字是怎样的无力、城市的风景又是如何的迷人。
——全文完
绍楠,2015年2月于成都,邛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