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五点时分,天蒙蒙亮,又刚刚好。它不像日暮,那么匆匆忙忙,太阳着急着回家。它也不像深夜般那么死沉。这样,像是阴天,但不是那么灰暗。偶尔,有几声麻雀的声音敲打那么几下;偶尔,还有几声狗吠;偶尔,还有几个晨练的老人。我想,此时的空气是最好的,放在那玄而又玄的小说中,这算不算“灵气”呢?整个人被这样的气氛包围着,真正体会到了“凉爽”的意义。东边的天空红彤彤的,就像太阳西斜时那般,但是,日出总比日暮的寓意要好。
出去走几步,好像一切都是那么活灵活现,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看着硬帮帮的柏油路,也显得柔美起来,它通向哪里已经不重要了。这样看来,穿一双平底软底鞋出来是最正确的,软绵绵,心思也是和和美美、丝丝絮絮。如果你穿一双皮鞋或者高跟鞋,就会影响此时的气氛,发出那“咯噔咯噔”的声音,就会与这样的气氛格格不入,甚至打扰了这里的“精灵”,是得不偿失的。
出去走几步,在乡间的土路上,初秋时,土地还算松软,空气稍微有点凉,但也是欣喜的。这样的黎明是珍惜的,看着绿油油的庄稼地,一眼望去,加上这蒙蒙亮的颜色,好像明白了大自然本宗的颜色或者意义。感觉有风,却不知道风从那个方向吹来,那种抚摸的感觉,让我感觉到儿时母亲的疼爱,想起了与爱人的调情。路过几处坟墓,也不是那么恐怖,完全被这样的情景融化。
此刻,乡野或者城邦,都有一种境界,不管是柏油路与路灯的搭配,还是土路与野草的搭配,都经过这蒙蒙亮的调和,更加的有种说不出的宁静的美,这种美短暂又不容有其他声音来打破。有些东西,确实是只能体会不能意会的。
难得今天起的这么早,难得不辜负我的失眠。黎明五点每天有,但是,春夏秋冬气候的不同,是很难感受到这样的气氛的。刚过一刻钟,你就会被强行从那如痴如画的境界中抽离出来。好想能坐下来,就像陪在父母的身边,妻子的身边,好好的聊聊天。这样闲暇的时间不多,这样能让人沉下心来的时分不多呀。
六点多了,那样的时光慢慢远去,那么短暂,那么的舍不得。好像一个恋人的离去,心里不是滋味。
回味一番,后悔不已,当时我该带一包烟多好,再有一杯茶,即使是砖茶也可。对,再来一条藤椅,一本书……。释然一笑,这样的妄想,岂不是比幻想亿万财富更加奢侈吗。
嘈杂的世界将要来临,上班的挤公交车,田间地头慢慢有了人影的晃动。谁家的小孩又尿床了,被老妈臭骂一顿。一个精神抖擞的小伙子,穿着一条被太阳常年暴晒泛白的红背心,早早出现在地头上,兴高采烈的眺望着西边那条路,我化身一白胡子老汉出现在他身旁问他:“嘿,哥们儿,你这么早,等谁呢?”
他就像一只大白鹅,努力地伸长脖子瞭着远方。没有回头说着:“黎明刚过,我等早晨呢。”
我被说的一头雾水,“早晨?你女朋友?”
他还是没有回头看我一下,“嗯,是啊,她是早晨。”
我生气了,完全被他的无视生气了,“小伙子,你回头看看我,会吓你一跳的,我会吓你一跳的!”
他还是没有看我,却低下了头,沉默了片刻,他说:“她死了,死在了黎明之前,早晨死在了黎明之前。你看,远处的那个坟头就是她,我只能在这看看她。”说完他指着远方。
我听完倒是一抖擞,我努力的平静着心,“那你、那你为什么不过去看看呢?”
“嗨,这是我的地,我还要除草呢,哪里顾得上,这样也挺好,她知道就可以了。”
“我要走了小伙子,黎明之后才是早晨,你这时间对不上。”说完我消失了。耳边细细微微地有人说着:
“我这有烟,还有一本《三国演义》,没有藤椅,那得去南方。”
可是,时间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