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段时间自诩为“文学爱好者”,现在不敢这么说了,又傻又不自量力,想看的书越来越多,但看的书却是越来越少。回想起来,我也能说说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十多年前,我在看什么书呢?
《鲁滨逊漂流记》
县城是全国有名的穷县,我生在在这县城下边的一个小镇上,但比物质上的穷更进一步的是,这里的文化消费长期几乎为零,书本消费更是如此,书店都没有一家。整个小学阶段,我至今能想起来来的“课外读物”,就只有五年级时班里有人带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而我竟幸运的借到了,用一个晚上看完了。无论整个小学接触了多少书本上所说的中小学生必读书目,我真正看过的只有那一本。但看完了就是看完了,鲁滨逊的精彩,似乎并不能吸引我去成为一个乘风破浪的“海贼王”。
《热爱生命》
上初中以后,能骑着自行车去远一点的地方了,但更重要的是偶然的看到了高中的教材,上面有一篇叫做《热爱生命》,以篇幅来说,那可是比初中任何一篇课文都要长啊,但我却看得津津有味,在初中即将毕业的时候,第一次走进了真正的书店,买下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为他所描写的生命、荒野所吸引,看了一遍又一遍。那段时间,也喜欢马克·吐温,买了他的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不过,那时的我还能被书中的趣味逗笑。那时也喜欢散文,所以第一次接触了泰戈尔,但对散文和诗歌的鉴赏却也止步于此。(后来在苏联的小说中一次次的被更惊人的生命力所震撼。)
《牛虻》
说来不可思议,我第一个看书最多的时期,竟是在备战高考的时候,高中在县城,学校门口就是书店,书店楼上就是图书馆。在高二和高三上学期,竟看了有二三十本书,高三有段时间流行起日本的推理小说,班里隔三差五有人买,而我几乎是趁着晚自习的时候把每一本都看完了。学校的图书馆只能接到名著,但记得起来的也只有《欧也妮·葛朗台》这一本了。印象最深的是《牛虻》,每天中午吃完饭然后在书店站四十分钟,用了一个多星期看完的,有一次还差点忘记去上课。牛虻算是我所崇拜的第一个文学角色,他留给我的印象一直持续到大学时期,后来又看了两遍,再加一遍英文版,文学类的书,就属这本看的最多。
《乌合之众》
大学入学的时候,学校请了俞敏洪来给新生做演讲,两个多小时的内容只模糊的记住了“大学生要读400本书”,虽然这个目标直到毕业都没完成,但看的书确实比以前多了。不知为何,大一的助班给我们推荐了《潜规则》这本书,但大一阶段让我真正印象深刻的却是《乌合之众》,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内容却受用至今。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相信这样一件事情:在人的不同阶段,总有书向你打开。不过这本书或许不适合大一新生也说不定,毕竟我后来不参与各种社团、聚会,或多或少是因为这本书,因为大众心理学研究为你说明这么一个道理:在群体之中,人会失去自我。
大学之后,看的书确实多了起来,但想看的书也更多了。范围从小说、社科、历史、哲学,甚至也看一点诗歌,虽然还是没看进去,也开始喜欢中国古典文学了,虽然文言文是硬伤。不过看书是个长久的活儿,是一次没有尽头的马拉松,而且可以随时起步,随时休息。重要的不是尽头,而是沿途的景色,还有路上的自己。而且,只要走下去,总能在路上遇到刚刚好的那一本,让自己继续走下去。
Ps:因为看书不求解,而且不喜欢做笔记,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看了就过了,比起从书中获得多少知识、经验的人,看书于我,也许真的只是时间的消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