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弗里德曼诞辰百年,也是奥运会开幕的日子,以自由学派的观点,国家就是自由的敌人。从部落到城邦再到国家,中国历史上缺的,恰好就是城邦这一段,直接就是大一统了,所以让中国人理解自治,理解国家的不必要性,就跟要了他的命差不多。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人,这个顺序,怕是改不了了。悲催的。
我对奥运会及此类非商业体育项目一向排斥,很简单,奥运本身就是法西斯主义象征,国家至上,荣誉至上。一个人如果被荣誉和国家利益气迷心到把人生最好的时光牺牲,在我看什么结果都叫活逼该。至于假输,比赛目的是嬴,有机会不用也是SB,和奥运精神不符那是这精神本身有问题,规则也有问题。
更快更高更强,人体机能是有极限的,几个人冲击极限有什么意义?对运动员个人来说,如果没有商业利益,这种训练对身体的伤害有必要吗?对于非运动员的大中小学生,体育达标合理吗?如果肾上腺素能开发体能,为什么不合理研究利用?以食进补能接受,这道理不是一样?
对于非职业运动员,你赶脚一个人,在没有任何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只为了荣誉,每天在训练场,机械重复几个小时,还得随时冒着伤筋动骨瘫痪丧命的风险,这人得有多偏啊?什么支撑了这种偏执?奥运精神。至于有人说体操跳水的观赏性,你们谁吃饱了撑的,从双杠上转两圈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