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一个人一旦坐了牢,即使将来刑满释放,他的后半生就基本已经注定了。古代犯人身上是要刺字的,一朝为犯人,终身是烦人。今天就算不刺字了,但那个隐形的标签始终是存在的。
Google了一下美国的情况,美国人也不能免俗,大部分雇主倾向于认为有前科的人靠不住。但有些州还是制订了限制歧视的法律,以追求某种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
这真是极大的不公平,有些人是会改过自新的,但他们却没有这样的机会。他有前科,公安局摸排类似案件的时候总会优先“照顾”他。他有案底,就业机会大大受限,失业的窘境又容易把他们再次推向犯罪的恶性循环。
大道理没错,问题是,如果你的身边此刻就有一个有前科的人,你会放心自己的孩子和他玩耍吗?
这真是一个道德的两难。
题外话:西方人相信人性本恶,所以他们提防有前科的人也就算了;可中国文化是宣称人性本善的,如何解释我们彼此的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