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有执行解决方案的动机
解决冲突的第三法使孩子有了更大的执行决策的动力,因为它使用了参与原则。与被他人强加给自己的决策相比,一个人会对他自己参与制定的决策有更大的执行动力。
尽管第三法不能保证孩子总是会积极地执行双方约定好的冲突解决方案,但是它确实大大增加了孩子执行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孩子会觉得经由第三法制定的决策,也是他们的决策。他们对一个解决方案许下了承诺,并感到有责任使它付诸实现。一个更令孩子们感到满意的事实是, 父母不再试图以孩子的失败为代价来换取他们的胜利。
二、更有可能找到一个高品质的解决方案
第三法制造的方案,更有可能被双方接受和实施。除此之外,三法还比第一法和第二法更容易产生高品质的解决方案,更具有创造性, 在解决冲突时更为有效: 能同时满足父母和孩子需求的解决方案,使每个人都觉得满意。
这里就有一个使用第三法解决了父母和两个小女儿在电视噪音事件上的冲突。这两个女孩喜欢在吃饭的时候看电视。其中的一个女儿说,她们关掉声音也一样可以欣赏电视节目, 只看画面就可以了,所有人都同意了这个解决方案。这真的是一个新奇的解决方案。虽然对于另一个家庭的孩子来说,可能无法接纳这个方案,但在这个家庭却成功被大家接受。
三、第三法发展孩子的思考能力
第三法能够鼓励实际上是要求孩子进行思考。 父母在对孩子发出信号:“我们有一个冲突, 让我们共同来动脑筋想想找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第三法对于父母和孩子来说,都是一个心智练习。它差不多像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拼图游戏,要求同样的“全面思考”或“找出答案”。在家中使用第三法的孩子的心智能力,会优于使用第一法和第二法的孩子。
四、少了敌意,多了爱
任何两个人在一件事情的解决方案上达成共识时,他们自然很少会产生想法和敌意。实际上,当父母和孩子经过努力,“共同解决一个冲突。找到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这个时候他们常会对彼此产生深的爱和亲情。如果冲突能够被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所解决,就能使亲子之间更加亲密。他们不仅因为解决了冲突而高兴,而且他们每个人都因为自己没有输而感觉甚好。最终,每个人都满怀温情地感激彼此,感谢对方愿意考虑自己的需求和尊重自己的权利。这样一 来, 第三法就加强并深化了双方的关系。
五、要求较少的强制执行
第三法几乎不需要什么强制执行,因为一旦孩子同意了种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他们通常就会去执行它。某种程度上,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被迫接受一个不利于他们的解决方案,因而他们对此感到感激。
使用第一法的时候,强制执行通常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父母的解决方案通常是孩子无法接受的。对于不得不执行解决方案的人来说,解决方案越不能接受,强制执行的需求就越大一唠叨、 利诱、提醒、骚扰、检查,等等。
六、第三法消除了对权力的需求
“没有输家”的第三法使得亲子双方都无须再使用权力。第一法和第二法会引起权力斗争,而第三法却带来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姿态。父母和孩子不再彼此斗争,而是相互合作,同心协力去完成同一个任务。因此,孩子不再需要发展任何对付父母权力的方法了。
在第三法中,父母既尊重孩子的需求,同时也尊重自己的需求。这种方法向孩子传达的意思是“我尊重你的需求和你满足自己需求的权利,但是我也尊重我的需求和我满足自己需求的权利。让我们来试着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
七、第三法触及真实的问题
当父母们使用第一法时, 他们常常没有机会发现真正困扰孩子的是什么问题。有的父母快速得出解决方案,然后运用他们的力量去实施这些快速解决方案。这个时候,父母就阻碍了孩子表达他内心深处的情绪,而这些情绪是决定他当前行为更为重要的因素。因此,第一法阻碍了父母触及更根本的问题,使他们无法为孩子的长期成长与发展,贡献更为重要的力量。
与之相反,第三法通常会引起一串连锁反应。 孩子被允许认真地考虑,想想什么是引发了他特定行为的真实的本质问题。一旦真实的问题暴露出来。冲突的合理解决方案常常就会浮出水面。
第三法实际上是个解决问题的过程:它通常使父母和孩子能够首先确定真正的问题,这使得他们有更多机会找个解决真正问题的解决方法, 而不是最初的“表面”问题。表面问题常常肤浅的,只是问题的征兆。
【读书笔记】《PET父母效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