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又经过那片草地,差点想起不来我何时何地曾来过这里。我坐在公车上发了半天的呆,恍然想起那竟是我初恋终结的地方。
穿过校园里寥落的夏景,被校礼堂的喧天乐响吓了一跳,我驻足听了会儿,原来是毕业晚会。又一想,好像我也是这这毕业大潮里的一份子,最可有可无的一份子。
很多人都在怀缅,在学校里熏陶了十六年甚至更多,这么突然说走就走,要说舍得,谈何容易。只是,又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二流大学本科毕业,浑噩蹉跎了四年的时光,知识远见决断力没长一点,白长了几斤膘。回头一想走过的日子,依旧印象深刻的不过那年那天,因为谁出了丑。
太多人平平无奇,要故事都跌宕,怎么可能呢?我在心里嘲笑一声,继续朝寝室走,恍惚想起回来时经过的那片草地,心里有什么东西咯噔一下,好想哭。
和初恋的结识是在一场社团聚会上,彼时我刚上大一没多久,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因为活动需要凑巧找到初恋帮忙,他在一大帮人的起哄中走过来,脸红透了。我冲他笑一笑,他结结巴巴地跟我自我介绍,说他叫乐阳,音乐的乐,阳光的阳。
活动结束之后并没有什么回音,大约一周之后,遥远他乡跋涉而来的我水土不服,病恹恹地在寝室窝了两天,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然后收到了一个包裹附一封信,信的内容十分简单:老家的偏方,专治水土不服。乐阳。而那个包裹里,是不大的一罐头蜂蜜水,其中泡着些大小不一的梨块儿。
我喝了三天的蜂蜜水,拉肚子脱力的症状果然消了。
又接到陌生电话,是乐阳。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倒很是平稳,问我怎么样了。挂了电话我才反应过来,他不该知道我的手机号的。
大约每到一个新地方,我都要病那么几回才能适应,水土不服之后才过了一个星期,我又光荣地感冒了。那段时间百无聊赖地,连药都不想吃,只虚弱地发了个说说证明我还活着。当天傍晚就又接到乐阳的电话,说他在寝室楼下等我,我趿着双拖鞋就下去了,看见他抱着个挺大的保温杯在树下站得笔挺,见我走过去,那腰杆似乎颤了颤,将保温壶递给我,话又讲不利索了:“姜…姜…姜汁可乐,治…治…治感冒的。”
我问:“你哪儿弄得?”
“自己熬的。”
我有些不相信,寝室的电压连我半大的吹风机都带不起来,能带起来一个电磁炉或者高压锅?
他挠挠头:“你别问这些,只要有心,哪有做不到的。”
感冒拖到最后终于好了,我到底还是去诊所挂了两天的水外加拿了一堆药,但那一保温杯的姜汁可乐却是比感冒灵要温暖数倍的东西,我之后的每次感冒,它的味道总让我记忆犹新。
接连两次生病之后,我总算意识到自己身体素质太差的事实,决定每天晚上跟舍友一块去操场跑步。
顺着跑道跑了一圈半,就迎面跑着过来一个高大峻拔的身影跟我打招呼,还是乐阳。我跑得慢,之后每圈都能遇见他两到三次,偌大的操场,这么多跑步的人,就他一个逆着跑道跑,还真是挺赚回头率的。
两个月后,我生日前夕,乐阳约我出去在操场散步,走着走着跟我表白了。
我就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会等明天我生日的时候告白。”
他似乎有些紧张:“我…我不知道你的心…心意,怕明天搞砸你的生日宴。现在在这里,你就是想拒…拒绝我,也不用有太多顾…顾虑。”
我当时其实并不清楚自己的心意,也没有打算去细想一想他话中的意思,唯一清楚的只是我从没谈过恋爱的好奇的小悸动和,好事儿舍友们的怂恿。我看不清自己的本心,正如我看不清他一样。
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觉得有句话讲得很对:“女孩是没有爱情的,谁对她好她就喜欢谁。”这段关系中,我从起初的云淡风轻一点点深陷,在他绵长入微的照顾之下,终于沦陷。
我是那种杠上一件事就死磕到底的人,这爱情我杠上了,便整天围着他转,泡在新鲜爱情的毒液里甘之如饴,一天到晚约会约到脚发软,根本闲不下一丝心再去发展自己的小圈子。渐渐的,渐渐的,我的身边就只剩他了。
我将所有对准男友的幻想都映射到他身上,也许是最开始的那段时间被宠坏了,我丝毫意识不到这种做法有什么错,所以一直有恃无恐地吵闹,甚至他的所有关怀付出全都看不到,只将视线局限在他没做到的那点“准男友”的标准上。
于是一次次地闹分手,他一次次的挽留。巧了我又是那种特别容易心软的人,到底还是坚持跟他在一起,后来我也慢慢意识到自己的方式不对,可我还没来得及改,这种平衡就被打破了,他不再挽留了。
他近一周莫名消失,出现的时候连解释也没有,只是带着我将以往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嗯,我很没出息地哭着原谅…
我带着闺蜜去常跟他约会的公园僻静处酗酒,两人都喝高的时候还被陌生男人搭讪,差点遇到危险,后来他说他知道我在哪儿,本来想去来着,后来想想算了。嗯,我不负众望地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的严重性…
我一次又一次地找不着他的人,一点又一点地跟他渐行渐远,到底灰了心…
我终于接到他的电话:“如果我不主动联系你,你就再也不打算给我打电话了是么?”
我忽然释然了,笑说:“是啊。”
那种看起来似乎很快修成正果的平衡,是何时被打破的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
后来想起来,当他跟我说他得了高额奖学金时,他的骄傲溢于言表。但那骄傲之下,似乎还藏着些别的东西。
我说:“那并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你更得你老师的喜爱而已。”
他忽然噤了声,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就是他藏在单纯的骄傲背后的东西,我很后来才终于清楚,那是,他对自己的优秀的高矜。
反观彼时的我,除了整日里缠着他之外,只剩跟舍友间闹不完的矛盾。我当然不能说我为了跟他约会推掉了朋友们的邀约,不能说为了他退出了他不喜欢而我很喜欢的几个社团,不能说为了能让他随叫随到,我下了课便闲在寝室无所事事……
爱情因爱而生,亦因爱而止,开始的毫无理由,结束得也毫无征兆。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是决定拿起和决定放下时的徘徊。也许我跟他之间的那份爱情早就结束了,仍然有所徘徊的,不过是还没烫到手,而终于让我烫到手的,大概就是他那一个眼神。
我们终于,就这样结束了。
从这一场大梦里醒来,已恍惚蹉跎了两年时光,大学已过了一半,而两年朝夕,早已让我邯郸学步一般忘了最初跟人的相处方式。我的日子,始终没过得热闹。
心懒了,记忆也会变差,四年里的好多事儿我已想不起。乐阳曾让我肆意哭笑,曾是我的全世界,而如今当我回忆起,却连他一个完整的笑都已记不起。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他,或者没有那么早遇见他,我是不是,会活得比现在精彩一些,值得回味一些呢?
可惜没有如果。他将我捧至云丛,而我终将从云丛跌落,这些,都是注定。
我终将与这一切彻底分离,尽管这四年的过程如同一个从头到尾被遗憾灌注满的悲剧,但总还有一些明亮的东西值得我留恋,比如我床上那只丢了内裤的红色阿狸,比如街角巷陌里那家特别好吃的煎饼果子店,比如日落近晚,蓝得葱郁的天空,比如那片微风,比如,住我斜上铺的那位方方面面都很可爱的姑娘,比如,初雪的那天,乐阳突如其来的初吻…
写到这里,依旧有股想哭的冲动,为了逝去,也为了未来。为了曾经的他,现在的我,为了跌过的跤,也为了那些力量,我都欠自己一个痛快:
与回忆,狠狠相拥。
愿未来,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