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那天,南京下着大雨,周五早上的公交真的是特别的挤。大家你推着我,我推着你,我小心翼翼把书包护在胸前,以免不必要的碰触。就是在那时候收到那句话的,来自闺蜜的情书,“空中繁星,皆为你闪烁。”心念一动,翻出了萧红的那本《痴爱》。
在我初中那会,我是有个摘抄本的,上面集满了我喜欢的句子。有一句拿来形容萧红给三郎的信十分妥当,“我想告诉你的全部,不过都是一些可以被遗忘的小事。”
大概是从小看书,对书本很是挑剔,对人也是。我从小爱和漂亮的人讲话,和有趣的人玩耍,一般的人我是不搭理的。其中我最爱的,就是这种连“他妈的”这种脏话都能讲出风情的女孩子。她最好抽烟,烫着汤唯那样的卷发,穿着旗袍斜靠在门上,只稍稍斜我一眼,我的心就能化开。可能是我平生过于乖巧,对这种活得嚣张肆意眤女孩子真的是抵抗不来。
那本书下面有好多人评论萧红爱三郎爱到失去自我,其实我真是要为她打抱不平的。古往今来,“爱到尘埃里”的又不只是她一个,有几个才女不是这样?那些男人都是劫数,就像张爱玲遇上了胡兰成,林黛玉遇上了贾宝玉。有才气的女孩大抵都这样,要么孤独终老,要么一往而情深。
我总以为,像萧红这样的女孩子,轻易不会喜欢上一个人的,但要是喜欢上了,便停不下来了。那些男人必定是优秀的,不然也不会喜欢上,但也不会那么夸张,更多的是她们的心思本就比一般的女孩子细腻许多,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美好。除此之外,她也喜欢那样一往情深的自己。
说实话,我羡慕她可以找到一往情深的人,也佩服那样敢爱敢恨的她。
我爸常对我念叨,要是没事干了,就去找人谈恋爱。其实我们这代人很多都是与我一样的,心里有一个天平,你给我多少我便照着还回去,不占你的便宜,但也绝不能吃亏。不敢付出,怕受伤害,连喜欢的人都不敢有。不是总有人说,先动心的那方便是输家吗?若真的把自己都栽进去,怕是要赔得一无所有。
不过这也不意味着我们这一代就没有感情了,倘若真的遇上喜欢的,也是甘愿去付出的。可能更多的还是相信金星讲的“互相崇拜”。我希望未来有一个人,他欣赏我,我崇拜他,他会偶尔被我的浪漫打动,我会时不时被他的才华惊艳,这可能是我认为的最好的爱情。
听起来可能和言情小说一样不切实际,但起码说明我是真的相信爱情的,相信且期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