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去过这样的生活:舍命的读书,疯狂的写作

文/李晓数

我不知道别人的文学情节是源于什么?但是我对书的执着,是与生俱来的。

还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就会自己拿一本书,抬一个小板凳,去到门口,晒着太阳,沉浸在书的世界中,别人叫我我都听不见,这是事实。有一次我小舅去我家,看到我坐在门口,叫了我好多声,我都没听见,最后还是走到我身边推了我一下,我才愕然地抬起来,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以至于后来小舅一直叫我“书呆子”。

还有一次,放学回家,我把饭煮上就开始看我从同学手里借来的一本课外书,结果,我看得太投入了,妈妈回来闻到糊味儿,大叫我一声:“饭糊了。”(那时还没用电饭煲)于是我被妈妈打了一顿,骂我一天只会读书,什么都不会。

我的家庭,没有知识分子,妈妈不识一个字,爸爸只读到二年级,但是是混出来的,只会写他自己的名字,写的还是错的。我也没办法,父母是不能选择的。但是我很感谢他们供我读书,觉得读书才是我唯一的出路。遗憾的是,我没有读大学,因为我不想给父母太多负担,我后悔过不知多少次。

但是,现在的我想通了,读书学习不一定要在学校里完成。于是高中毕业后的这四年,我读了将近400多本书,刚开始对书没有选择,看的都是小说之类的,慢慢的,我发现了自己的读书类型,养生、心理学、人物传记、管理学、日本极简主义生活方式、整理等之类的,是我认识世界以及完善自我的一个窗口。

我一看到书店就狂喜,无论如何都要进去逛一下,即使不买,翻一翻也觉得心情舒畅。

路边的小书店,新华书店,新知书店,路边的二手书摊,甚至还去找二手书交易市场,我觉得只要能学到知识,不管知识的载体是什么,都行,书不管是新的旧的,也影响不了我对书的热爱。最近一年喜欢逛购物中心的书店,要一杯咖啡,或者自带一瓶温水,我可以坐上好几个小时,这个时候,我是很享受的。我在机场都买了4次书 ,然后在飞机上看,每次坐飞机只要忘了带书或者没有买书,我都很难受,因为飞机上不能玩手机,所以每次没带书我就会把飞机上仅有的一本杂志翻来覆去细细地读。还在网上买了很多在实体店没有,但是非常想看的书,我的包裹大部分是书,我朋友他们直骂我是书痴。我朋友知道我爱看书,在我生日的时候还送了我一个Kindle(电子书阅读器),我上个月还在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卡,没事的时候,我就会跑去图书馆选几本自己爱看的书或者是提高技能的专业书坐着慢慢看,一般比较专业的书我都会借回来看,因为专业书需要慢慢读,慢慢理解,还需要实践。

我很感谢我有一个爱读书的爱好,它是我孤独时的唯一寄托和陪伴。爱好读书的人都有相似的狂热。我看到过很多在任何地方阅读的人,在大巴上,在地铁上,在飞机上,每当我看到这些人,我都想过去和他们打招呼,和他们做朋友,因为我觉得我们是一类人。

自从我接触并理解了极简主义后,我开始践行乔布斯的极简主义生活方式。我看了《断舍离》,爱不释手,但是我把它送人了,因为我觉得好的东西要学会分享,朋友很喜欢,也开始践行,我很开心。其实我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喜欢简单的人,所以我穿不了艳的颜色,化不了太浓的妆容。看到过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本性是菊,就不要和玫瑰去比妖艳。ELLE主编晓雪在《优雅》一书中也说过,我喜欢将女孩子的气质分为两类:浓的和淡的。天生有浓烟气质的女子,可以经常穿得香艳,蓝眼睛大红唇随意抹都有风情;淡的女子,只一张皮肤姣好的面就足矣,面部的干净和光泽是一种简单朴素的美。我自己明显属于“淡”的那种。我也尝试过把自己穿得风情万种,花花绿绿,却穿出风尘味道和礼仪小姐的标准,完全不像我自己。

现在,我的房间不大,一室一卫。墙、窗帘、床单都是蓝色和白色系。而我的衣服也大部分是黑、白、灰、蓝,极简主义性冷淡风。曾经的很多高跟鞋和不适合自己的衣服都被我要么送人要么扔了。我把花在身上的钱大部分给了书籍。因为我觉得只有把头脑填满了,人生才是真正的丰富。只要你有能力了,还怕没有这些身外之物吗?

有一件喜欢的事,如果这件事正好是你擅长的,并且能养活你,就是最幸福的生活方式。我想靠写作为生,但是写作是一种输出,而只有大量的输入我才能输出,我才能有效的输出。阅读时写作的基础,没有哪一个写作者是不喜欢读书的,所以我打算像李欣频一样舍命的读书,像琼瑶一样疯狂的写作。

读书和写作,是我赋予生命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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