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之前,我仔细回忆了一下上次写文是什么时候。
一首歌的时间——枪花乐队的《十一月的雪》——我终于想起来了,是去年我开始动笔写《时光盗不走孤独》的时候。
抛开剧本写作不谈,在这中间有一年的空白时间。
就像责编在简介里说的,我爱阅读却读书甚少,爱音乐却五音不全,爱电影却看片寥寥,爱旅行却宅在家中,以及爱写作却不愿再动笔。
我并非不愿,或是忘了如何去写,而是在这条路上走了太多年,总免不了有些孤独感。
幸好,我有两三知己,和一壶浊酒。
我曾在半夜十二点打电话叫醒了一个朋友,让他陪我去路边烧烤摊喝酒。
六月闷热的夏季,他踩着一双拖鞋,穿了一条大裤衩,晃晃悠悠的就来了。一见到我,他就开启了把酒欢唱、笑傲江湖的架势。
他说,他终于等到我这个电话了。
我问为什么。
他回,他掐指一算,算到我会找他秉烛夜谈。
我笑着递过一瓶酒给他,虽然没有烛,但是有酒。
当酒杯碰撞出清脆的声音,当眼前的人在等着我开口倾诉时,我忽然发现,那些所有曾经在黑暗的夜里像洪水般席卷而来的孤独感,竟有人可以化解;那些在唇齿间百转千回之后说出来的话,虽如同白开水,但竟有人能懂。
那天晚上,我记得他喝醉时不小心碰倒摔碎的酒瓶子是我们喝完的第二瓶,记得天上稀稀拉拉的星星以及躲进黑云里只剩下一抹残光的月亮,记得店老板那高亢的吆喝声在遇到自己女儿时忽然变得温柔。
我也记得,我把所有的情绪,最终压成了几瓶啤酒下肚,对月高歌,甩尽浮生沧桑。
2004年至2016年,十二年编辑工作、十二年作者生涯,再加上十二年嬉笑怒骂,足以酿成小半壶名为人生的酒。尽管这酒有些烈,有点浓,但它让我有一饮而尽的酣畅痛快。
这些话,是我另一个朋友曾对我说的。她曾是作者,但是现在已转行。
我与她第一次见面是由我们共同的一位朋友促成的。她一见到我就叫我莫墨老师,她说她除了是作者之外,还是我的读者,一直有关注我写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