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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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出生在四十年代初,生长在海山环绕、贫困落后的小山村,他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爷爷文化程度不高,却有着十分质朴正直的品质。太爷爷去世得早,太奶奶独自一人将几个孩子拉扯大。在我爷爷七岁的时候,日本鬼子进村扫荡,十七岁的伯公(爷爷的哥哥)背着我爷爷一路狂奔到山上,藏进山洞,无数的子弹从他们的头顶上飞过,或许是上天怜悯他们兄弟俩,在战乱中,他们存活了下来。
爷爷生长在一个贫下中农的家庭,饱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每年的粮食产量真正属于自己的所剩无几。为了生存,太奶奶带着几个儿女,给地主家当佃户。佃户不比长工,长工是东家常年雇佣,年薪给多少钱或粮食,不管丰收还是天灾,地主会将工钱照付。而太奶奶作为佃户,租种地主的土地,约定好秋天交多少粮食,地主不管丰收还是灾年。
那时候爷爷兄妹几个还小,太奶奶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儿,日子苦的时候,甚至连温饱都无法解决。有时碰上大旱欠收,次年春天便开始向地主或挨家挨户借粮度日。
爷爷成年之后,除了跟着太奶奶耕地种田,自己还跟师傅学了凿石,掌握一门手艺之后,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伯公和姑婆主要以帮衬太奶奶种植、卖菜为生。之后,我伯公经村里人介绍,娶了一位外来的女人,到因为她忍受不了家里的贫困,婚后不到半年,便逃跑改嫁了。伯公是个老实人,也没去追究,后来也没再成家。
之后经历了土地改革,村里的那些地主家的天地都被平分了,各家按政策和人口数量分。有了自己的田地后,爷爷一家的生活光景相对以前来说,不再那么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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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亦是出生于农民家庭的孩子,为生计所迫,她六岁便被爹妈送给同村的大户人家当童养媳。在新家生活的日子,她受尽养母的虐待和折磨。
每天清早三四点,奶奶就得独自出门,到处去捡猪粪或牛粪;五点多要赶回家,劈柴、洗全家的衣服,还要将一家人的早饭做好。由于是寄养的,奶奶一日三餐几乎没在饭桌上吃饭,都是等其他兄弟姐妹吃完再吃。有时候半夜,奶奶的养母会起来煮点粥,叫醒了她自己的几个孩子起来填饱肚子再睡,却唯独不叫我奶奶。有一次奶奶的养父说,要不叫上莲子(奶奶的乳名)一起吃,话音刚落,他便被奶奶的养母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而后便不敢再提了。但每一次我奶奶都知道,只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装睡,连哭都不敢太大声。即便如此,奶奶至始至终都感恩养父母的养育之情。
土地改革后,童养媳长大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奶奶原本许配的那个人,也即养母的大儿子嫌弃我奶奶长得太矮小,他不愿意认可这桩婚事,不顾家里人反对,一个人跑去南澳经商,不久自己带回来一个女人。后来两人便结婚了,那个女人成了我现在的老舅妈。
奶奶虽然矮小,却十分吃苦耐劳。在村里大队生产队工作中,任劳任怨。当时以记工来算工分,奶奶都能获得不少的分数,以便换取更多的粮食。后来,在劳作中,经人介绍,慢慢与我爷爷熟识。不久,按照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习俗,也没有举办什么隆重的婚礼仪式,估计爷爷连聘礼都给不起。他们见过双方父母,加上父老乡亲的公证就算结成一家了。
爷爷和奶奶结婚后,家里增添了劳动力,但自从我父亲出生后,爷爷的压力又增加了。生产队一年下来三到五毛钱的工值,扣除粮食款项,还得往外找渠道谋生,一日三餐多是稀粥,连烤一个番薯都奢侈。
1978年,三中全会,原本生活有了较大的改观,但天有不测风云,姑婆成家后,体弱多病,老姑丈为了养家糊口,长年在香港谋生,一有收入便寄往家里。后来,正值中年的姑婆因病去世,留下四个未成年的孩子,交由我爷爷奶奶抚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