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P:Rites of Passage,成长类型故事。这类故事通常具有这三个要素:
Life Problem(生活中的问题), Wrong Way(错误的行为表现), Acceptance(接受)
大概人的情感历程都是跳跃性的,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年龄到达一定阶段、正在或者将要经历生活中的某件大事(毕业、婚恋、生孩子、退休、疾病……),以往的经验不再适用了,因此需要某种突破,重新获得内心的平衡。这就是成长。成长是烦恼的,甚至是痛苦的,因为它是种自我否定——重新认识自己。
有些成长类型的故事只在特定的读者观众中产生强烈的共鸣,常常对同一个故事的看法会分化成尖锐对立的数种观点,这些都很正常。对于自己不喜欢的故事——即使很多人都说好,我的建议是你不要理会,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共鸣就是没有共鸣。这没什么,但也没必要大声说出来。回顾一下,十岁时你喜欢什么样的故事?二十岁呢?三十呢?四十?五十?不太一样,很不一样。有没有以前喜欢的现在不喜欢了?有没有以前觉得不怎么样的,现在很喜欢?瞧,每个人都在成长。
ROP类型的五个子类和举例:
- Midlife(中年):Falling Down(1993),《迷失东京》,《天气预报员》,《战争之王》,《我想我爱我老婆》,Who’s Afraid of Virginia Wolf?(1966),《在云端》
- Seperation(分离):《克莱默夫妇》,《美国式离婚》,An Unmarried Woman(1978),《玫瑰战争》,《前妻俱乐部》,《和莎莫的500天》
- Death(死亡):Ordinary People(1980),PS I Love You(2007),《伴你一生》,All That Jazz(1979),Wit(2001),The Sweet Hereafter(1997),《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 Addiction(上瘾):28 Days(2000),The Lost Weekend(1945),Days of Wine and Roses(1962),When a Man Loves a Woman(1994),《猜火车》,《酒心情缘》
- Adolescent(青春期):《大人物拿破仑》,《美国风情画》,《美国派》,《心灵捕手》,Almost Famous(2000),To Kill a Mockingbird(1962),《失恋排行榜》
ROP故事的主要内涵在于“经历”,因为成长是一个过程,你可以晕过去,但怎么挣扎都无法跳过去。有时候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和自己作对,等回头再看,那些都成了人生的一部分,说不定还会为此感到自豪。要点就是“捱过去”,方法是acceptance:了解并接受真实的自我。
成长主题的争议性相对来说容易获得,因为你知道生活中很少有非黑即白的东西。但编织故事却困难得多。作者对生活要有洞见,立场要中立。角色设计也是难点,每个角色对主题的理解(动机)才是他们行为的原因,任何一个木偶似的受作者操纵的角色都会毁掉一个故事。对话和情节有时候十分微妙,既不能生硬露骨,又不能晦涩难懂,很难把握。在这类故事中,善恶分明的人物比较少见,常常主角看上去不算是什么特别好的人,反角也并非是坏人(villian)——对待主题的态度和行为决定了谁是主角(protagonist),谁是反角(antagonist)。特殊情况下,对待人生经历,有时候反角的态度(回避)也许不完全是坏主意——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Falling Down(1993)。
你可能需要通过一些精心设计的合理生活情节,把角色的背景和life problem逐步呈现出来。他意识到生活中出现了问题,他试图去“解决”,而且在一开始貌似效果不错,这就是错误的方式(wrong way)。在这里,“错误”这个词是相当误导的。主角受到问题的强烈困扰,因此感觉必须“做点什么”。“错误”指的是想快快结束这段经历的想法,他的行为不一定违反道德法律。
ROP故事一般侧重于情感。有些情感经历必须遵循现实心理模式,比如grief(悲伤)。悲伤的心理过程大致上有两种描述,一种简略点,另一种稍详细些,大同小异。这属于写作基础知识,你可以简要提及其中的某个过程,但不能忽略,更不能颠倒。
悲伤的五个心理过程:
- 拒绝(不可能,你们一定是弄错了。)
- 愤怒(全是你们给害的!)
- 哀求(求求你们,我什么都愿意给。)
- 压抑(伤心、悔恨,再也不能……)
- 接受(生活还是要继续。)
悲伤的七个心理过程:
- 震惊和否认
- 痛苦和内疚
- 愤怒和许愿
- 消沉、回忆和孤独
- 好转
- 重建和恢复
- 接受和希望
现在我们用Falling Down(1993年上映,中译名《怒火风暴》、《城市英雄》)作为例子, 看看它的构造。必须声明,以下内容不是影评(我这里的所有故事分析都不是影评,建议阅读之前观看或重温影片)。
先说下影片拍摄背景。它拍摄于1992年,这一年的4月底洛杉矶地区发生大规模骚乱,起因是洛杉矶地方法院陪审团对1991年3月四名白人警察使用超出必要武力制服黑人罗德尼·金一案的无罪判决,有兴趣的话可以搜索一番。这个话题引起持续多年的讨论和不断反省。
为了说明故事背景和节省大家的时间,我从百度百科上摘录了骚乱之后的一些结果:
……之后,有五千人被控各种刑事犯罪。此时,人们才发现,这被控罪的五千人中,有一半以上竟然是西班牙裔。当清理财产损失的时候,人们更是惊讶地发现,有近一半因烧掠而受到损失的,是与这场审判的种族纠葛毫不相干的朝鲜裔居民。然后,通过各方面的访问和调查,完全有理由相信,有相当一部分的黑人对亚裔的不满甚至敌意由来已久,这次受到攻击并不是偶然的"误伤"。还有,这个中南区是黑人集聚的地区,当然有大量黑人住宅,也有相当数量黑人经营的企业店铺。大火一起,无法控制,也就有黑人住宅受到波及的情况。但是,在普遍的放火和抢掠中,尽管黑人经营的企业店铺纷纷挂出"黑人经营"的牌子,以期使自己可以区别于白人或亚裔,求得免于烧掠的下场。但是,根据调查,这样的标志,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起任何作用。他们对肤色相同的同胞并不因此"手下留情"。
在上述引用资料的同一页面上,你还可以看到洛杉矶警察经常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这对了解本故事中的角色颇有帮助。
故事的主题是“偏见与态度”,或者,“如何对待偏见”,或者“遇到不公平、遇到误解、遇到偏见该如何对待周围的人和事”,等等,其实在这里都是同一个意思。写作主题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你没有必要搞成“偏见与态度”这样工整的样式,只要求清晰明了,能帮助故事创作就行了——因为你不需要将它呈现出来。它是大部分读者和观众从不会注意并当场发现的那种东西,而且你最好不要让他们当场发现,否则这故事就掉粪坑里了。
故事中,William ‘D-FENS’ Foster(Michael Douglas)——家人称呼他Bill——没有回避主题。他面对问题,积极行动,是主角(protagonist)。他不想再承受煎熬,他想尽快解决问题。
编剧是这样设定Bill这个角色的:他所在的企业是一家生产洲际导弹的防务承包商,他本人从事某类非常专门的设计工作,专业面很窄,相当冷门(哪种工作需要一大盒那么多不同规格的圆规呢)。他的父亲(William Foster)已经去世,曾在朝鲜战争中受过伤,得到紫心勋章。这样的背景让Bill认为自己从事的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对抗红色阵营,保卫国家,他对自我价值的认识要高于一般人。随着冷战落幕,公司的生意变差,Bill的处境也变差了。他与妻子Beth离了婚,只能跟母亲生活在一起。他总是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任何人都不得进入这个“领地”,包括他母亲。他无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已经很长时间没看到她。一个月前,他失业了,但仍然每天打着领带,拎着公文包,衬衣口袋上别着三支笔,开着破车假装上班,不让母亲知道。他思念女儿,经常去骚扰前妻。Beth被迫从法官那儿申请了禁令。年近四十,用他自己的话来说,“overeducated,underskilled”(教育过度,却没什么技能),一无所成,一无所有,这就是现状。他性格乖戾,不善沟通,Beth感觉他身上不好的一面总有一天会爆发。他的个性化车牌是D-FENS——defence,暗示他可能具有某种很强的并且扭曲的心理防御机制。
以上这些全部是通过情节一点一点地让我们知道的。对于理解“show,don’t tell”原则,这又是个非常好的例子。
事情发生在女儿生日的那天,天气异常炎热,Bill照常出门“上班”,堵在路上很长时间。车内空调坏了,周围的一切都让他烦躁。于是决定弃车步行去探望女儿。这一路走过来,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和他在作对。这是他一个人的旅程,所以整个故事是个ROP与GF的复合结构。
Prendergast(Robert Duvall)是主题的反角(antagonist),他在某些地方跟Bill很像,又有些地方则刚好相反(要是完全像镜子一样的对照角色,那样的设计就显得太不艺术了)。他是个警察,那天是他服役的最后一天。他有个非常情绪化的妻子,呆在家里,整天担心丈夫哪天出了事回不来,几近歇斯底里。但他总是非常爱她,甚至有点宠着她,这就是他为什么决定提前退休,以至于领不到全额养老金。他们很久以前有个可爱的女儿,可惜两岁的时候夭折了。女儿的相片一直放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
上面说过,主角(protagonist)与反角(antagonist)的区别在于对待故事主题的态度:前者面对选择,试图解决问题,后者则刚好相反,是逃避或者回避。生活中,有些问题我们只能忍受,只有时间才能解决,有时候反角的态度也是个值得考虑的选择,这就是为什么ROP类型故事中的角色往往不必(无法)区分善恶的原因。
Prendergast有出色的头脑,为人谦和,面对冒犯常常选择忍让,让我们感觉他好像有点“弱”。同事们都误以为他是在妻子的压力下才被迫选择提早退休的;他的上司一点都不喜欢他,看不起他,甚至毫不掩饰这一点。但是通过整个故事,我们发现,Prendergast有非常清楚的两条底线。第一条底线是工作,当队长用十分不友善的态度(简直是冒犯)针对他个人进行无端攻击的时候,为了继续解决这个案子,他选择了忍让(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换成我,八成会当场发作);第二条底线是他的私生活,如果涉及到他妻子,他也会发火。
实际上Bill与Prendergast在故事中看上去是同一类人,他们两个在同一天面对着逐步升级的压力,直到突破临界点。他们还有另一个共同点:都失去(或者等于失去)了女儿。假如我们把两个人的工作换一换,Bill的警察生涯一定很短,说不定已经把命给丢了;而Prendergast也许跟绝大多数人一样,试着做点别的事情,生活下去。在故事中,一连串的事情把生活对Bill的不公、偏见、误解持续推进,直到他无法回头。实际上他并非没有回头的机会,当冲他而来的呼啸子弹打倒了旁边的路人,而他本人却毫发无伤的时候,也许他可以换一个念头。上帝让他奇迹般地活下来,上帝让那帮冒失的街头流氓撞得非死即伤,也许是为了使他有机会做点什么更有意义的事情。可是他没有。他更加愤怒了。
故事的主题是“偏见”,你可以观察到一切情节都围绕着这点展开,没有例外。影片开始的时候,Prendergast在堵车现场命令路过的骑警停下来帮忙,他告诉那位骑警:今天是他警察生涯的最后一天。考虑到洛杉矶警察的工作状况,大部分人或许会说“congratulations”或者“lucky you”这样的话,那位骑警却阴阳怪气地说:“Lucky me!”,意思是说“真他妈倒霉,你怎么不早一天退休?要不然我也用不着在这儿停下来,大热天帮你去推那辆该死的破车。”
Bill与店主Mr.Lee的冲突发生前,他想要的只是兑换零钱去打电话,可是一罐可乐居然要8角5分,而且那老板的嘴脸是如此可恶,连V的发音都发不清楚。老板说我是韩国人,你要么买,要么滚蛋。换成一般人,心里虽然生气,但最多也就嘀咕几句走了。Bill表达气愤的方式是这样的:“你来我们的国家,赚我们的钱,却连我们的语言都不肯好好学!”他本来已经打算离开,却又折了回来,“韩国人?你知不知道我们国家送了你们多少钱?!”
Lee要他离开,他偏不走。先是言语冲突,很快便是肢体冲突。Lee从柜子底下抽出防卫用的球棒,Bill把他打倒,夺过球棒,气头之上,他一棒扫倒了旁边的货架。店老板英语不好,理解力估计也有点问题,惊慌之中他说,“Take the money!Take the money!”——他把Bill当成抢劫的了。这是个误会,但对于Bill来说,事情的性质一下子就完全不同了,他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冷笑,“你把我当成是贼?”他认为这是对他的人格的极严重侮辱,这是对他七年兢兢业业工作却落到这种下场的巨大嘲讽。你这个不知感恩的韩国佬!他砸了一个又一个货架,要把价格改回1965年(我猜这是他记忆中的好年份)。
这部影片因为这个冲突场景,在韩国遭到禁映。影片对韩国人有歧视吗?我觉得没有。假如作者的想法与Bill一样,对口齿不清的亚洲人不能容忍,那么实际上他是无法创作出以上场景的。呈现出来的都是作者心中认为需要引起思考的东西,都是作者观察到的很多事实的汇集。
所以,偏见无处不在。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是吗?当Bill的妈妈听说她儿子一个月前已经被解雇的时候,她惊惶失措,第一反应是“那他每天在哪儿吃的午饭?”
Prendergast用偏见来侦破案子:白人一般是不会去拉丁裔聚居区的,所以几桩案子可能是同一个疑犯所为。
Prendergast跑到山坡上的林子里去察看地形,搭档误认为他这是想去方便。
等等,等等。这个故事让我们非常直观地理解了Robert McKee在Story一书中所说的:
你越是围绕一个明确的思想来巧妙地构建你的故事,观众在你的影片中所能发现的意义就会越多,因为他们会接受你的观点,而且在他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能领会这一观点的含义。与此相反,你企图在一个故事中塞进去的思想越多,它们就越容易互相挤压,直到影片最终崩溃成一堆游离于主题的乱石,没有表达任何东西。
偏见、误会无处不在。Bill拎着里面放了很多枪支的包,拉链都没拉上,没人去怀疑他,因为他是个衣冠楚楚的白人。我们看着他手里拿着武器解决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很爽?当我们看到Prendergast上缴了武器,两手空空,用自己的头脑追到关键线索的时候,是不是也感觉不错?也许每个人心里面既有Bill的影子,也有Prendergast的影子。当你手里拿着武器的时候,就算你是百分之百正确,世界也未必会因此变得更好。这就是故事想要传达的信息。
下面这张广告牌,既是Bill弃车后将要进入的拉丁裔聚居区的提示,又是Prendergast破案的线索,它代表的内涵也很深刻:
左边的文字“hawaiian tropic”和下方的商品表明这是防晒油广告,右边的广告词“white is for laundry”具有双关意义,表面上意思是“白色只是洗衣房要的效果”,还能解读成“白人只不过是洗衣房里的娘娘腔”。用这种方式宣告混血的拉丁裔的骄傲。广告中间那位美丽的混血女郎身上被某个顽皮的年轻人画上了涂鸦,一个精灵似的东西爬出她的胸口,露出脑袋,喊着“help!!”这不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真实写照吗?我们外表骄傲,有时候内心充满了焦虑。
编剧在细节方面的处理也很周到(在这里,细节是预设动机,以便支持后面的行为)。例如Bill放弃挤公共汽车的情节,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他骄傲的内心,另一方面也消灭了步行回家的动机漏洞。随着他的旅程,使用的武器从棒球棍、折叠刀、乌兹冲锋枪、M27火箭发射器,一路升级,接着,又是霰弹枪、手枪、玩具手枪,随着情节的升级逐步降级,这是个有趣又有创意的设计。Prendergast在得知疑犯持有大量武器的时候,突然犹豫了,随即眼前闪过逝去的女儿,她的眼神似乎在说“please!”让他下决心把这件案子查到底。假如没有这几秒钟的镜头,前面大量的关于服役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的魔咒、对妻子的承诺等等讨论,不就全都没有意义了吗?这些虽然都是创作基础,但很多作者却往往忽略。
故事的中点(midpoint)是剧情的关键转折点。一个设计良好的故事必须有一个强的midpoint。在这个时候,故事必须触到真正的核心。越过midpiont,主角就进入了不归点(point of no return),高潮冲突成为不可避免。本故事的中点是用一个简单的外部情节在主角的心中启动的:一个穿着打扮跟Bill一模一样的人,举着一块牌子在银行门口抗议。此人在该银行存钱存了七年了,照理说信誉良好,眼下稍微碰到点问题,可是银行连一笔小小的贷款都不给,说他“not economically viable”(经济上无法维持)。唯一不同的是,那人是个黑人,皮肤黑得跟煤炭一样。于是Bill“明白”了,自己前面做的没有什么不妥,自己没有问题,是这个世界出了问题。
故事的结尾具有讽刺意味。Bill领悟到并利用了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理解模式,从怀中摸出女儿的玩具喷水手枪,喷了Prendergast一脸水;Prendergast下意识地扣动扳机,了却Bill结束自己悲催生命的意愿(acceptance)。
警察队长面对媒体,开始赞扬Prendergast为民除害。照理说后者应该高兴,这是生活中的好事,不是吗?但Prendergast骂了那位虚伪的队长,还给了他一拳。如果Bill本质上不是个善类,那么Prendergast和妻子很可能就此永别了;如果Bill罪不至死,那么他本人也就成了悲剧因果链中的最后一环。
影片结束后,我们也许还会继续想一些问题。
Prendergast和Bill最后牛仔决斗般的对峙期间有段对话,足以让Prendergast明白后者的想法——他不想去监狱,不想让女儿看着铁窗里的父亲长大,他想要个什么样的结果不是很明白吗?他们两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同一类人:失去女儿,为什么连他都不能理解Bill的心情?如果想谋害前妻,Bill为什么不早动手?如果想杀Prendergast,Bill为什么要故意提醒他?是什么造成经验丰富的Prendergast误判?如果不是因为这是他服役的最后一天,如果不是因为他妻子的歇斯底里,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互相理解,当他看到Bill拔出那个蓝色的塑料玩意儿,他还会选择开枪吗?
警察队长会在乎这些吗?
别人会在乎这些吗?
到底是什么造成了那么多偏见和误解,有什么办法才能消除它们?
没有答案。也许我们只能跟Prendergast那样,给自己设立一条底线,在设立底线的过程中,你被迫思考这条底线是否理智。如此,生活中可以少一些悲,多一些喜。问题是在很大的压力之下,一个人究竟有多少机会、多少秒钟时间去遵守预设的那条底线?说到底,整个人生就是一场充满悲喜的成长经历,是一段无论如何都无法逃避的过程,有些争斗有意义,有些没有。每个人有了自我意志之后不免会想“我是谁?”“我来自哪里?”“为什么我恰好是‘我’?”……,我们寻找,我们挣扎,我们想解决所有问题,我们想弄明白所有一切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在这里我滔滔不绝谈论故事,似乎获得真实情感就能解决什么问题——wrong way!再好的故事也不能解决任何人的问题。故事只是心灵的朋友,伴随你我度过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