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以南》(1)

玲是高二那年转过来的,一个学期后她又走了。

她到校的那天,在校门口的绿岛村店里喝奶茶,穿着中长的暗红色靴子。脚边放着她的大皮箱。我很难想象小个子的它是怎么拖动这个皮箱的。

我去找奶茶店的老板,他是个年轻人,他表哥出去闯,就把店转给了他,我叫他老板,他长得英俊,人很聪明,喜欢交朋友,我和他很聊得来。

我对老板说,薄荷味。

老板笑笑,拿杯子进去冲奶茶,店里的大茶壶口升起一缕白色的蒸气,有馨香的气息。

然后我回过头来看到了玲,她结着无数的小辫子,穿一件有刺绣的薄牛仔外套,露出白色的小背心,像电视海报里的女摇滚歌手。

趴在柜台上。嘴里叼着吸管,百无聊赖地用它敲着奶茶的塑料杯口。

她突然吐下吸管,抬头对我说,牙膏味的奶茶?我还没喝过呢。

然后她就这样看着我,我穿着白蓝色的校服。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形状秀丽,眉色淡然。

然后她说,我喜欢你的眉毛,很浓,男孩子的眉毛。

说完她一手捧着绿岛的奶茶吸,一边伸出食指在我眉毛上空虚空画了一下。

然后她的杯子发出空荡荡的声音,她把奶茶喝完了,我还没有说话。

因为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幽幽的冰蓝色,像东门河河中心的水,流淌的寂静缓慢。河底是看不到底的深蓝色,汹涌起伏。

她把奶茶钱放在空杯子旁边,

然后她转过头来看我,她的脸贴我贴的很近,她温柔而有些伤感地看着我,轻声说,你长得好看,然后微笑去拿她的皮箱子。

我的心发出空荡荡的声音,然后钝重的疼痛袭来。

她已经走出了奶茶店。老板把奶茶放我面前说,不去帮帮人家?

她很吃力地拽着她的箱子走,瘦弱的手臂绷得直直的。但她从未回头看她的箱子,只是用力拖着它一直往前走,穿过人海和自行车堆。

我走上去,走到她右边,说,我帮你提进去。

她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有些惊讶,说你是这个学校的?

我用下巴指了指我的蓝白色校服,微笑。

她说,哦,我没注意到。

顿了一下,她说,你们的校服真好看。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操场上。

我在那里跑步,莲中的学生除了窝在教室里不停地做题,就是走下来跑步,发泄没地方发泄的青春。

跑到终点的时候。有个人在台阶上对我挥手,她手里拿着一本书。

我跑过去,看见她穿着白色体恤和紧身的牛仔,还是满头的小辫子和淡然的眉色。

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在11班,不过学校还没有给我发校服,下个学期才有。

我说,我有很多套,学校每年都发,可以送给你一套。

她笑,笑的前俯后仰,满脸是小女孩的可爱表情,她说,你的校服对我来说是袍子。

我问她坐在这里干什么。

她把手里的书在我面前晃了晃,是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她说,你看过吗?

我摇头,我看过,但是没看懂。

哦。

我开始回想小说里的情节,但是只是想起字里行间的那种沉重负担,我才突然发现,如果没有了这种负担,这本书就没有了意义,而我一直知道,这本书探讨的是人生。

玲说,我想去跑步,你能帮我看着书吗?

你去吧,我在这里,哪也不去。

她和初见那次一样,看了我好一会儿,眼睛里流露出冰蓝色的光彩。

我低头,拿起她的书,摊开在腿上看。

然后她就跑到跑道上,她越跑越远,直到变成一个模糊的人影。

我看向她的背影。

那种心脏里的钝痛感又抓住了我,我把书抱在怀里,忍着痛看她慢慢地跑。

后来经常能够遇见她,

有时是做操解散的时候,有时是我在食堂吃完饭的时候,有时是我进校门的时候,有时她也来找我,在门口对我挥手。

我就看着她的眼睛,走出教室,走到门口跟她说一会儿话,她什么都和我聊,天文地理,她好像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文学。

从中国四大名著到《安娜卡列尼娜》再到《海边的卡夫卡》。

然后打铃,我看着她回去。她像条鱼,一闪就不见,从来不回头。

礼拜天我和朝颜坐在树下,看岛歌跑步,岛歌是个体育生,他除了奔跑,有很多时间陪朝颜,朝颜是个艺术生,学音乐的,岛歌跑步的时候,她就会安静地坐在台阶上的大香樟树下看她的男朋友跑步。

莲中是明令禁止谈恋爱的,但这并不妨碍莲中有很多对情侣。

朝颜说,沧,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看他跑步吗?

我摇头,其实我和朝颜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摇头。

她说,看着他离你越来越远,最后还是会跑回你身边,这种感觉很……

她在想一个形容词来来表达这种感觉。

放心,我说,放心。

她回头看着我,眼神复杂,她说,是呀,放心。

然后她笑,笑得绝望。

她是不快乐的女子。见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

女孩子的不快乐可以随时抛散出来,也可以随时收敛起来。她们是比男人进化的更完全的人类,已经懂得了控制情绪。

如风说,我要是个女孩多好。这是最打动我的一句话,也许这是原因之一。

我害怕看朝颜的笑,那种笑有近乎摧毁人心的效果。

我的心脏越跳越疼,钝痛。

于是我去看阳光下跑道上挥洒汗水的岛歌,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莲城一直在燥热与冰冷中徘徊,我们渐渐麻木了环境。

岛歌穿了红色的运动衫,迈开修长的紧实的腿忘我地有节律地跑。

他流了很多汗,皮肤有运动后健康的潮红色。

岛歌是个体育生,他没有那么大的成绩压力,但他有自己的压力,所以他不停地跑。

我想我该走了,今天是会放假的双周周末,然而我还有很多练习题没完成。

然后我看到玲,她沿着第八道跑道朝我们走过来。

她的眼睛很亮,仿佛东门河在阳光下结了冰。

那一刻,我觉得她是长出了双腿的人鱼。

她走过来,很高兴地对我说,我知道你在这里。

我说,来看岛歌跑步。

然后她眯着眼睛看了一眼阳光下那个人影,点了点头,回头看着朝颜。

朝颜也看住她。

玲说,你是朝颜对吗?

朝颜看看我,然后友好地对她说,你是玲对吗?

嗯,是。

玲就坐到朝颜身边去,挨着她坐。她们的脸贴的很近,脸上笑的很轻松,一点也不做作,仿佛认识了二十年的朋友。

朝颜伸出手去摸玲的辫子,说,你的辫子。

嗯,玲也把自己的手覆盖在她的手上。

她们的手一样苍白,我想是一样的冰凉。

我喜欢它,朝颜说,你的辫子,像是生长旺盛的藤蔓。

玲说,你也可以结,你的头发浓密而且漫长。

不,我不想结。

为什么呢。

怕不合适,适合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最好的也不一定合适。

可以告诉我你的年龄吗?

朝颜捡起一片香樟叶子放到手心里,看着它说,17,这个秋天过了我就18了。

我比你小,我16。

年轻真好,是不是?朝颜把手伸进阳光里,摊开,阳光照耀着她手心里发黄的落叶。

玲拿走了她手心里的叶子,说,有时也不好,我们太年轻,以后的日子却长。

嗯。朝颜不说话,笑了笑,理了理衣服和裙子。

她朝又跑完一圈越跑越近的岛歌说话,她说的一点也不大声,好像话语一出口就被操场上的热风吹散了,我很担心岛歌能不能听见。

朝颜说,岛,我想去看荒野。

岛跑完了走过来,走到台阶上,俯下身子,他浑身冒着热气,朝颜拿出纸巾伸过去擦他额头和脸上的汗。

岛对朝颜笑,同时也对玲说,你好,玲,又见面了。

玲对他挥挥那片叶子。

然后岛歌温柔地对朝颜说,好,我陪你去看。

他换好衣服就带着朝颜离开,朝颜跟着他离开的时候,吻了一下景的额头,然后对她挥手说再见。

我看到她带着受伤的表情离去。

玲抬头看着我,我把看他们离去的眼神收回来。

玲捏着那片叶子对着阳光看,眼睛眯起来对我说,谢,朝颜是个怎样的女孩子。

是不快乐的女子。

她又说,那么,谢,你想去看东门河上游吗?那里的水是透明的,不是下游的蓝色。

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蓝的要命,像是种子破土而出,冰蓝的鲜花盛开一地。

我说,好。

我开始有点担心我的练习题。

但是玲已经推来了她的电动车,她说,我载你。

她一路骑的飞快,我感觉到时间从我身边飞快地流过,割破我的脸颊。

当我看到前面骑电动载着朝颜的岛歌时,我才发现,我们去往同一个方向。

从广场路进入永安大道,然后一直往前面骑。

那里有一望无际的荒田,树林和沼泽。莲城是建立在荒野之中的一座城。

岛歌和朝颜并没有看见我们。

在广场红绿灯那里。

红灯,他们停下来。

我们停在背后,挨得很近。

穿了白衬衫的岛歌,转过头来,他没有注意到我们,我看见他,他的最上面两颗扣子是解开的,露出有些潮红的白色肌肤,我心里很惊讶,怎么会有把衬衫穿的那么好看的男孩子。

他转过头去吻朝颜的头发。

朝颜把头往后缩了一下,看着岛歌的眼睛,岛歌的眼睛在笑,那种笑容清澈见底,于是朝颜把头靠过去让他亲吻。

我感觉周围寂静的要死,他们在我的面前亲吻,红灯亮起,整条街停止了下来,穿白衬衫的男孩在电动车上回过头来亲吻穿湖绿色裙子的女孩。

然后,我和玲一起摔在地上。

我扶玲爬起来,她说,没抓稳,摔倒了。

我说,没事,抬眼去看,岛歌和朝颜已经不见了。

两点半的时候,我们到达了目的地。

东门河是莲江流经城里的一段,这里是莲江上游。

有一望无际的荒野和新鲜的要命的好空气。玲推我一下,说,你要四处走走。

我们一直走到河边,两只鞋都是草叶和泥。

莲江的上游水清澈见底,水底巨大的的卵石上有阳光闪动。河水摸上去冰凉刺骨。可是这种太过于透明的水质,反而比东门河里不见底的深蓝色更让我害怕。

然后我们走回去,心情很好,在路边用树枝把鞋子上的泥刮下来,弄脏了手。

回到城里,我们找地方吃饭,选在民政局楼上的茶油馆。

选好了菜的时候,玲跑到厨房里,把厨师请了出来。

她说,我自己来,钱照付。

厨师只好在坐在柜台那边看报纸。

一盘盘菜陆续从厨房里端出来,散发着馨香的气息。

摆了一桌子后,她在我身边解掉围裙坐下。

我尝了一口,有熟练的味道。

我看着她,她没动筷子,只是看着我,眼睛在笑,她好像很高兴。

我说,你在家做饭吗?

她说,不做。

我想继续问的时候,她说,可我愿意学,以后做给我喜欢的人吃。

我停下了筷子。

她说,你吃完。

我拿起筷子继续吃,菜突然变酸。

在一盘血鸭里,我翻出一片叶子,发黄的香樟树叶子,现在沾满了汤汁。

她看了看,说,刚才那片,我放进去的,也许对你来说,味道会好。

我把它夹到一边,不去碰它。夹了一片鸭脯放到她碗里,她要了一听啤酒,就这那块鸭脯开始喝啤酒。

她说,我知道你不喝酒。

我看着她,她的辫子已经憔悴,也许是刚才在厨房被烟熏的。

我夹了一块鸡肉给她,是块肋骨。

我说,我记得你看了三遍《三国》对吗。

她说,我知道,那是一群男人的故事,那里面没有爱情。

她在碗里夹住了那块鸡肋,不再说话。

我有不敢相信的错觉,她在颤抖。

我看着她的脸,她拿着汤匙舀汤喝,热气蒸腾,她的脸模糊,可她的眼眶红了,这次不是我的错觉。

我说,你现在可以流泪的,我不介意。

可我介意,她几乎是尖叫,柜台那边的厨师和收银员看过来,她回复平静,对我说,谢,

我不哭,我不会对我的痛苦哭泣,即使……

她没说完,她把鸡肋舀起放回我碗里,用很坚定很清晰的声音说,我不要它,谢,我不要了。

她的话里有伤口流血的声音。

我低下头去扒饭。不敢再去看她的脸和她的表情。

我很卖力地吃,最后我把它们吃的很干净。我觉得我的胃要胀开,很难受。

她说,现在告诉我,好吃吗。

我点头,眼睛湿润。

然后她说我们回去吧,我还有练习题。

于是我们回去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遇见她。

做操解散的时候,我在食堂吃完饭的时候,我进校门的时候,下课时我趴在窗边看门口的时候,我都没遇见她。

然后快期末考试的时候。她说她要走了。

父母在她小时候就已经去世了,她的亲戚们对她不错,所以她轮流去亲戚家住,顺便在附近的学校借读,现在她要走了。

十几年来,她一直在漂泊,一直寄人篱下。

她平静地说,我不会对我的痛苦哭泣,可我看见,瘦弱的她把一把汤匙捏弯了。我心里的钝痛开始发作。

我去长途汽车站送她。

她站在汽车站的细雨里,穿着中长的暗红色靴子,脚边放着她的大皮箱。她还是那件有刺绣的薄牛仔外套,露出白色的小背心,所有的小辫子沾了水滴闪闪发光,像流浪的摇滚女歌手。

会唱摇滚的人鱼。

我终于明白了我要如何形容她,从见她第一面时我就在找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她。

现在我找到,她要走了,天空下着缥缈的雨水。

我把从校门口买的绿岛奶茶给她对他说,是牙膏味的,你还没有喝过。

她笑,说你还记得。

我说,是的,我记性很好,书却读不好。

她捧着奶茶,贴在脸上,奶茶还是温热的。伸出一只手抬起来摸我的眉毛,我看到她手心里漫长后断裂的纹路。

这样的手相不好。

她说,我喜欢你的眉毛。

我说,你说过了。

她说,再说一次又何妨,我们还很年轻,还有很多错误要去重复。

我笑,把校服脱下来,宽大的白蓝色校服,印着莲中的彩色徽章。然后塞在她怀里。

她把奶茶给我,帮我拿着。然后开始披校服。

校服大了许多,像件袍子。

然后长途汽车发动了,低沉轰鸣。

我帮她把大皮箱放到车底箱里,送她上车。

锦说,你们的校服挺好看的,谢谢,她走上车,辫子安静地摇晃。

她的座位靠窗,我走到她车窗下,她趴在玻璃上看我,把脸贴在玻璃上,她的脸变得扁平苍白。

我踮起脚伸手去摸掉玻璃上的雨水,看见她的笑脸露出来,脸是扁平的缘故,她笑得很滑稽。

我对她挥手,她把脸抽回去,车里很暗,黄色的灯光,她双眼里的冰蓝色若隐若现。

她突然起身跑出来,司机在她身后喊,回来,要走了。

景对他说,一分钟,给我一分钟就好。

她跑下来,扑进我怀里,我闻到她的头发,是海藻的腥甜气息。

她在我耳边说,谢,你还没看我哭过吧?

我以为你不会哭。

怎么会,遇见你后,我知道,我也是不会快乐的女子。

答应我,你以后要过得幸福,好吗?

好,我答应你。

然后她温热的眼泪淹没了我。

她哭了一分钟,然后她跳上车,汽车开走。

从此以后,我没有再见过她。

我们都在时间里穿梭。而莲中所有的时代都惊人的相似。

其实,碧岭所有的故事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我走了,你没有回来。

碧岭,依旧静静地在那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兴尽而散,不知所踪。

而期间的少年你我,都很可笑。

就像无处安放的青春,没有人在意,让自己心疼。

原来那么多的日夜已经过去,我们已经不辩黑白。

原来那么多的你曾经与那么多的我相遇。

请原谅我,最后没能如你所愿的那样,获得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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