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代表“收势”,广大党员干部应永葆“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将党的纪律规矩当作立身做人、立业干事、立行为民的准则,做到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
以纪正心,保持深学细悟、常学常新永远“在状态”。“书不读则不知,知不深则不通。”理论学习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曲”。广大党员干部应始终保持求学之心,发扬“学不至精不罢休”的钻劲,持续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逐章逐条、新旧对照、联系实际学习《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纪律建设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理解,真正学深、学真、学实。
以纪修身,保持克己奉公、身正心正永远“在状态”。“君子检身,常若有过。”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照《条例》,经常看看自己言行举止是否妥当、思想作风是否出现偏差,及时把错误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要以《条例》为尺,量长短、判是非,牢牢守住“八小时”内外的纪律红线,始终做到坚守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以纪促行,保持实干实效、担当作为永远“在状态”。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帮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宗旨,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履职为民的生动实践。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真正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急难愁盼”,做到问需于民不走过场、问计于民不搞形式、问策于民不出虚招,将一张张群众忧虑的“问题清单”变成一件件百姓满意的“成果清单”,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