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命题文没写一个字,却在去找周公的路上想起许巍的《蓝莲花》了。对于歌曲我是很挑剔的,不喜欢的歌觉得听也是一种折磨,至于学就更不会强迫自己了。喜欢的歌曲,哪怕只是一句歌词或者一段旋律,我也会用整个心装下那首歌。因为,那里面有触动心弦的精彩,足以在落寞的时候用来慰藉心灵。
许巍的歌中,《蓝莲花》尤为喜欢,在平缓的摇滚乐中漫不经心让歌词从唇齿间飘落,淡淡地诉说,不悲不喜。可就在昨晚的夜半歌声中,我把自己唱哭了,因为许巍的《蓝莲花》,觉得那歌词就是心灵的一剂良药,总会让思绪波涛汹涌。呵,想起家乡的一句俗语——唱戏是疯子看戏是瓜子。我在我的世界里,既是疯子也是瓜子。
早上跑步回家,学藝发来问候,我回复在打扫卫生。镇上的洒水车远远地飘来《十五的月亮》,那是学生时代曾经喜欢的歌曲,后来不喜欢的原因有道不明的情愫。也许,因为不再青春年少。
门前的雪里红和桃花在清明过后飘落一地花语,雨后的新鲜的泥土有花仙子的身影。核桃树厌倦了自己的长胡须,一阵风过,就把胡须狠狠地丢在地上。洒水车适时而来,胡须上满是泪痕。把这一瞬分享给学藝,他说这是世外桃源。我说从小生活在小镇,每天都能看到美景,然后我们从农家小院再到文字。对于文字,我喜欢随心所欲的码字,喜欢淡淡地诉说,就象和邻家大嫂拉家常。曾经和妖婆掐过关于文字的话题,她说码字须达到灵魂出窍神游的境界,才能码出有灵魂的文字。我说码字的时候是精神病患者,但过程痛并快乐着。码字也象朗诵也象唱歌,须饱含深情文字歌曲才有灵魂。
我对学藝说我码字喜欢写实的东西,眼睛看到的东西。我的小镇有我一生也写不完的风景和故事,唯有热爱这片土地唯有心怀感恩,也唯有走进大自然,文字才有灵气。学藝说我码字找对了自己风格,我说码字如我穿衣。我的衣服除了结婚的时候拗不过老娘有两件红衣服以外,这些年除了黑灰咖还是咖黑灰。我在黑灰的世界里拥有一份自信,拥有一份快乐。
昨天,小敏快递过来的衣服和鞋子是我的菜,美中不足就是鞋子大一码。舅婆在世曾说过三分长相七分脚,看一个人如何先看看她(他)脚上的鞋。我想,文字也许也如此。若是儿子看到这一行字,定会说他娘把八杆子打不着的东西都会扯上关系。
中午,重哥来商场溜达。多年不见,这哥们还是多年前的装扮——黄军装加近视眼镜,我调侃他离开商场几年就成穿军装的学士了,他说哥这辈子就喜欢黄军装,一天不穿觉得别扭。我继续调侃三伏天你若让黄军装不下身才是真的喜欢呢。他大笑道你就好好嚷哥吧。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让我想起多年前一个满天大雾的冬日黄昏,这哥们在回家路上,因为视力不好骑车碰到一棵大树上,顾不得脸上的伤,到处摸索着找他黄军装上被树枝挂掉的纽扣。第二天满脸伤疤来商场,别人问起,他不心疼自己却心疼再也找不到的纽扣。那时候大家都觉得他不可理喻,属于神经病。如今步入文字世界,才理解当初他那份执着和神经兮兮。
在店里听了多半天的《蓝莲花》,多了份平静少了份孤寂。在去接水的路上,扭头看见大姐店门前的梧桐花开了,突然想起远在新疆的菊姐多日前的微信留言——宁子,要是咱那儿的梧桐花开了,记得给姐拍几张发过来。
那一刻凝望着梧桐花,在《蓝莲花》的旋律中,再一次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