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的我站在二楼的阶梯上,小心翼翼的下楼。这段楼梯大概有二三十个阶梯,每一个都又窄又高,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做出来的。我向下看去,前方还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小心翼翼的下楼。不免心生同病相怜之感,可是仔细一看,我马上为自己的同病相怜之感感到深深的羞耻——因为我不配与他同病相怜。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初二开学的第一天,瘦弱的他在人群中本不该那么显眼。但却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只因为他是个瘸子。既然他是个瘸子,那就叫他阿茄吧。
阿茄很瘦,完全可以用竹竿子形容。他的手臂因为肌肉萎缩,完全就是骨头和皮。面部表情也有些不协调,走路一瘸一拐的。这两个单独的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就已经是莫大的苦难了,而他全全具备。他一出现,零零散散的总有笑声,即便微弱,可却刺耳。他的确很能令人发笑,他控制不住自己的面部表情。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这是什么病,有的人索性叫他孬子。后来我知道了,这叫小儿麻痹症。
阿茄经常一个人慢慢的上楼梯,没有任何帮他。他总是慢慢的走着,每天上学我总能在楼梯上遇到他。因为我总是迟到,我总是快速的超过他,留给他一个背影。有时候,我看见他艰难的扶着扶手,一步一步的向上走。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迟到了,我都不忍心超过他。或许我同情他,怕他看见前方的人有着健全的身体,可以跑可以跳,不用扶扶梯,心里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失落感。这让我也会有些不好受,老师总教我们换位思考。当我想象我是他的时候,我会觉得,我根本无法换位思考。我不具备他的经历,即使想象自己有,也是无法品尝其中的滋味。我以为我超过他,他会失落,可或许并不是。我以为他没有朋友,没有愿意帮助他的人,或许并不是,即便他总是孤零零的。
有人想要去了解,有人想要去帮助,有人想要去嘲讽,有人想要去捉弄。世界上同情心泛滥的不止我一个。就像看到路边的流浪狗,第一个想法是单纯的“想养养看”。看到他的第一个想法是单纯的“想帮帮看”我不是什么烂好人,只是当一只流浪狗遇到从远方来的流浪狗,偶尔会互相舔舐。当然,舔异性是对好的选择,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选择“男人的浪漫”。
孤独吗?或许吧。孤独感从未消失,我记得“被昏黄路灯所照耀着的灰蒙蒙的人行道上,我独自走着”“孤独笼罩着我”。孤独从未消失,他藏匿在深处,像是藏匿在深渊的恶魔。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吞噬你。我似乎从阿茄身上看到了孤独感,他的眼睛尽管聚不起光来,深处还是有一抹黑色掠过。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阿茄走在我的前方,我不敢超越他,我只是默默的走在他身后。可他走的实在是太慢了,我有些焦急。他细微的一瞥,我知道他看见我了。
忽然,他脚一歪,向左侧摔去。我连忙上前扶他。阿茄明显也有些惊慌,我扶到他了。他抓到扶手,用劲的甩开我。低着头说:“我能自己来”。我尴尬的一愣,急急忙忙的走了。那时我只感觉,“卧槽!狗咬吕洞宾!”觉得阿茄很不可理喻。直到多年后的今天,虽然我依旧不具备他的经历,我依旧平凡,但我似乎知道了,那年的我是多么的稚嫩。虽说人生来孤独,但我真的不配与他同病相怜。
怜悯,是对他人的不敬。现在想来,在某一种程度上,我的做法是多么的肮脏。阿茄真的需要帮助么?他不需要,他能够自己来的。我为什么要过去,是在显摆自己健全的身体么?尊严驱使他一个人走,我过去干什么呢?真的是帮助么?
毕业后就没有他的消息了,我记得我们学校有个瘸子。我叫他阿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