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林旧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狼叫声依然回响在山谷里,这声音略显凄凉,更像似在哀悼死去的亲人,试图唤回亲人的灵魂,但这是徒劳的,倒不如说这头雌狼只有在嚎叫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更像一个母亲。

蚂蚁们行军的节奏丝毫没有被打乱,依然井然有序,每一只蚂蚁都一丝不苟地进行着作业。他们这次势必要夺回自己的家园。领头的工蚁摇动着两只触须,经验十足地指挥着队伍。他已经是迟暮之年了,撑着最后一口气,只为最后一次见着他爱慕的蚁后,这一场圣战,他们足足准备了一年。

很多年青的蚂蚁,从出生开始就被灌输一种思想,家园不在这里,家园在远方,夺回家园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们不理解,明明蚁后就在现在的洞穴里,为什么还有“救回蚁后”的说法。面对这样的问题,老一辈的蚂蚁都面面相觑,都不愿意去回忆那一场恶仗,很多那时候骁勇善战的战士都隐退了。

新部落完全是靠着领头工蚁和新蚁后那残存的信念支撑起来的。

队伍疾行了三天三夜,走到一处树藤密集处,他们准备休息片刻。这个地方也很适合驻军,如果一遇危险,树藤可以瞬间变为堡垒,也能快速地隐蔽起来。年轻工蚁从垂到地上的桫椤枝上取下一颗露珠抱到老工蚁面前,动了一下触须。老工蚁抱着露珠,将口器插入,露珠快速地瘪下去。啊,真是一颗上等的露珠呀,想必是在露珠滴下的一瞬间刚好取到的,甘甜可口。老工蚁眼中泛着泪光,不知道蚁后怎么样了,她最爱吃这种露珠了。

老工蚁遥望着家园的方向,陷入了回忆。

那是一年前,还在家园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是一只身强力壮的年轻蚂蚁。那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准备出门觅食。蚁穴口,一丝阳光透进来,他感到十分惬意,又是美好的一天,他要为他爱慕的蚁后寻觅清晨滴下的第一颗露珠。刚要走出洞穴,突然间暗了下来,阳光消失得无影无终,同时大地还伴随着一震颤抖,泥土掉了他一身。

他六只脚有节奏的前后动起来,好似划桨一般,将身上的泥土全都抖掉。他的触须在空气中转动着,探知着蚁穴口的情况。确定没有危险之后,他缓缓地向洞口走去。

阳光并不是消失了,而是洞口被一个庞然大物堵住了。他靠近之后才发现,这个庞然大物有一个入口,入口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圆形周围充满了皱褶,仔细感受,还能感觉到有一丝暖流,这是他从未闻到过的气味。

这味道让他神往,不自觉地就走了进去。仍然是一片漆黑,他完全是靠着感知力在前行,他越来越兴奋,这庞然大物简直就是神赐予他们的圣物。本性驱使着他尝了尝这里面松散的物质,他敢说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他决定把这个庞然大物的所有情况都掌握清楚,然后报予蚁后让她定夺。

在翻过十二个坡道后,一个湖泊拦住了他的去处。他本想淌水而过,怎奈刚一下足,沾到了一点那湖泊里的水,便让他倍感灼烧,他只能望而生却,转身回去。

蚁后得知有圣物降临,便号令群蚁出洞,就一个字——搬。

老工蚁带领着蚂蚁们从另一处挖洞出来,发现圣物入口并不止那一处,一共有九处。有几处地方还长有黑色的草,这也是闻所未闻的。狂欢的盛宴,让他们忘记了这是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

接下来的事情,老工蚁不敢再想去了,那就是一场炼狱。休息够了,他继续指挥着队伍向目的地挺拔。

又是一天一夜的飞驰,旧时的家园近在咫尺。所有蚂蚁都做好了作战的准备,步步为营,悄无声息地逼近着。蚂蚁们都打直了触须,把感知力迎到极致。

老工蚁的触须快速的摇动着,但是始终都感知不到圣物的存在,也感知不到敌人的存在,蚁后的气味却是越来越浓。老工蚁加快了脚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不敢去想象这一年蚁后是怎么过的。蚁后,你等着,我这就来救你,老工蚁心想。

昔日那精致的蚁穴口已经不复存在了,家园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圣物已经消失不见,而原来圣物所处的位置长出了一根根白色的柱子。蚁穴口就在两根最粗的柱子中间,老工蚁循着蚁后的味道,一头就扎进了洞穴。顷刻间,便爬到了蚁穴最底部。

总算见到了蚁后,老工蚁没站住,瘫倒在地上。蚁后没有说话,只是坚定地望着他,因为她知道,她的部下哪怕打来只剩一兵一卒,也会冒死前来把她抢出去的。

这一年间,没有了工蚁们的照顾,蚁后本该饿死的。可是,天不亡她,那圣物渗出的绿色液体给她提供了能量,以让她支撑到现在。

蚁后安然无恙,老工蚁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下,皱起的眉头总算舒展开来,这总归是一件圆满的事情。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有两个蚁后,蚁群中只能拥护一个蚁后,到底哪一个才是部落之主呢?

老工蚁一派的认为,既然老蚁后还在,定当尽忠职守,拥护老蚁后。而新一派的蚂蚁们则认为,新蚁后功勋卓越,应该为新蚁后效力。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差点干起架来。最后还是老蚁后从中调停,才得以平息。老蚁后经过了那一场战争,再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子民有任何损伤。她颁布了最后一道指令,愿意留下的就留下,不愿意留下的可以离开,谁也不能有异议。

幼狼偷偷跑了出来,他从小就要强,什么事情都想证明自己行!这不,狼爹头天晚上才教会他如何扑食,他今天就想要一展身手,狼爹不让他上,他就偷跑出来自己单干。

他想象着,凭自己的悟性这种简单的事情肯定不在话下,今天出来一定要大干一场,捕捉一个大家伙回去,让族里成年的狼都认可自己。平时看见别的狼叼着猎物回来,雌狼们都会为之欢呼雀跃,这让他十分羡慕,他发誓一定要比他们还要威风。

他一路狂奔,想在天黑之前就能够捉到一个羚羊或者梅花鹿什么的。可惜,天公不作美,他奔走了十几公里,连一只小松鼠的都没扑到。他学着狼爹的姿势,自认为得了要领,但是每每还没有靠近,那些动物就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警觉着跑掉了。懊恼不已,一堆灌木丛被他踏平。发泄完,他有一些心灰意冷了,但是自己偷跑出来已是事实,就这样灰溜溜地回去,那岂不是要被其他狼笑掉獠牙。不行,一定要干点成绩出来,不抓到猎物,誓不为狼。

重新拾起信心,又是一段疾风前行,林中的野兔、山鸡已经不能入眼了,心比天高的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气得是自己。

在经过一个长满青苔的大石头旁时,一阵鲜美的气味将吸引住。那气味就像一只无形的爪子,抓住他的鼻子,将他提到了那气味的源头处。

幼狼虽然年幼,但是起码的狼性他还有的。他走到这个物体面前,并没有立即上前品尝,而是围着这个物体转起来。竖起耳朵,左看看,右瞧瞧,闻了又闻,神经紧绷,物体上凸起的紫色气泡让他警觉不已。突然,树上一个野果掉落下来,吓得他本能地四肢腾空往后一个大跳,凶狠地露出獠牙,嘴里发出尖刺般的低吼。

发现是虚惊一场后,他将那个野果咬了个稀巴烂,以泄心头之恨。他继续打量着那物体,这时候才注意到一大群昆虫密密麻麻地在上面爬动。他这才慢慢放松了警惕,在那物体上舔舐了几番,舔出了一块干净的位置,大口大口地撕咬起来。

在狼族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动物肉,他也是品尝了不少,但都不及这物体的味道,他猜想这一定是天外来物。正吃着,有昆虫不小心爬到了他的鼻子里,惹得他连打几个喷嚏,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他心情很不错,并不是因为吃到如此可口的食物,而是此刻他心里盘算另外一件事。

他计划,饱餐过后,再取下那物体的一部分带回狼族。回去就称这是他从老虎口中抢下的猩猩肉,反正狼族里也从来没有过捕捉猩猩的历史。这牛逼,够他吹完整个狼生了。

他叼起一大块,准备回家。一天的郁闷心情一扫而光,现在是一身轻盈,一路上嘴里还发出一阵阵愉悦的呢喃。

回去后,看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狼族历来都是用事实说话,这下他要在其他成年狼面前得瑟个够,想象着雌狼们崇拜的眼神,他就窃喜不已。

一条小溪横在他面前,他箭步飞身跃起,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双脚向前用力一蹬,想以一个优雅的姿势落地。但是,他这一跃就再也没有落下,他飞起来了。他还纳闷,难不成这天外之物还有特别的功效,自己这是要飞升了吗?

蚁狮在圣物的另一端潜伏了很久,他们一直在找一个机会,不会为了夺得圣物,而是要将蚂蚁们通通吃掉。起初他们也试尝过这圣物的味道,他们不理解这么难吃的东西为什么会让蚂蚁们几近为其疯狂。

既然上天让蚁狮们成为爱吃蚂蚁的一种生物,那他们便好好地遵循这一规律,并不纠结,一身的盔甲便是强者的象征。

虽说蚁狮也算是昆虫界的一方霸主,但是他们也有霸主的通病,就是脑子不太好使。这方面,相比之下蚂蚁们就略高一筹。一方面,蚂蚁内部体制健全,分工明确;二者,蚂蚁本身为弱小群体,所以不管是做蚁做事都十分谨小慎微,不冒风险。

尤其是这第二点,让蚁狮们头疼不已。蚂蚁有哨兵,每次想抓只蚂蚁来尝个鲜,还没有靠近就被发现了。知道蚁穴的位置又能怎么样呢,里面的地形错综复杂,进去容易,出来难。上次有个冒失鬼,一头钻进去,几番花开花落之后都还没有出来。

蚁狮头领很憋屈,不能再减员了,不然自己真成光杆司令了。自从上任以来,日子越来越不景气。偶有落单的蚂蚁落入他们的手里,他都作出一副嗤之以鼻的姿态,不是不想吃,而是做为一个首领,要有首领的风范。其实,看得到,吃不到,心如刀绞。

终有一天,他要带领自己的部下,将蚂蚁们一举拿下,过上泡在蚂蚁堆里洗澡的日子。想到这里,身体不禁颤抖了一下。旁边和他一起隐藏在土里的部下被他的颤抖吓了一跳,还以为要发起冲锋了,幸好没有冲动,不然又被坑了。

还好,这几天都是干燥的气候,既没有雨,也没有风,他们看上去就只是几个普通的沙砾。尽管有一个大屁股都露了出来,但是,这不重要,他们开心就好。只要埋伏打得深,哪有梦想不成真。守了七天,机会终于来临,蚂蚁们和另一种生物干了起来,好像是因为利益冲突。反正就是双方大打出手,方寸大乱,霎时间,杀声四起。

好机会呀,蚁狮首领振臂一挥,上!瞬间就窜了出去,他冲上圣物黑草最茂密处时,回头发现,一个部下都没有跟来。一个个傻大个,都他妈睡着了,他又火速退了下来,用他的大夹子将部下一个一个从土里撬了出来。

几十个蚁狮一起冲入战场,好似一只坦克纵队。本来就胶着的战况,插进一群不速之客,变得更加激烈。要论战斗力,蚁狮绝对是杠杠的,一个个都是好战分子。在圣物上,他们开启了推土机式的无差别攻击,不管是蚂蚁还是还另一种生物,见着就杀。不是咬断头,就是用夹子将他们腰斩。

蚂蚁们一大片一大片的倒,这是毁灭性的打击。遍地的蚂蚁尸体,惨不忍睹,有些还没有断气的蚂蚁头还死死地咬在蚁狮的夹子上,做着临死前的抵抗,蚁狮嘴巴一吸,蚂蚁头就被吞了进去。另外一种生物因为有翅膀,所以幸免于难,损失不大。

就在蚂蚁快要全军覆没之际,有一只工蚁带着一群小战士杀了出去。几只已经杀红了眼的蚁狮还想上前追去,被首领拦了下来,穷寇莫追。

就在蚁狮们站在胜利的高地上庆祝时,一条大舌头舔了下来。不知道从哪里又杀出一条狼崽子,蚁狮们不得以只能暂时又回到原处继续扮演起沙砾。

大白天的传来狼叫声,让一群在湖边野营的人感觉到一丝心慌慌。他们都是网络上自发集结起出来探险的。自认为看过几部野外求生的纪录片,就以为自己是个探险家了。就连“不能在湖边安营扎寨”的这种常识都不懂,花式作死,神都拦不住。

狼叫声把女孩惹得坐立不安,男孩们争先恐后地安慰着女孩。其中有一个胖子,最会活跃气氛,逗女孩子开心是他的拿手好戏。让他最苦闷的是,有很多女孩子会很喜欢他,也很愿意和他一起玩耍,但是就是没人愿意和他谈恋爱。

尽管如此,他也是将“解救少女不开心”作为毕生研究课题。绞尽脑汁也要让女孩开心起来。只见他眼睛一转,便有了主意。他将自己的鞋带取下一根,然后再捡了一根树枝,神神秘秘地钻进了帐篷。他把鞋带系在树枝上,做了一张简易的弓。

他自信地告诉大家,他要表演一个节目,让大家猜猜是出自哪个典故。果不其然,女孩被他的举动吸引住,饶有兴趣地盯着他。胖子用余光看见女孩的变化,这让他十分满意。

他像模像样地起了一个范儿,刚刚要拉动弦时,就有人猜出是“惊弓之鸟”。胖子嘟着嘴感觉很没面子,兜里精心折的小白鸽也没好意思拿出来。绷紧的弓弦泄气地弹了一下,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没过几秒钟,天上竟然真的就掉下一只老鹰,将帐篷砸了一个大洞。

胖子感觉又恢复了生机,自告奋勇地要给大家烤老鹰吃。夜里,一群人围着篝火,烤着老鹰,不亦乐乎。胖子的手艺也是精湛,大伙儿都吃得津津有味。

胖子非常享受大家对他的称赞,尤其是女孩那满脸的笑容,让他倾心不已。可是,万万没想到,黑夜褪去,一群人就再也没有醒来。

圣物上,黑草最茂密处的下方,有两个水晶球,最后几只蛆宝宝从里面钻来出来。这下苍蝇的部队就集结完毕了。

几日后,蛆宝宝们纷纷蜕变成扑腾着翅膀的战士。此时不战,更待何时,苍蝇撕毁了和蚂蚁之间的和平条约,他们要独霸这圣物。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蚂蚁们还在辛勤地搬运着,一阵嗡嗡声打破了宁静,漆黑中,刹那间,杀声四起,呼啸沧桑。

蚂蚁们先是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通讯一度被中段,但是蚂蚁们极强的应变能力让他们迅速进入了战斗状态。

一整天下来,整个圣物都弥漫着战争的气息。胜负未分,双方就这样僵持着。

与其说蚁狮是一根搅屎棍,倒不如说他们是这场战役的收割者,如果说那匹幼狼没有出现的话,那他们就真的是实至名归的大赢家。可惜,有时候,事实远比想象更具有戏曲性。

这一切,都没有逃过翱翔于天际的鹰者。

鹰者,虽心生好奇,但却丝毫不关心。在他眼里,这些低等生物之间的战争是十分可笑的。以他桀骜不逊的性格,绝不会为这等小事而分神。他的眼神依旧平静如水,一脸严肃,似乎没有事情能引起他的兴趣。

鹰者,只在双爪出鞘时,才能感觉到一丝兴奋,而要双爪出鞘还须猎物为引。他孤傲地在空中盘旋,翎羽被掠过的微风轻轻翻起,好似一个孤独的旅行家。

正骄傲着,一只幼狼映入他的眼帘,掐准时机,一个俯冲,在幼狼跃过小溪的一瞬间将他抓起,随之立即又荡回了蓝天。

虽然是幼狼,但于鹰者也称得上是满载而归了,回巢的路上,因为幼狼的挣扎,差点还发生了坠机事件。

天空再次出现那个骄傲的身影,已经是第二天了。

鹰者又飞到了他平时遛弯的地方,湖边鼓起了几个大包让他皱了皱眉头,谁这么无聊啊。他正想着,忽然感觉自己胸闷气短,眼前顿时一片漆黑,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失去平衡一头栽了下去,一代天之骄子就这么陨落了。

死里逃生的一小拨蚂蚁,一个个垂头丧气,就像孤魂野鬼一样毫无目的地游荡在森林里。没有蚁后的部落,还能叫部落吗?

没有了蚁后的部落,最终结果就是走向灭亡。蚁后就是信仰,蚁后就是力量,蚁后就是部落生存并强大下去的理由。

就在大家心灰意冷的时候,一只雌蚁含泪吃掉了自己的翅膀,称自己以后就是蚁后,希望大家重振旗鼓,养精蓄锐,夺回家园。

蚂蚁只要一旦出现了领导者,所有的困难都不再是困难,经过几天的翻山越岭,他们居然又找到了一个有圣物的地方,真是神迹啊,这个地方居然有好几个圣物,有了这丰富的资源,夺回家园那是指日可待了。

他在这片丛林徘徊了很多天,他的心也跟着在徘徊,他拿不定注意。这是身体与内心之间的较量,他是来寻死的,但是总也下不了决心。

衣服被荆棘扎得到处是洞,索性就不穿了,赤身裸体地走着。他确实想死,他想死在一个永远不被发现地方,所以他就来了这里,足够深的深林。

想死的原因,不知道,他也不曾留下遗书,那是矫情人干的事。他觉得既然死,就死得干净利索,不给别人带来麻烦,他也不想死后还被别人津津乐道他的生前事。

怎么个死法好一点呢,怎么个好法呢,至少死相不那么难看吧。这是他思考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他带了枪,带了麻绳,带了毒药,带了汽油,最后拿在手里的就只剩一瓶毒药。其他三项好像略显粗暴,像他这般温文尔雅的男人,毒药才是最好的归宿。

选好了死亡的方式,当然也需要一个适合死亡的温床。这偌大的丛林里,有太多的地方可以选择了,这让他有些犯难,是大树脚下的枯洞呢,还是溪边柔滑的青石板,好像都不妥当。

他将一个根藤蔓咬断,藤蔓像水管一样源源不断地流出清水,他欢快地清洗着身体,每一个角落都洗得干干净净。他对自己即将死去的事实满怀期待,再见了,这个世界,他吟唱起来。

洗完澡,他对温床的事情也不再苦恼,一个长满青苔的大石头,树叶之间漏下的阳光刚好能够将他笼罩。

他开心地喝下了毒药。尸体并没有如他所愿乖乖地躺在大石头上,死前的挣扎由不得他左,他最终还是滚了下来,压在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土包上面,一只蚂蚁钻进了他的肛门。

幼狼不见了,狼妈妈心急如焚,夜夜站在崖边呼喊着自己的孩子,月光洒下,勾勒出一个悲伤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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