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太阳的七小玉
故事确实开始地恰逢其会,蒋方舟写到《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遇见了谁。”上帝很忙,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帮你编剧情景喜剧,故事的经过、结局都是自己选的。十街八铺、车水马龙,江南水乡存了太多的故事,结局但也可能是花开两朵,天各一方……(推进背景音乐)
故事有点长,生活有些乱,但有时候我们的人生不就是这样的吗?
【01.】
今晚,我们先讲结局。故事的结局是时间都是平静的,你曾承诺带她从全世界路过,但今天你却丢下了我不管,再也没了着落。
故事开始于偶然,阿恪身高一米八一,微微有点肌肉的他身体显得分外修长,尽管谈吐有点坏坏的痞子样,但是相处起来十分贴心和绅士,他比格格大4岁。曾经的他们同一所高中,后来一个驾校,再后来偶然相遇的格格,难有的身材高挑但依然落落大方,还有率真利落的短发。你以为这是改变的电视剧本?错了,相遇时格格有男朋友,但是生活就是任性,它要强塞给你什么你挡都挡不住,遇到你该中的情蛊,怎样求佛都是无用。
经过几次校友聚会后,两人开始熟络,总是很投趣喜欢相同的音乐,在不确定的时机都发现彼此神一般地默契。格格发现阿恪是个特别的暖男,在车流中他会买卖花婆婆的花,会主动帮异性朋友拎重物;过马路时,一定让女生走里面;当好朋友愁烦无法入眠时,就会一直陪朋友聊天到天明。那时候,格格很欣赏这个好像是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阿恪。让格格最为深刻的则是一次大家一起出去吃饭,那个地方的卫生间很远,光线很暗、很黑,加之格格和其他的女性朋友不是特别的熟悉就一直强忍着,不愿意去那个阴暗的“小屋”,心细的阿恪发现格格的异样之后,贴心地问格格说:“要不,你陪我去趟卫生间吧?”这一绅士的举动,让格格有些心动了,再后来阿恪不胜枚举地无微不至渐渐地瓦解了格格的理智,有一天阿恪问格格:“如果喜欢一个明知道不可能的人怎么办?”格格说:“那么就不要想结果。”就这样,格格在精神上一点点被征服,精神上“出轨了”。
对阿恪只增不减的迷恋,对现任男友的愧疚和懊悔,内心的煎熬与焦灼难以言表。格格跟我说:“爱情里最没办法的事,不是假装,毕竟肢体语言不会说谎。”她曾为了忘记阿恪,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但是有时候人的记忆就很奇怪,你越想忘记反而越是深刻。格格跟我说她没有办法不想他,一个星期不联系他,自己就哭得和傻子一样。上一段的爱情,和平地走到了尽头。
【02.】
除了这一条,在男女的爱情里还有一条规则也快成了公理。男生对女生一开始是荷尔蒙大爆炸,经过周期能量递减以后,基本维持定值上下浮动,然后越来越平淡。但女生的爱情是正向递增的抛物线,区间只为零到正无穷大。
生活渐渐不如人所愿。以前被捧上云端的女神,如今终于知道什么是跌到谷底。她后来的爱情剧情开始反转,格格开始体会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寒意,收不到他的消息,等不到他的电话就像得了失心疯一般,慢慢地,阿恪的中心再也不是格格,以致于后来格格要通过微信步数来猜测阿恪今天可能去了哪儿。真正的走到了一起才知道,阿恪和她的生活格格不入,她每天起床上学时,他睡到中午,她每晚11点半以后睡觉了,阿恪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格格说,“阿恪是她心里的一轮明月。”她告诉我,有一年中秋节月亮格外悦人,他们几个去“清吧”朋友聚会。阿恪那晚坐在格格旁边,阿恪抽了一只橙子味的烟故意挑逗格格,还对着格格吐烟圈,还痞痞地问道:“好闻吗?”格格从来都不喜欢抽烟的人。但是,不知怎么,格格觉得自己中毒了一般,所有她讨厌的事,如果对象是阿恪做了她都会觉得特别有男人气质。那晚阿恪送格格回家,月光皎柔,格格在心里期盼希望时间如果一直那样走下去就好了。
情毒和毒瘾一样,你一染上就是戒不掉,那时候的理智全部成了下线。另外,在人类感情的角度里认可度很高的“公理”就是,当你用你全部力气去爱一个人时,全部的优点被无限放大,ta所表现你曾厌恶被无限包容。哪怕是知道对方是在骗自己,还在努力地帮ta 找理由来骗自己。
关于这一点,格格全中了。格格跟我说:“这是我‘劈腿’的报应。”
【03.】
每当晚上没了课,深夜的等待就显得无比长,和朋友一起也会不由自主地想想此时的阿恪到底在干嘛?原本会聊天到天明的彼此,后来变成格格无休无止的等待阿恪的回复;原本承诺不离不弃的陪伴,也变成形影单只的分离,格格说阿恪把所有的时间都分给了朋友、泡吧、打游戏,不再有她,只有刻意回避。眼泪,不知道因为想念流了多少次。想要忘记,不知为何又在某个特定的场景,回忆像疯了的狗一般又找到了自己;眼里除了阿恪其他都是浮云。为了断情,努力让自己投入学习,努力让自己和朋友呆在一起,但是总会因为偶然对方回复的消息,理智又被打破了多少次,周而复始的泥潭生活,格格无心学习常常点亮手机,看看有没有阿恪发来的消息……格格还说,后来他们约好的梦想也渐行渐远,阿恪大学毕业了想开一家酒吧,而格格不喜欢沉醉于灯红酒绿的生活。到最后格格输了,心甘情愿又万般不甘地输给了阿恪,下定决心让自己抽离,让自己忘记。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写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儿,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爱情面前,无关男女。
格格说:“阿恪依然是她大学生活里的美好,是回忆里的一轮明月”。现在的她放下这里的一切,可能去了英国,可能去了纳木错,可能去了拉萨……生活就是这样,最爱的不一定最适合,你可能猜中了开头,但你押错了结局。
后记:
格格说她依然会相信爱情,但不会再伤害别人,虐待自己。生活从来都不是好的编剧,但是生活的主角是人自己。这就是从你的全世界曾经路过,然后关于爱情。
这是格格大学的爱情故事,那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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