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晨跑10公里收听《五分钟商学院》(1小时内完成,)(常规习惯)。
2、完成份内工作事项:上报施工日报,记录监理日记(半个小时内完成)
3、阅读熊逸老师《坛经》2小时并在阅读中做好笔记。
4、(1)积极学今日专栏订阅内容,多总结,多思考,通过输出倒逼自己来检阅学习情况(2)完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第一二节学习完成课后练习。
小确幸:1、如期的完成了昨天订的计划,看了熊逸老师写的《坛经》感觉观点很不错,用生动有趣的话语,让我在轻松愉快的学到了知识,蛮不错的。
得到收获:
1、学习薛兆丰《北大经济学课》第062讲/产板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续)
课后思考:请对我们这两天讨论的问题,说说你的评论?
我的回复:说下我的观点(1)死者的器官,可通过在生前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向社会售出,以这种方式出售器官可以在对需要的病人,提供了需求,同时也对亲人进行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同时也付合经济学的原理,谁用得好就归谁的观念,但如果是正常人与正常人进行器官交易,我认为是不可取的,记得薛老师说过,经济学不是模型,要用于应用于实际,考虑问题要多元化,人不可能100%理性的看待事物这是一个方面,其次如果器官随意买卖必然会扰乱社会次序,造成社会不稳定,而政府会为了维稳,也会出更多的警力,等其它行政措施来约束,从而增大了社会成本。
(2)毒品合法化,这个观点很新颖,我也承认这个符合经济学原理,但是我们不能只考虑经济学而忽视其它,中国在清朝前期是不禁止鸦片的,可以说是自由交易,可是并没有给带来社会进步,相反造成大量的国民体质下降,整体生产力极差,同时也应该伦理道德和人们对毒品的好奇心等等方面。
得到第33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