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的年纪比十八岁自由,比二十五岁可爱。处于这个年纪的我们充满了对爱情的幻想与憧憬。
一步入大学我们就好像与学习脱离了关系,生活的重心瞬时转化到恋爱上面来了。看着周围成双成对,鹣鲽情深的情侣们,我们那颗因为高考而沉寂下来的心找到了再次跳动的理由。
“哎!”这是我这学期第六次单身周末的第三十八次叹气了。舍友都出去谈朋友去了,留下独守空房的我自己,确实是有些寂寞难耐啊!
不知道在十六平方的宿舍里转了多少圈,站在窗前眺望了多少次雾霾锁住的远方,打开不知道看了几遍的肥皂剧,跟着早已烂熟于心的剧情哭的稀里哗啦。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有些疑惑了。
你说你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性格也不差,乐于助人,善解人意,聪明伶俐,美丽大方,怎么就是没有人喜欢你呢?对于我没有男朋友这个问题我真的很疑惑,本着独乐了不如众乐乐的原则,我把我的疑惑告诉了我的闺蜜。
她用着语重心长的语气平心静气的跟我分析了原因:“你?夏天怕热,冬天怕冷,春秋怕累,天天待在屋里,连个人都很难看见,更别说看见个男人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如同被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啊。我感觉她说的很对啊,为了摆脱我现在这种尴尬的境遇,我决定我要出去走走。
当我兴致勃勃收拾完毕的时候,我发现我竟然没有地方可以去,这真是件令人可悲的事情。于是我决定我要随便走走,走到哪里算哪里。
身处在大雾霾之中,冷风呼呼的从我的领口刮进我的衣服里,那感觉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也。或许是我在这个地方站的时间太长了吧!脚都失去知觉了,想回去,竟然摔在了雪地里。幸好,有雪,还不算太痛。
“没事吧!”我顺着声音看过去,真好看,礼貌而不失亲切的微笑,粉红色羊毛衫,黑色大衣,微微伸出的手。一切的一切都和梦里的场景是那么的相像,以至于我瞬间忘记了反应,只能呆呆的看着他。
我以前做过一个梦,一个春梦。我谁也没有告诉过,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梦里的他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我们一起从田间小路回到我们的家,是一件木质的房子,像婚纱一样洁白的墙体,红色的屋顶,窗户下面有一盆盆的花,红色的,门口趴着我们的狗,很可爱,然后就在那间屋子下面,他亲了我,然后,我就醒了。
梦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可是只有他的脸是模糊的,我越是想要记住,就越是忘记。
直到看见了他,就像干渴了三年的土地突然受到雨的临幸一般。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契合,是这张脸,是这件羊毛衫,是他!
“没事吧!”应该是我赤裸裸的眼神,以及呆呆愣愣的反应致使他又问了一遍。
“呃,没事。”我借着他的手站了起来,和梦里的感觉是一样的,牵着他的手。“谢谢”我看着他说道。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向他说这件事情,但是我知道的是,我不想错过他。
“不客气。”他冲我笑了笑,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的内心是很纠结的,说,还是不说。眼看着他就要被雾霾吞噬了,我也不知道那里来的勇气,追上他:“你好,请问你有女朋友吗?如果没有的话,你感觉我怎么样?”我看着他,有些尴尬,但却不后悔。
他也有些愣,显然没有想到,随便一伸手竟然可以拉出一个女朋友来。反映了好半天才回答:“没有,好啊!”
我也没有想到他会答应,所以我们见面的第一天就约会了,我们仓促的交代了彼此短暂的人生。我们都是第一次当男朋友,女朋友的人,难免有些生疏,所以约定好彼此多指教。
回到宿舍里,我整个人还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有些不太相信自己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直到看着屏幕上闪烁的那三个字,我很想笑。
晚上我们互道晚安,我会告诉他我白天发生的事情,他会一直听我唠叨,但是脸上宠溺的微笑总是让我红了脸。周六日,他总会腾出时间陪我吃饭看电影,还总是不让我出钱,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给他买了一只狗,梦里的那只。
他给它取名叫笨笨,他总是喜欢揉我的头,我也喜欢被他揉。他不喜欢说话,我说,没关系,我喜欢,我不会让你无聊的。他喜欢看书,我不打扰他,只是窝在他的怀里睡觉。
毕业了,他向我求婚,我答应了。结婚的前一天晚上,我告诉他,我的梦。他笑着对我说,你和梦里的也一模一样。我抓着他的手,开心的笑了。
真好,在我还没有认识你的时候,你就已经在我的心里了。
一年后我牵着他的手从田间小路回到了我们的小木屋,门口趴着笨笨的儿子傻妞,和梦里一模一样的傻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