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most everything comes from nothing.”
——Henry F. Amiel
回到创世之初——比特币白皮书及原理解析
第1部分:扯点远的
1.1.货币的本质
远古时代,随着人类生产力的提升,社会分工及私有权的出现使得物品交换的需求越来越频繁和复杂,因此人们迫切需要一种可拆分和便于量化的中间物,充当一个与所有物品都能进行交换的媒介。人们尝试了很多东西来充当这个中间物,随着时间推移,当这个中间物最终被普遍固定在某种特定物品上时,货币就出现了。
尽管货币是为了让交换更方便、更公平而出现的,早期的货币其本身也是有使用价值的,如贝壳、布帛、米粟、农具、铜、铁等。随着物资日益丰富和商贸不断繁荣,人们对“用一个中间物就能够交换来更多其他商品”的信心越来越强,这个中间物的交换价值空前提升,而其本身的使用价值反而被弱化了。因此,随后出现的金银和纸币,尽管其本身的使用价值都不大,但因其突出的交换价值(稳定性、便利性等),先后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也正是从此,这些印着特殊样式的小纸片就成了财富本身,并由国家强制力提供保障。
进入现代后,随着各种券证、信用支付、电子支付等新模式的出现,货币的形态发生了更大变化,货币甚至已经可以不再是一个实物,而变成了一串字符、一段代码,或是金融后台系统中的一个数字。货币的形态似乎变得越来越背离我们的经验和常识。然而我们说,货币却从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接近于它的本质——货币的本质是一种关于交换权的约定,也就是共识。
1.2. 现有电子支付系统的运行机制
以目前互联网电子支付为例,这个支付系统通常需要有一个中心化的权威机构(如商业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存在来实时处理交易信息。其中,权威机构会为每个用户设立一个(或多个)账户,大家把钱(法定货币)存进账户,机构只要保证存入的总货币量与系统内账户余额总量保持一致,就能够保证任何人想要依据其账户上的余额值兑回法币时能实现刚性兑付。而对于系统内部用户之间的相互支付,则并不需要有真实的货币流入流出,只需要在系统内部账簿系统中调整几个数值即可。由于这套庞大的账簿系统都是由该中心机构运营和维护的,机构对所有账户的状况都了如指掌。
假定某一时刻,系统下的账户A需要向账户B支付100元,以便从B那里购买商品。系统在收到并核实A发出的这个支付请求后,先会查A账户名下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如果满足条件,就可以直接在后台账簿系统中从A账户的现有余额数值上减去100,同时给B账户加上100,这样瞬间就完成了货币在线上的转移,就好像A真的把100元给了B一样。随后,待各自余额变更确认后,B就相当于收到了货款,进而可以放心的向A兑现服务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操作方只有该中心机构一方,所以即便出现大量用户同时发出转账请求的情况,它也可以自行为它们排出交易时序,依次完成转账,而不会出现错误。
上面这个例子中的这套体系能够正常运转的前提是:买卖双方需要信任这个第三方平台,愿意把钱存进去,也相信平台不会弄错自己的钱;同时,买卖双方也需要信任平台上的其他用户,愿意在平台上购买商品和做生意。这是一个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支付系统。但这种
“基于信任”的模式依然存在以下一些潜在风险:
1)买卖双方出现纠纷时,解决的办法只能依赖于机构的仲裁,因此对商家来说,钱有被退回给买家的风险,尤其很多商品其实是无法退货的,因此商家就会在交易中变得更加谨慎,从而增加了整个系统的信任成本;
2)为了减少欺诈,第三方机构和卖家通常会要求客户提交很多非必要信息来减少交易支付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
3)中间金融机构的存在本身也会增加整个系统的交易成本;
4)因为存在以上这些交易成本,因此小额交易会变得不划算,电子支付发展受限制。
5)由于只有第三方机构拥有记账权,一旦存在失职或失误,就会有系统性风险。
……
“……要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一个基于密码学保障而不是目前 “基于信任”的电子支付系统,从而使得新的电子支付系统和线下的现金交易一样,买卖双方可以直接交易,而根本不需要第三方机构保障。”
以上这段文字,出自2008年10月31日,一个化名为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网络上发表的一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支付系统》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作者详细说明了他对一种称为“分布式记账簿”的电子支付系统的构想和技术要点。正是这篇论文,向世界开启了比特币的大门,对现有金融货币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为区块链技术后续在其他领域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本系列文章将通过对这篇论文进行解析,而深入说明比特币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