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我出奇的给带回来的女孩做了一碗面,而清晨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我发现她穿着我的白衬衣,细碎的长发遮住了她熟睡的眼睛,看着她小巧的脚丫我突然发现自己是如此的禽兽,过了谈爱情的季节却带回来一个渴望爱情的姑娘。
我突然不忍心叫醒她,就像生怕泡沫会破碎,但最终我说,姑娘,起来吃面。
我从没见过一个姑娘吃东西如此狼吞虎咽,她说,嘿,大叔,味道不错。
而后一副抑郁的样子,感叹,我喜欢穿着大号的白衬衣,你这件刚好。
在之后的岁月里,我总是会偶尔想起那个姑娘,尽管我已不再喜爱穿着白衬衣,因为我发现自己不像白衬衣般纯洁,就像包着牛皮纸的荆棘,裸露在外的,光滑却伪装。
在我三十岁那年,我去了一座城市,我带着包裹、带着行囊,就像一个远行的旅人,但我奇怪的是到了那里只住了一晚便匆匆离开,因为我发现自己竟是如此不堪一击,还没走到这个城市的中心,便要被寂寞杀死。
我在我住的城市买了块墓地,上面写着我的名字,然后朋友看见我,哇,你还活着,真好。我突然发现自己笑了,从未有过的淡然和满足。我爱的姑娘,你曾经爱的人已死去,你可以肆意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