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边缘(东山)
我第一次喝酒,跟我第一次摸女人一样,都来得比较晚。
记得去外地一破学校读书不久,我们三个从农村“土角厝”爬出来的土包子,溜到街边小夜摊,花十三块钱点了六瓶啤酒一盘卤鸭爪一碟炒螺,开始了人生低起点的酩酊首秀。差不多喝了两瓶啤酒,我回到学校便一头栽倒在宿舍前龙眼树下。后来听说是几个舍友用脚踢不醒我时,才把我抬上床。
毕业后参加工作。在那个“革命小酒天天饮”的混账年代,连单位里的空气也弥漫着酒精味儿。你若很少有酒局,好像你没有人脉。你若酒局上少喝酒,好像你不是人类。在满满一桌子革命前辈的酒局上,比身份证、比官职,我只有叨陪末座的份。斟酒时我须从众人耳边倾注,上菜却从我头上飞越,而且还要往死里喝或者假装往死里喝,领导爷们才高兴,真他妈的没劲加不值。
也想认真地混出个模样,但残酷的现实无情地戳穿了我身披“皇帝新衣”的幻觉。那时,我正处于雄性激素巅峰期,隔三岔五和一群荷尔蒙同样多得无处发泄的愣头青,聚集在小饭馆里喝大酒。众位爷斗酒发狠,颇有南朝刘伶“死便埋我”的酒胆。夜深酒尽,我们六七个人常常一字排开恣意地横行在小县城唯一的大马路上,踉踉跄跄的醉步踩满整个街面——在笑傲街头中,自我牛逼。
是的,青春总是充满生命张力,就算找不到流浪方向,也要找个出口绽放。哪怕是废墟里的青春,哪怕是牛粪堆上的绽放。
没几年功夫,小县城发廊、酒楼、夜总会、桑拿、足浴、一茬一茬如雨后春笋,寻欢作乐的形势波澜壮阔,大有可为。当然喝喝花酒,洗洗头,洗洗脚,洗洗身躯,并不一定情色迷离,并不一定不靠谱。
起先我们常去的地方是夜总会,啤酒喝到大舌头喝到醉眼朦胧,就要不停地上卫生间。卫生间里里外外,经常有人在吐,有人在哭,有人在搂抱,有人在打另一人耳光。见怪不怪的。有一回我喝高了从卫生间跌跌撞撞出来,屁股一颠就坐到别人酒桌去,自己却浑然不觉,还冲着人家咆哮:那小妹死哪去了?直到全桌如箭的目光把我凶醒。幸亏是小县城,我和人家虽从未交换过英雄帖,但毕竟都是出来混的,彼此脸熟,连声“歹势!歹势!”(闽南方言,不好意思的意思)赔不是,才化欠揍为自罚三杯了事。
再后来,夜总会被KTV取而代之。也难怪,KTV私密性比夜总会强多了。那时KTV找陪酒小妹,小费一个才一百块钱,真他妈的便宜。我有个朋友平时常去KTV喝花酒,每次别人一般只叫一个小妹陪酒,这厮却喜欢叫复数。按他混账逻辑说,一旦身边同时围着几个小妹,可以替自己多挡挡酒不说,还可以享受几个小妹向自己争宠的快感——有钱人或者假装有钱人真的任性。
年轻不懂内敛,情绪的宣泄不由自主地放大百倍,爱和恨,痛和乐,颓废和嚣张,都是。
曾经泡在酒国里自己把自己沦陷;曾经话不投机怒掀同学的酒桌酒泼朋友的脸;曾经不喝到淋漓尽致不痛快,常常赶场似的上半场喝不过瘾下半场继续死拼;曾经隔着空酒瓶栅栏意淫对桌美女……别笑我,你坏起来和我挺像!
说起酒杯里的青春,不得不提我和一位同事老兄的陈年酒事。当年这位老兄酒瘾大,曾把同舍的同事放在桌子底下的一瓶消毒酒精,一天一口两口地偷喝掉。同舍的同事是个兽医,等到他要出诊发现酒精没了时,对着空瓶左看右看,百思不得其解,嘴里一直叨念:“奇了怪,酒精挥发有这么快么?”
言归正传。有一次,一同事的乡下老家做“解平安”节,我和那位老兄等另五六个同事一齐杀奔过去。我那会儿刚失恋,酒肉穿肠时喜欢呵祖骂佛,大酒之后就开始重播我那爱恨情仇的伤心往事,像祥林嫂一见人就絮叨那句“我的阿毛”一样。其他同事还算厚道,不忍心在我的伤口上撒盐,都同情性地假装迎合我。偏偏此兄较真,不给我点赞也就罢了,反而抬杠。酒桌上我俩从爱情到女人到处世到人性到哲学,看似纵横捭阖实则南辕北辙地不绝滔滔。争论到最后,分歧的焦点归结到一个问题上:穿越大沙漠,因缺水口渴难耐,忽得一壶水,可壶中漂浮着一只死苍蝇,这水喝还是不喝?我说:看见死苍蝇就恶心,渴死都不喝!他说:为解渴为保命,只有喝!双方因此又展开了昏天暗地的激辩。其他同事早就不耐烦,一个个开溜掉,最后只剩我们俩坚守在酒阵上论持久战。主人不好意思下逐客令,强颜着不时添酒加菜。我俩持续而高亢的争辩声,引来一些不明就里的邻居,或门口或窗台围观,像观赏一出耍猴把戏似的。
记得那顿酒中午开喝,一直喝到夕阳西下,喝到冷月斜挂。当时偏僻的乡村没有公交车没有摩的,斥退主人护送回县城的好意后,我俩勾肩搭背,一路嘶吼着电影《红高粱》插曲《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寻找归巢的步履,凌乱了朗朗夜色。
彷徨、浮躁、刚愎、愤世嫉俗、宁折不弯,我的青春像纸糊的灯笼,在风吹雨打中千疮百孔。尽管我顽强地以左右不逢源的方式白鹤亮翅,但那姿势相当难看;尽管我频频地向人生投石问路,却激不起些微涟漪。
岁月蹉跎,我已非我。回想起酒杯里放浪形骸的青春,我只好在心里将自己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