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洪洪的泰國之旅感想都還沒來得及記錄,今天又出了一件令我很是感慨的事。
昨天我們剛從普吉回到香港,今天又馬不停蹄的跑來泉州見我大學的老朋友們。準備順便帶洪洪逛逛華大,然後回廈門見一下爹媽。
結果沒想到,出師不利。一到泉州,就因為我想帶他去坐203回學校,他不想,覺得我不重視他的感受鬧起了小脾氣。最終是去打了車,結果竟然把行李箱扔在了出租車後備箱。現金付的車費,又沒有打票,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先跑了城東派出所,想調一下附近嗎監控。結果說派出所的警察出警了,只有一個值班警員坐在那裡刷抖音,最後等了將近一個小時,結果說查不到,因為夜間反光不可能看到車牌。又各種打電話問交管局啊,這個那個科室啊,第一次對這些複雜繁瑣的機構設置感到有些厭煩。
行李箱里沒有太重要的東西,但是有給媽媽帶的眼霜,價值還是蠻高的,就這麼干等了一個多小時結果沒有結果,心裡還是很煩躁的其實。但是我們倆竟然神奇的沒有吵架,也沒有互相責怪。感覺在出事的時候,兩個人都還挺冷靜的,不說兩個人開不開心吧,至少沒有吵架,沒有互相指責。
洪洪在鬧小脾氣的時候,也沒有拒絕溝通,雖然不開心,但還是會跟我說他是因為什麼不開心,我覺得還是很好的吧。我也在盡量克制自己的情緒,不要用自己的情緒化去傷害別人。
洪洪會叫我做事慢一點穩一點不要著急,會每時每刻的提醒粗心的我把東西放好。大約也是吸取了在香港機場的教訓了,感覺得時不時的盯著我吧。但是我似乎也不覺得煩,莫名的可以乖乖聽話。可能這就是相生相剋?
最終,洪洪很冷靜的堅持應該回動車站的出租車上車點調附近的監控。很篤定的跟我分析那裡一定會有監控。我們又回到泉州站,果然在動車站的公安執法大隊裡查到了車牌,並且最終成功拿回了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