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场。
夜场是猫妖最爱呆的地方,这里灯光旖旎,人影摇晃,炫目的霓虹跟刺耳的音乐交缠在一起,混合着酒的香气,碰撞出糜烂的味道。这挑起来的可不只是喧闹热烈的气氛,还有勾人的--情欲夜场里最常发生的,不是纯情男女受伤买醉后转角遇到真命天子或天女的清新爱情故事,而是寂寞男女烂醉后发泄情绪的一夜情。猫妖最喜食男女欢爱时散发出来的麝香味,所以,我们的故事从糜烂的夜场开始,众生百态,浮生万象,你,逃不掉。
戚禾,是w城的一只猫妖,猫妖都长得极美,或清纯可人或妖娆撩人,可这座城的妖都说猫妖戚禾最是绝情。是啊,戚禾纵情声色,却从不留情。
晚上十点,w城最大的销金窟--迷场,又开始上演纸醉金迷的戏码。女人貌美,男人多金,在这里男人愿意花钱买女人的面皮,女人愿意用自己的面皮换男人的金钱,你情我愿,没有谁更高尚,各取所需罢了。
这是戚禾来迷场第五年,也是来w城的第五百年。戚禾独自坐在吧台的老位置上,面前摆着一瓶刚开的红酒,手上端着的是盛着深红液体的高脚杯,幽暗暧昧的灯光照不清戚禾的脸,这种朦朦胧胧模模糊糊的感觉,更想让人一探究竟。柔软长发卷出波浪,精致短裙裹住凹凸,远远一看便血脉喷张,勾魂摄魄。
“小姐,你自己来玩?”
“嗯。”戚禾喝了一口杯里的酒,抬头撇了一眼来搭讪的男人。
“那喝一杯?”
戚禾低笑一声,猫眼一眯,回头冲男人说 “好啊,喝酒可以,其他嘛……咱们可得偷偷说~”
进入酒店,电梯门刚关上,那男人便将戚禾抵在电梯一角,男人的面孔放大在戚禾面前,面皮还不错,身材摸着也还凑合,没有八块腹肌也有六块。这种男人向来自负,以为用钱跟面皮就能让女人乖乖跟他走,让他为所欲为,戚禾最是恶心这种男人,心里想着等会儿吃饱喝足之后怎么吓吓他。
戚禾可是妖啊,看着男人压过来,便冲着他妩媚一笑,漂亮的猫眼闪着光,娇俏鼻尖透着粉,漂亮的红唇微微勾起,抓住男人的衣领,吻住了男人的唇,男人没想到戚禾这么主动,一愣,随即张口含住了戚禾的红唇,霸道中带着热切,体温也随着电梯楼层逐渐升高,男人一只手托住戚禾的臀部一只手扶着她的颈,用力压向自己,戚禾闭着眼,微张的口中漏出难以自持的呻吟。
“叮”电梯门打开,两个人才稍稍分开。打开房门,那男人立刻把戚禾抵在墙上,戚禾回身用她的美腿将门勾过来关上。两人热烈又急切的拥吻着,屋里充满着发泄情欲的喘息声。男人将戚禾横抱起来,放到柔软的大床上,单手解开身上的衬衣扣子,欺身将戚禾压下,戚禾抚摸着男人精装结实的腰腹,抬眼看着男人,目光流转,媚眼如丝。
宽敞的房间内男人的低吼和女人的呻吟交缠在一起,此起彼伏,床下的衣衫凌乱了一地。情欲最浓是屋里飘散着麝香味。戚禾睁开眼,瞳孔变成针尖样,原本可爱的小虎牙成了獠牙,眼睛发出来绿光。男人在戚禾身上努力耕耘着,嘴里还嘟囔着宝贝抱紧我之类的话,但似乎感受到了戚禾的异样,脑袋离开戚禾的颈窝,看了一眼身下的戚禾,大叫一声,便晕了过去。
戚禾勾唇一笑,“真是个没用的东西。”,说罢起身推开昏死的男人,盘腿坐起来,吸收这浓郁又糜烂的味道。
戚禾觉得差不多了,便起身去洗澡。花洒将水淋下,戚禾闭着眼抬起头任由水淋在脸上。水汽氤氲,美得像一幅画。
戚禾穿好衣服,拎起包就要走,无意中看到了男人的打开的钱包,里面是他的证件,戚禾走过去拿起来,一愣,“赵清书…呵,名字这么书生,却是个禽兽。”说罢将钱包扔下便出了房门。
戚禾在w市的第五百年。五百年的时间,足够让沧海变成桑田。时光荏苒,从前的渔火小船不再,曾经珍爱的人,早已黄土白骨。戚禾在这的五百年里,遇到了很多人,戚禾看着他们走过美好的青葱岁月,看着他们成亲生子又看着他们生老病死变成一抔黄土。五百年真的太久了,久到忘了自己最珍贵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忘了什么是爱,什么恨,什么是朋友,什么是爱人,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孤零零的活着。
真的,太久了。
赵清书是第多少个人已经记不清了。其实早在六百年前戚禾爱上过一个人,名字好听,叫温书白,是个书生,戚禾这个名字就是他取得。那时的戚禾还在巴蜀,还只是刚有了灵识人形的小猫妖。那时刚刚入夏,天微热,戚禾刚穿过一片竹林想去纳凉,却误闯进温书白的小院子,温书白在院子里的藤椅上看书,石桌上正烹着茶,他一只手拿着书,另一只手端着茶,指如竹节,那男子一抬头,戚禾只觉他面如润玉,剑眉星目,琼鼻薄唇,可是真好看。正巧一阵清风吹过,卷起温书白如墨的长发,戚禾看呆了,小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是不是神仙啊……”,温书白看见了还是小猫的戚禾,觉得这小猫呆愣愣的,便放下茶水冲她招招手,轻轻吐出一个字“来”,一个字便摄了戚禾的魂魄,误了戚禾百年。后来戚禾想,她为妖的这几百年就应该是从看见温书白的那一天开始的,要不然后来怎会入了歧途,杀了心爱之人。
戚禾颠儿颠儿的跑过去,温书白把它抱起来,给她顺毛,低声问她,“你是迷路了吗?你想留下来?” 戚禾赶紧喵了一声,温书白被她逗笑了,便说“好。”后又凝神一想,又说“‘我也总将心绪,戚戚如双眸’,你便叫戚禾可好。”
自此小猫妖有了名字,还留在了温书白身边。戚禾日日窝在温书白怀里,听他念书,看他烹茶,“他可真像个神仙,”戚禾呆看着他,“也只有在做饭的时候才有些烟火气。”,戚禾歪着脑袋看着正在做饭的温书白想。
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鹅黄罗裙的漂亮女子来到这小院里,戚禾感受到了莫名的惊慌,后来很多年戚禾才明白那时的情绪,原来是怕失去。
戚禾原本以为那个女子只是偶尔来拜访温书白,后来女子来的次数多了,带来了好多衣物跟胭脂水粉,温书白也亲昵的唤她“清莹”,戚禾便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了,后来戚禾知道,那个穿着鹅黄罗裙的漂亮女子是他的未婚妻。
那女子对戚禾也很好,时常想抱着她说话还想给她好吃的,但戚禾都跑开了,还想用爪子挠她。有一次,那女子想给她洗澡,戚禾像着了魔一样,伸出爪子将女子的手抓花了,鲜血顿时就流了出来,戚禾可是妖啊,妖气一出,力量便增加几倍!温书白看到清莹满手的鲜血,便一着急打了戚禾,戚禾愣住了,心里很难受,那可是温书白第一次对她动手,戚禾漂亮的猫眼里蓄满了泪水,喵呜一声便跑了,温书白皱眉一看,并没有去追,而后牵着那女子进屋包扎了。半天没到,戚禾就没骨气的自己跑回来了,喵呜喵呜的叫,叫的温书白心里发软,便又她抱在怀里,轻轻点点她粉色的鼻头。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又到初夏,戚禾日日听温书白念书,看温书白写字画画,可是怀里抱的却不再是她,而是那个叫清莹的女子,戚禾妒忌的情绪日益增加,对清莹更加不友好,可温书白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着,戚禾也无从下手,只能忍着。再后来啊,温书白跟那女子成亲了,宴请了十里八乡的亲戚朋友,办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那天天真的很好,风也清爽,花也香,满目喜庆的红色,红色的绸缎,红色的灯笼,红色的囍字,红色的礼服……
晚上筵席已散,亲朋也都散去,温书白被灌得醉了,脸颊红红,一步三摇地进了屋,戚禾知道,这是要洞房了,但什么是洞房呢,戚禾想去看看,于是戚禾便钻进了屋里,藏在一角,暗搓搓地看着。戚禾看到温书白掀了新娘子的红盖头,喝了交杯酒,又熄了灯,只留下床头的两盏,戚禾记得温书白跟她说过,这里成亲有个旧俗,要点长明灯的。灯火摇晃,昏黄的灯光映着红色的床帐,格外朦胧,人也像被蒙了一层纱,显得格外迷人。戚禾只听温书白低声呢喃了一句“清莹,我……”便传来了亲吻跟窸窸窣窣衣衫滑落的声音,戚禾伸出头,看到温书白正抱着他的新娘子,一丝不挂,新娘子红着脸咬着唇伏在他的颈窝,不一会儿便传来了欢爱时的吟呕声。戚禾看到温书白嘴唇勾起,眼神似火,新娘子也媚眼如丝,他们像两颗水草,紧紧盘在一起。戚禾想,原来与他欢好他就会开心啊。红烛灯花噼啪作响,那一夜戚禾在墙角呆了一晚上,睡也睡不着,只觉得心里很难过,空落落的,戚禾歪着小脑袋想,温书白有了新娘子,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新婚后的温氏夫妇更加如胶似漆,他们同吃同住,同进同出,清晨温书白给清莹画眉,画好看的远山眉,温书白说远山眉显得人英气娇俏,比柳叶眉更好看。温书白在书房写字的时候,清莹就在一旁给他磨墨添香。戚禾在书房看到了好几幅温书白给清莹画的画,温书白画过山,画过水,画过花草,画过虫鸟,唯独没有画过猫……
戚禾其实可以化作人形,但怕温书白不能接受,就一直以原型在他身边。有一天戚禾发现温书白不与他娘子欢爱了,就想是不是温书白已经不喜欢他娘子了,于是,戚禾就在她娘子归宁那天化成人形,躺在了温书白的床上。温书白回到家,看到床上的人影以为是娘子归宁回来了,便抱住了她,戚禾心里一颤,以为温书白也喜欢她,想与她欢爱,后来又听他说,“清莹,今天一天没见到你我好想你。”,戚禾一顿,心里顿时充满了委屈与不甘,回过身看着温书白,温书白一看是个陌生的女子就吓了一跳,就质问她是谁,戚禾说,“我就是你的猫啊,我是戚禾!”,温书白脸一白,跌落在地上,颤抖着指着她说你是妖怪,戚禾向前想要扶起他,说“我是真的喜欢你呀,是妖又何妨,你不是喜欢男女欢爱嘛,你娘子不在我可以与你啊。”说些便拉住了温书白的手,温书白甩开她的手,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正巧归宁的清莹刚进门,温书白向前护住她,大声吼说不要伤害她!戚禾一愣,看到温书白护着清莹不顾一切的样子,嫉妒心立刻侵占了理智,妖气爆发,对温书白说,“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你竟然嫌弃我是妖,我要是想害你一家人又何必等到今天!你不是喜欢这个女人吗,好,那我就把她杀了!没了她,你一定会爱我的!”说罢便伸出利爪,劈向清莹,妖气太过暴烈,划开了她的肚子,戚禾看到里面有一个小婴儿模样的东西掉了出来,温书白悲喊一声便冲过去抱住清莹,可是她已经没了气息,又看到他们还没成型的孩子,便红着眼向戚禾冲过来,涕泗横流,狼狈不堪,满目悲怆。戚禾看到温书白那个样子,更是生气,“我陪了你那么久,你竟然要为了那个女人杀了我!既然你那么想为她报仇,那我就把你也杀了让你们一家去地府团聚!”说罢,抬起手一挥,温书白便飞了出去,摔在一旁,气息渐无,咽气前还看着不远处的清莹。
戚禾看着躺在血泊里的温书白,看着自己粘满鲜血的手,又看看惨死的清莹,还有那个将成型的婴儿,觉得天地都变了颜色,满目赤红,似承受不住便逃亡似的飞奔而去。
狂奔了七天七夜,来到了这座沿海的小渔村。这里很荒凉,大海却很美,这里的人很少,但却很热情,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温书白,没有人认识温书白,更不会有人知道是她杀了温书白。入夜,戚禾又来到海边,她抱住双腿呆坐在一块礁石上,远处海浪翻滚,海风无声,天上的星星很亮,一闪一闪的,岸上有渔火点点,恍恍惚惚,戚禾觉得像巴蜀湖边草地里的萤火虫。轻声道:“再也不能回家了是吗?”
太阳还未从海面上露出头,天幕刚刚泛起鱼肚白,海风阵阵,浪花滚滚。戚禾起身想站起来,但是因为站的太久有点头晕,只感觉眼前一黑,便向后倒去。预料之中的疼痛没有传来,戚禾微微一睁眼,发现是一个皮肤黝黑又精壮的男子,戚禾看见他的眼睛,像颗黑曜石,很亮,戚禾想,欢好能让温书白开心,是不是也能让我开心?戚禾目光一转,像是下定了决心,对着那男子吐出一口妖气,那男子目光一顿,便失了焦距,只看他面色潮红,喘气声渐渐变粗,戚禾勾唇,柔夷覆上男人的胸膛,来回游走,解了他的衣裳,在海浪的翻滚声中与那男子起起伏伏。这是戚禾第一次欢爱,戚禾觉得很疼,但是被塞满的感觉像是被人需要,互相折磨又舍不得分开。这感觉很奇妙,戚禾有些喜欢。
在那个男尊女卑,女人的贞操还放在阴道的年代,戚禾每次与男人欢好之后都会消除他的记忆,以免惹上麻烦。
戚禾就这样在w城过了五百年,见证了这个地方从小渔村变成了大都市,人多了,房子也高了,观念也变了,男欢女爱成了理所应当,女人也不再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戚禾每次欢爱过后连记忆也懒得消除,只顾得自己开心。
戚禾离开酒店后开车回到家里,她在这座新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买了一所公寓的最高一层,窗外车水马龙,灯火辉煌,戚禾最喜欢在落地窗前盘腿坐着看这个热闹的人间,戚禾喜欢这种热烈的烟火气,这让她觉得这万丈红尘里不止她一人。
戚禾在深夜坐在窗前,抬头看看月亮,又低头看看车流。今夜没有风。戚禾点了一支烟,这是最近几十年才喜欢的东西,戚禾喜欢这种苦涩辛辣,戒不掉忘不下的感觉,它的名字也好听,“烟”,从嘴里念出来缥缈又冷淡。戚禾吐出一口青烟,在空气中飘散,月光洒下来,给烟雾度上一层荧光,窗外的灯火映在窗户上,戚禾仿佛看到了五百年前刚来这里的那一夜,星星挂满了天空,远处海浪翻着白花,海风吹的船上马灯摇摇晃晃,周围很安静,戚禾喜欢上了这种孤独又安宁的感觉,所以她留了下来。
烟雾还在飘散,戚禾在这烟雾里好像看到了她声色犬马的五百年,人都是会变的,何况是妖呢?戚禾自嘲的勾了勾嘴角,弹了弹烟灰,又深深吸了一口,烟草灼烧的橙红在夜里格外妖娆,又吐出一口烟气,戚禾抬头,这次她好像看到了温书白,那个眼睛亮亮,长发如墨的温书白,那个抱着她念书的温书白,那个给她煮茶的温书白,那个像神仙一样的温书白,那个……被她亲手杀了的温书白。不知何时泪水流了戚禾满脸,月光一照,还闪着光,像一颗颗钻石,戚禾惊觉随手一抹,定睛看了看满手的泪水,觉得很难过,心里很难受,像是又杀了温书白一次,戚禾心里明白,这次是把她心里放了五百多年的温书白彻彻底底地杀了。
“我也总将心绪,戚戚入双眸,” 戚禾仰起头,对着月光,“喵~”,这一声啊,就像是给一个故事结尾画上了最后的句点。
夜其实很荒凉,再多的灯光也照不暖。夜场里很热闹,再喧闹也暖不了心。夜场里的人儿啊,笑的开心,穿的美丽,可出了夜场呢,回到家里躺在床上还不是一个人一丝不挂的占着一张床。你真的很快乐吗?
你看,你躺着的床,像不像一口棺材。
别怕啊,千万别怕,我们其实都一样,都是万丈红尘里的一粒尘埃,浮浮沉沉,飘飘荡荡。你逃不掉,我也逃不掉,可我们不就是爱着张扬热闹充满烟火气的人间吗? 既然逃不掉,躲不了,那我们就好好享受在这烟火人间的几十年。或恣意,或本分,或张扬,或收敛,都只是活过的方式,没有对与错,更不需要别人的评判。
我们其实都是只有在夜里才会化出原形的妖精。这是我选择的生活,我是猫妖,那么你呢?
(浮生与妖记·猫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