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一种复杂的动物,心理,情感,总是很不同的。
我很喜欢一个人,无关情爱,只是纯粹被他独特的的魅力所征服。他并不是很帅,甚至是一副教科书一般的死宅形象,总是一套黑色的运动服,黑色的篮球鞋,黑色的圆框眼镜。他在一条鲜为人知的路上开了一家鲜为人知的咖啡店,好巧不巧,我是它的常客。
第一次来到这里,纯属意外,我迷失在人群喧嚣的车水马龙,阴差阳错的走到了这里。那时的他正蹲在门口为老旧的木门门板上润滑油,看到有新客人来,他似乎吃了一惊。
店里的装饰都很考究,木桌,铜镜,还有琳琅满目的漂亮酒瓶。菜单是用麻布和麻绳剪裁而成,整整齐齐地摞在小竹筐里。角落里三两成桌,有谈情说爱的,也有交谈业务的……气氛刚刚好。咖啡机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雾化了他的玻璃镜片,他有些腼腆的笑着,像个还不谙世事的孩子。咖啡的味道还算纯正,但是杯底的黑色残液又让我不禁皱了眉。正想跟他说点什么,却见他正缩在一个黑暗的小角落里,面前摆着一大摞晦涩难懂的书。唉,算了……
第二次恰逢旅游旺季,小店里的人也难得的多了起来,他穿着一身暗色的衬衫西裤,放了一首欢快的舞曲。邀请那些热情开朗的外国妇女一起跳舞。我头一次见到一个长相和气质都平庸到极点的人,一旦跳起舞来,竟然是那样的活力四射,那样的耀眼。瞬间的折服,不过如此。
我坐在角落里,摩挲着咖啡杯。我想,这大概就是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