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海刚,我的小学同学。
皮肤黝黑,有时候表情就像成年男人。
大家都叫他“豁唇”。
读书时,见到他第一眼时,就看到他的上嘴唇明显是豁的。大家就望形生义,定义了他。
有时候,小孩起绰号,真是准确而又形象。
我不仅记得他的名字,也清晰记得他的长相,只因为两件事。
大约五六年级。
中午我去的早,便和几个同学在班里跑闹。
越跑越快中,坐在座位上的他,伸出脚,绊倒了我。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高速奔跑中的我,猝不及防,被他这一绊,飞了出去,然后双膝擦地,当时疼的哭了起来。忘记怎样回到座位上的了,只记得当时边哭,边不时的看一眼腿上的伤:没有流血,只是冒油,然后慢慢渗出血滴。
整整一个下午,都在难以忍受的痛楚中度过。
没敢跟老师说。
也没人举手告诉老师发生了什么。
老师也似乎并没有看到我。
回家后,妈妈没在家。
爸爸也没有察觉到我的伤口。
我默默忍受着疼痛。
好几天过去了,妈妈回家时,我的伤口里面已经化脓,外面却结了厚厚的痂。我记得她用酒精帮我处理消毒。我怕疼,挣扎着,也强忍着。记忆中,我似乎没告诉妈妈受伤的来龙去脉。
时至今日此时,写这些文字时,内心依然十分不平静,依然在心疼当时那个小小的孤单无助的我。
再次与他“遭遇”,是一天中午放学。
大家排队一起过铁路。
过了铁路后,马上就到我家。
还是不知为什么,他突然用手拿的一个长纸壳筒打我一下。说实话,不疼。而我,就条件反射的回打了他一下。
这一下,引出了他的第二次打我,还是不疼。
我一样还了回去。
他打我第三下。
我没有还。
委屈,憋气,窝火,可是我没有再打回去。
我当时是着急回家吃饭,并且不能耽误下午的课。所以,我“失败”着,回去了。
三十年了,我总是能想起这样一件小事,不知为什么。
三十年后的最近某一天,我看到了罗翔老师讲的“幸福者退让原则”。代入到那时十几岁的我身上。觉得那时的我,是明智的。
因为第一次,他无缘无故就对我“出手”,已然证明他是“垃圾人”。原谅我这样描述他。
所以,第二次,他欺负我时,我自觉纠缠不过,况且还有要紧事要做,才选择撤退。
那时我的认知里,还不曾有尼采的话——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相信,每个人成长中都会遇到一个或几个这样的人。也许会与之缠斗,也许会“败退”。
其实,当时若我告诉父母,去找他家长,也只能得到一句犯错成本最低的“对不起”,以后他或许不欺负我,或许转而去欺负别人。
可是,在他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所有被他欺负的人,都能像我这样“好欺负”么?不一定。
所以,这两件事,我的家长和他的家长都不知情,我觉得,是我无意中“成全”了他——他以后,还会肆无忌惮,变本加厉的欺负别人,直到迎来真正的对手。
所以,有些遇见是注定也是考验——让我们成长,懂得了道理。
而有一天,在他无缘无故欺负人的道路上,也一定会有让他“成长”的人出现。
他一定不记得我了。
我记得他,
但是我原谅了他。
并祝福他。
希望在这纷扰的人世,他和他的孩子,不会遇见他自己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