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二十大报告再释反腐强音: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严”字当头,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强化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建设,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强化学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基础;强化标本兼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反腐倡廉,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党员干部必须讲政治守规矩。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权主义,不突破政策底线,严格按章办事、按规矩办事。“上行方才下效”,唯有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才能更好的引领和带动好普通干部,才能有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党员干部必须讲廉洁守纪律。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防“四风”、严治“怕慢假庸散”、严守各大纪律。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党员干部必须讲奉献有作为。要有“舍小家顾大家”的大局精神,不应该斤斤计较、锱铢必较,应该胸怀大局、脚踏实地,虚心做人,认真做事,为党的事业负责,为人民群众负责,也为自己负责。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作为党员干部来要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更需要严守党纪党规,不为各种诱惑所俘虏,不为各种困难所屈服,廉洁职守、尽职尽责,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勇于自我磨砺、勤于耕耘心智,从自身做起,不断锤炼党性,做到知行合一,不为各种诱惑所俘虏,不为各种困难所屈服,守住底线,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