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月一直处于断更状态,没能坚持写的原因,就是因为不知道该写啥。
昨晚还煞有介事地将闹钟定到五点,今早一睁开眼睛,还是实在不知道该写啥,只好接着睡。
七点钟开始叫孩子起床,七点四十出门,八点去菜市场。
身为人母的我,日常生活几乎都是这样。
想一想,结婚之前,最接受不了的是我居然要结婚了这个事实。
有孩子了之后,还没来得及产后忧郁,就淹没在了孩子的屎和尿里。
原来觉得最恶心的东西,转眼就成了最神圣最高洁的,人生就是这么的不可思议。
在三张还没有来临之际,我痛苦了至少有小半年。可真的等三十岁的生日一过,发现脸上好像也没多长出一条皱纹,就连腰围也还是一样一样的…粗。
原来三十岁之前,和三十岁之后,好像并没有什么两样。
只是偶尔会发现,自己越来越愿意回想从前。
好了十几年的姐妹儿,新建了个群,叫“姐妹1997”。
我特么这才发现,今年一过,我和那几个曾经的美少女、现在的熟少妇,已经相好了20年。
无言淌泪。
还记得有首歌叫《我的1997》,这首歌没有那个《相约一九九八》出名。
那时候的王菲和那英还只是很有名的歌星,并不是现在天后级别的超级歌星。
那时候我们听张惠妹和许茹芸,用的是磁带,还有随声听。
那一年,有一位老人离开,班主任老师让我们全体起立,默哀三分钟。
那一年,香港回归,上学不用上课,老师和我们一样守着电视机。
那一年好像有些不平凡,却也很快过去。
1998年,有一个打篮球很棒很棒,但数学只考了五分的男生送给我了一个随声听,还有一个据说很棒很棒的索尼耳机。
我们两个第一次约会也是最后一次约会的那天,我记得电视里在放郑伊健和杨恭如演的《风云》。
那时候的郑伊健真帅,杨恭如也美的不要不要的,好想看啊,看了一半,我骗我妈说去见我姐妹儿腊月,恋恋不舍地奔赴我人生的第一场约会。
那个时候,还真是又傻又天真的年纪,小手都没有拉过的恋爱,无疾而终。
还记得,那个多情的男生在我提出分手之后给我写了一封信,很长很长,具体写的啥,早已记不清,只记得他在信的最后说让我等他三年。
尼玛,还没三个月,他就和篮球队的另一名小女生好上了。
我装模作样地痛苦了没多久,继续。
某次夜自习停电,我们一整个班的同学集体涌向了台球厅。
那个时候,我们谁也不知道台球还是一项运动,也不知道标准姿势是什么样的,就知道拿着杆戳戳戳,反正球进了就行。
当然,也还知道白球不能进。
最痛苦的日子莫过于分离,在那个没心没肺的年纪,我们很快又有了各自新的姐妹儿,可是每一次相聚,我们要说的话语,都是那句“还是你们好”。
人这一生总要经历许许多多的友谊,有的走着走着,走远了,再也回不来。有的走着走着,走远了……我们终有一天还能相聚。
那是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年纪,我的姐妹儿,我的初恋,我的情书。确定关系时收到一封,分手时收到一封,我小心翼翼地收在了自以为绝对不会被找到的地方。
考试成绩出来的那天,我和姐妹儿出门潇洒,刚进家门我妈告诉我,“刚才帮你收拾东西,我看有几封信,是不是腊月写的,我给撕了撕,扔掉了。”
在那一瞬间,我可没有熊孩子上身,问我妈为什么要动我的东西。
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妈看了没有,看了没有,看了没有……她怎么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忍到实在忍不住了,我:“妈,你看我信了没有?”
我妈:“没有,直接撕了。”
那个时候的我居然真的相信!
十年之后,我说我妈:“你一定看了别人给我写的情书。”
我妈:“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吗?好吧,不记得了也没什么关系。
两千年的九月一日,我告别了母亲,忘记了多情的少年,与姐妹儿们分离,北征。
那一年,我十四岁。
青春才刚开始的年纪。
我的青春并不短暂,十四岁之前开始,十四岁之后也并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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