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摘抄与思考55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夭。
【大意】
老子在本章中以婴儿作喻,指出修养深厚的人,百害不侵、元气充沛圆满。逞强使气不合乎“道”,会很快死亡。
【译文】
含“德”浓厚的人,比得上初生的婴儿。毒虫不去刺伤他,猛兽不去伤害他,凶鸟不去搏击他。他筋骨柔弱,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还不懂得男女交合,但小生殖器却常常勃起,这是精气充足的缘故。他整天号哭,但声音却不会沙哑,这是他身体谐和的缘故。
认识到谐和的道理叫“常”,认识到“常”叫做“明”。纵欲贪生叫做灾殃,欲望支配精气叫做逞强。过分强壮就会趋于衰老,这叫做不合于“道”,不合于”道”,很快就会死亡。
【我思】
有“德”的人像婴儿一样。老子如此比喻是有理由的。一是不怕毒虫、猛兽、凶鸟。二是精气充足、身体和谐。婴儿时不怕凶禽猛兽的,是因为没有这个概念。人如果不怕猛兽,不怕死亡就是傻。猛兽不会伤害婴儿吗?猛兽更没这个概念。猛兽不会伤害有德的人吗?猛兽为了吃肉还管人是好事坏。我们只能这样理解。一个有德的人和一个婴儿,不去侵犯猛兽,猛兽不会伤害淳朴的人。有点牵强。
再看另一个相同点。老子把筋骨柔弱拳头紧握,婴儿的生理反应,以及婴儿的哭声,称作是精气充足,身体和谐。我们也很容理解,人的最初这个状态,就是最和谐,最有精力。身体随着增长,开始出现各种问题,身体开始透支。有德的人显然不可能达到这个境界,只是在心里上感觉精力充沛,感觉身体协调。一个身体上货真价实的和谐,一个是精神上感觉身体和谐。这就是两个例子的共同点。
死亡的原因是不合于道?还是衰老、逞强和灾殃?还是过分强壮、欲望支配精神、纵欲贪生呢?“道”只是老子给出的定义,我们当然也可以给它“猫”或“狗”的名字。我们可以认为导致死亡的原因是衰老、逞强和灾殃。衰老是人的自然反应。逞强是人为的招致祸患。灾殃是非人为的祸患。我们的生命时刻承受这三方面的威胁。可以说各占一定比例。正如之前说的各占三成。其实各占死亡类型的几成不是重点,对人类兴亡起作用的还是死亡的数量,及死亡占总人口的比例。自然衰老是我们不能控制的,天灾人祸是我们不能控制的。唯有自我作孽才是我们能自己掌握的。老子建议我们要身体和谐,要有“德”。也就是老子崇尚的无为自然。因此身体能遵循自然规律。
【拾人牙慧-老子今注今译】
老子用赤子来比喻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呢,能返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精之至”形容精神充实饱满的状态,“和之至”是形容心灵凝聚和谐的状态。
【拾人牙慧-张其成全解道德经】
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如果为了延长生命,一味追求美味佳肴、声色犬马、纵欲宴乐,必然适得其反,加速生命的终结。用意念、欲望来支配精气、支配身体,表面上看是刚强,实际上加速了衰老。
【拾人牙慧-闻老子之声】
儒家的理想人格是道德境界扩展到宇宙领域的圣人,是不断学习传统的价值体系使自己的任何行为都不与传统发生冲突,而是与传统一致。但道家的理想人格并非通过不断学习与特定体系保持一致的圣人,而是摆脱人为价值保持自然本性的人。老子将这种理想人格比喻为赤子。赤子是指具有深刻而淳厚的修养境界的道家理想人格。
老子认为,和谐是自然原理中最为核心的特征。和谐是两个对立面之间的绝妙均衡。这种和谐就是宇宙不变的原理。
懂得世界是以和谐状态存在的事实,或懂得具有和谐之特性的不变的原理叫做明。明在老子的哲学中是认识的最高阶段。换言之,知道世界的存在形式或真相就是最高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