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You touched me

图片发自简书App

1

因为冯小刚的电影《芳华》在今年国庆档被撤,我开始关注《芳华》,当得知《芳华》的小说原著作者是严歌苓,我便迫不及待的买了它。

我喜欢严歌苓,因为她的文字具有极强的画面感,她也善于从细节处把一些难以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自然的流露出来。

我已读过严歌苓的一些书:《扶桑》、《第九个寡妇》、《小姨多鹤》、《也是亚当,也是夏娃》。

读完《芳华》,我不禁感慨道:这是我读过的严歌苓写的最好的作品了!

大概是希望把所有最好的东西注入到作品当中去,许多成名作家,写了很多文字,讲了很多别人的故事,就是不敢去写和自己相关的文字。

蔡崇达在写了百万字的文章,在写作技术成熟、人生经历丰腴的情况下将灵魂注入了自己的小说:《皮囊》,皮囊有了灵魂,就长成了真人。

而年近60岁的严歌苓,也将自己的灵魂注入了《芳华》中,将一个时代的故事穿越时空,写的栩栩如生。

严歌苓在1970年考入成都军区,成为了一名跳红色芭蕾舞的文艺兵。书中的故事发生在成都,而书中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萧穗子(在书中也是一个作家),怕就是严歌苓她自己了。

所以,《芳华》是一个关于严歌苓和她的几个朋友之间的故事(真实多于杜撰)。

2

书中的主要人物共有五个:刘峰、何小曼、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大家一起挤在一个破旧的“红楼”中练舞。

我想,“红楼”定然是严歌苓在记忆之海中不断搜寻才得以通过文字如此清晰的展现在世人眼前的。

为了精简,我暂且用一个词来描述“红楼”:破败。

“红楼”破败不堪,踩在木板上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破败”的“红楼”于是便和善良的主人公“刘峰”产生了关联。

刘峰是个心灵手巧的男人,但凡哪里坏了都可以找他修:

反正,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刘峰。连女兵澡堂里的挂衣架歪了,刘峰都会被请进去敲打。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这是个自知不重要的人,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他很快在我们当中重要起来。

刘峰又名“雷又峰”,因为刘的拼音“Liu”可以勉强读成“雷又”。刘峰有着像雷峰一样的好心肠,谁有困难就帮谁。

倘若刘峰用现代话来描述,可以说是“中央空调”,因为他愿意帮任何人。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萧穗子发现了刘峰的好其实是有针对性的。

在那个匮乏的年代,一个男兵给一个女兵弄吃的,都会被看成示爱。萧穗子万万没想到刘峰会给她做吃的,受到邀请的萧穗子心中小鹿乱撞,可是她很快就明白自己不过是个僚机,刘峰不但邀请了她,还邀请了林丁丁和郝淑雯,而刘峰看林丁丁的眼神中带着荤腥

3

刘峰开始注意到林丁丁源自一次意外:

训练时,林丁丁来月经,又被刘峰训斥腿抬高些,于是粘了血的卫生棉从裤脚处飞了出去,血淋淋的卫生棉被刘峰瞧见了。

林丁丁因为羞愧难当跑进了厕所哭,刘峰木在了原地,仿佛做错了什么事情。也许刘峰就是从那时开始喜欢上林丁丁的。

刘峰对于林丁丁的欲求并不高尚,但刘峰那长时间的压抑却是高尚的。

刘峰喜欢林丁丁的时候,已经因为做好事加上学雷锋运动的好时机,被当作标兵去各处演讲,拿各种奖章,受到各种领导的接见,政治前景一片光明。

刘峰决定等林丁丁入党再向她表白,在漫长的等待、压抑中,他将思念与倾慕融入到甜饼,一次次的给林丁丁定送去。

林丁丁的成熟与世故能给荷尔蒙降火,她和许多当时的姑娘一样,一心想嫁到首长家,于是就托姨妈给她介绍对象。

刘峰第一次给林丁丁做甜品的时候,恰逢林丁丁第一次收到姨妈给她介绍对象的信。

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林丁丁入党后,刘峰就去找她,想向她表白,将多年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倒出。

刘峰跟林丁丁表白的场所恰好四处无人,又有一张刘峰打好的沙发,幽暗的场所加上柔软的沙发再加上林丁丁娇滴滴的一声“你真棒”,唤起了压抑在刘峰心中多年的欲求。

刘峰抱了林丁丁,林丁丁轻微的反抗被刘峰当作女孩半推半就的爱意,随后林丁丁大哭,反抗变得激烈了起来。

刘峰伸手去替林丁丁抹眼泪,碰到林丁丁的脸蛋,细腻柔软的肌肤带来的触感让他不自觉的隔着衬衫摸了林丁丁的脊背。

林丁丁哭着大喊“救命”,刘峰懵了,把手松开,林丁丁跑出门去。

这是书中给刘峰命运带来巨大转折的“触摸事件”。因为该事件,刘峰丧失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被下放到越南战争工兵营当炮灰,并在那丢了一只手臂——那只触摸林丁丁脊背的手臂。

4

何小曼的亲生父亲是个文人,写点散文编点剧本,没怎么成大名;何小曼的母亲长相好看,在剧团里打扬琴弹古筝,跟所有可爱的女人一样有着恰到好处的俗,因而在政治上绝对从大流。

之后来了那场人人讲别人坏话的大运动,何小曼的母亲也随了大流,树起了打倒文人丈夫的旗帜。

一天早上,何小曼的父亲想给何小曼买根油条当早餐,但身上掏不出钱来,就只好和油条铺老板说先赊着,回家立马把钱拿来。

何小曼的父亲回了家,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找不出一个铜板,又回想起妻子在他降薪后的嘲讽:你还有脸花钱?你领这点薪水只有养老婆孩子的分,没你花钱的分。

何小曼的母亲造成了她父亲肉体的、精神的彻底的贫穷,他贫穷到在一个油条铺的掌柜面前都抬不起头来的程度。

一个软弱文人终于明白妻子最后舍得他了,既然妻子舍得他,即便他走了,妻子心中的苦也不会很浓,于是何小曼的父亲喝光了手中的药。

何小曼吃完油条时父亲替她擦嘴、擦手,擦完一根手指父亲就看着她笑一笑,何小曼看着父亲笑,自己也笑了,那是父亲留给她的最后的容貌。

年轻的母亲嫁给了何厅长,何厅长是退伍军人,十足的老大粗。

因为带着何小曼这个拖油瓶,何小曼的母亲感受到自己的身价降低了很多,于是对自己的新丈夫恭恭敬敬的,也对4岁的何小曼要求极为严格,毕竟母亲都低声下气了,拖油瓶更得识相。

何小曼看着母亲为继父剥螃蟹壳、挑鲫鱼刺,而那些都是小曼亲生父亲为她母亲做的。

小曼在弟弟出生之前的日子还能过的,在弟弟出生之后,她负责整日背着弟弟玩。

等弟弟长大了一些,就听弟弟骂她拖油瓶,后来又有了妹妹,所有的好吃的好玩以及好看的衣服料子等都要等到弟弟妹妹分完之后才有何小曼的分。

我不再细写青春期的何小曼因为想要变漂亮而偷母亲毛衣这件事了,这件事发展波折结局惨烈,但也因为这件事,让何小曼下决心要离开这个家。

最终何小曼如愿考上了军队文工团的舞蹈班,因为她在考试表演时翻跟头不要命,她早已心如死灰了,当然会不要命的去表演,去抓住一切可以离开这个家的机会。

然而来到新集体之后,何小曼依然没有免受伤害。

何小曼在继父家养成了很多不好的习惯,比如看到点好吃的就会藏起来,等到一个人的时候再默默的吃,这让军队里的姑娘们对她产生了看法。

在练舞的时候,一个叫朱克的混混在和何小曼伴舞时故意不把动作做好,老师问他原因,他就当众说何小曼太重了。

老师说可以不托举,但是要把动作连起来,朱克就离何小曼很远,老师又问朱克原因,朱克索性就大大咧咧的说何小曼是馊的,闻着有味。

这下不但是女兵对何小曼有看法,连男兵都对何小曼报以鄙夷的眼神,何小曼呆呆的站在那,任由众人异样的眼神向她扫射,她早已心如死灰。

刘峰像往常的“雷又峰”一样,谁有困难就帮谁,他挺身而出,大声说:“我来和何小曼伴舞!”

当刘峰的手触碰在何小曼的腰肢上,何小曼心中灰蒙蒙的荒原霎时有了一丝色彩。

5

除了刘峰之外,何小曼只有被父亲真诚的抱过,母亲的拥抱只有当何小曼生病时才会带着愧疚来到,因而何小曼想要生病,奈何长了一副好身板。

在文工团里,何小曼尤其羡慕林丁丁,因为林丁丁浑身是小病,走个十公里大家脚底板都没事,就林丁丁脚底板磨出了许多血泡,吃的多点就肺气肿,稍微着点凉就发烧,整一个林黛玉。

林丁丁因此受到了许多关怀,甚至靠着生病入了党。

何小曼好想生病,机会来了。在一次演出中,只有何小曼适合当主演,但何小曼已经没了当主演的欲望,就索性装病不去。

结果温度计坏了,何小曼“真的发了烧”,但由于演出很重要,团长亲自来慰问她,希望她能参演。何小曼于是“发着烧”参加了演出,回来之后又受到大家的照顾,她当了一回小公主。

之后事情暴露,团长不露声色的将她派往了前线。

我想,何小曼体内的精神分裂的种子,定是在走进继父家的那刻起被埋下的。

精神分裂在何小曼看到满院子的尸体时,彻底爆发了,她被送到精神病院。

6

40年后,萧穗子成了一名作家,用文字写下了文工团的故事;林丁丁嫁入豪门之后被嫌弃离了婚,再婚嫁到国外,当了三年保姆之后回国帮香港富豪看管空房子;郝淑雯嫁了富豪老公之后被抛弃,在北京有两套房子,一套拿来租一套拿来住。

三人聚在一起,回想起当年“被贬”的刘峰,郝淑雯感慨道:“他可真是个好人啊!”林丁丁抢话道:“你们有谁比我更清楚他是个好人?当年我说强副主任的坏话,结果被责问,刘峰打死也不把我招出来,结果还被人洒了放了两年的脏水,他那么爱干净的人,当场就哭了。”

三个人回忆起往事,想起刘峰当年种种的好,自己却参与了打倒刘峰的活动,心中愧疚万分。

其实组织聚会的郝淑雯邀请了刘峰,但是刘峰没来,因为他得了癌症。

刘峰是那种躲起来病,躲起来痛,最后也躲起来死的人,健康的时候随你麻烦他,没了健康他绝不麻烦你。

陪刘峰度过临死前一段日子的人是何小曼。

何小曼这些年来一直和刘峰有联系,刘峰在何小曼得精神病住院时期还去探望过她。

何小曼后来改名为沈小曼,沈是她亲身父亲的名字。

何小曼愿意照顾刘峰的动机兴许来自于刘峰挺身而出的触摸,何小曼是爱刘峰的。但刘峰自林丁丁的触摸事件之后便丧失了爱。

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的身上。

而刘峰这个旷世情种,把一生的情史都献给了26岁那年的一记触摸。对于年少从未经历人事的刘峰而言,那是怎样的销魂,怎样的深刻,即便为之去死,他也心甘情愿。

7

故事基本讲完了。其实对于《芳华》这个名字,我更喜欢它的英文名:

You touched me

旁人都是配角,用以给那个时代以及刘峰和何小曼加点色彩,真正的主角,是刘峰和何小曼。

刘峰人生的转折来自于26岁那年夏天夜晚对林丁丁的一记触摸,何小曼灰暗的人生开始有色彩来自于夏天午后刘峰的触摸。

两记触摸,将整个故事串联在了一起。

8

故事都有个内核,每个人所看到故事的内核也有可能会不一样,而我看到《芳华》的内核是这样的: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恶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

刘峰是那样好的人,以至于他没有什么让人憎恶的缺点,所以当那个夏夜刘峰触摸林丁丁脊背的时候林丁丁心中充满了愤怒:

他怎么敢?!这个“圣人”怎么敢喜欢我?!

“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都开始批判刘峰,因为所有人在潜意识的暗流中都期许着刘峰会犯错。

看啊,这个伪君子,总算犯错了!

但即便食肉的林丁丁不喜欢淡然的刘峰,刘峰依然得到了他人的爱。

何小曼对于刘峰的爱,恰好来自于刘峰那“没有人性”的善良。

在当今社会,女孩子拒绝男生就说:“你是个好人。”说一个人是个好人,已经近乎于成了一种骂人的话。

我们竟在无形中批判着善良!

读完《芳华》后,我绝不会忘了刘峰在何小曼生命中点亮的那盏灯,那是用善良的火星点亮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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