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他不止那几段感情!

我喜欢打量天空。

你知道吧,天空这种东西,有的高,有的低。

但小时候我没发现。

南宁,是个四面环山的小盆地。这里的空气永远湿漉漉,这里的云很低,天空也低。

曾经我以为,全世界的天空都是一样的。

我13岁时,我姐18岁,正好职高毕业。

那时她第一次谈恋爱,几乎每天都跟男朋友在外面玩,特高兴。每次她都会带上我,我觉得成年人的世界真好。

所以读初一时,我就跟妈说,妈,不想读书了,我能不能去学跳舞?

其实我不是想学跳舞,我就想跟着我姐和我姐夫,跟着他们一帮朋友,成群结队去弹琴、看电影,玩。

小时候不能太欢乐,太欢乐心就野了。

因为无心学习,一个初一下来,七科我就及格了一科语文,连体育都不及格。

……我爸就愁了。

树哥插话:

北野武《坏孩子的天空》中,有一对中学死党,小马和信智。

他们是老师眼里的浪荡仔,贪玩,逃学,坏事做尽……

“未来肯定完蛋”。

坏孩子的未来风险高,但他们确实很懂“享受当下”。

当他们不上课,骑着单车在操场撒欢;当他们嚣张地调戏了一把老师,又鬼叫着跑出教学楼,跑到阳光下……

他们知道,他们正被那些偷看的好学生们,偷偷羡慕。

后来我爸想,总得有一技傍身吧。

有一天,当地晚报说广西艺术学院舞蹈系附中部要招生,我爸是唱越剧的,我妈以前也弹扬琴、琵琶,也在广西越剧团待过。

所以相对其他家长,他们会觉得戏班子也是种出路,谁让我学习不好呢。

考试要考唱歌跳舞,你是不是觉得这很对我胃口?并不是。

那时我对唱歌、舞蹈都没感觉。要唱歌,我就会一首儿歌,《春天在哪里》。跳舞就更别提了,我就会一个广播体操。

老师没办法,最后让我绕考场走一圈,因为太紧张了,我还走了个顺撇。但可能因为身高不错,他们还是录取了我。

对,说说我为什么不喜欢跳舞——因为去考试时,我看到学校的男孩子都穿的那种紧身的健美裤,觉得特别恶心,觉得自己要是穿上……这完全不可想象啊。

但后来我又喜欢了。

因为转念一想,考上了,不就终于可以离开家了么?

又可以住校,那里的女孩子又漂亮,所有的女孩子都很漂亮,一瞬间,我还蛮希望自己能被录取的。

上学后,我还是穿上了那条紧身裤,第一天上课就穿了。

当时整个班同学都面面相觑。

每个人都努力地硬挺着胸膛,从宿舍走到教室,那个别扭啊。

我还真挺有招的,穿了一件很肥大的衬衣,把大腿都盖住,但没用,一上课老师还是会让你掀起来。

其实这衣服外面没卖的,学校特供,每季度才发一套。慢慢的,也许是突然间吧,我突然不别扭了,穿着它,觉得跟社会上的人很不一样,我可是被精挑细选考进来的。

有意思吧,我真穿出了一种骄傲感。

我的专业,是古典和民族舞。

因为有了兴趣,我开始苦练基本功。对舞蹈开始的排斥,慢慢变成了喜欢,慢慢地,变成了班里跳得比较好的那一个。

学跳舞,其实非常非常辛苦,每天睁开眼就训练,练到下午上个短暂的文化课,早上和晚上都是高强度训练,就这么一直练了五年。

练的时候都是不想的,但毕业前你总得想吧?

你思考未来你才发现,哦……未来做的,可能只是某一台晚会的某一个背景,只是伴舞、营造气氛用的。

那时年少轻狂啊,多少会有一种失落感。

那我自己更想去哪?

深圳。

改革开放的年代,谁不知道深圳呢。那时的深圳遍地歌舞厅,很需要专业人才。我跟我妈专门去了一趟,她去那开会,我就蹭着跟着去了。

晚上无聊,我在深圳街头闲逛,看到一个歌厅,歌厅外面挂着各种歌手的照片。

我一眼就认出了潘劲东。

我想哎,认识啊!因为潘劲东的弟弟在我们学校学长笛,潘劲东暑假去看弟弟,我们就认识了。当时同学们都觉得,他在日本留过学,打扮特别洋气。

突然间,我在深圳街头又看到他,他穿着一套打歌服,一下子就心生向往。

那天晚上,我在歌厅门口一直等。我想他肯定会在不同的歌厅跑演出,所以他总会出现的。

他还真来了。

我对他说,还记得我吗,我是你弟弟的同学。快毕业了,能不能给我介绍介绍……

后来,我就去了北京,那份工作叫:

给潘劲东伴舞。

黄觉曾在节目上模仿迈克尔·杰克逊

要不是第一次深圳之行,后来的黄觉就不知道在哪了。

毕业前很多招生单位都来招人,比如公安系统的文艺系统的,他们都会做学生思想工作,说你来我们这儿吧,有摩托车骑,有警服穿,多神气。

我很多同学就是这样,去了周边各个城市比如柳州、桂林。现在也不错,活得很安逸,有一个我最好的朋友,还成了广西歌舞团团长。

我当时也分配了,可就待了一年,因为我实在待不住。

我的初恋情人也跟我一起分到了省歌舞团,但我还是待不住,总有着一种很强烈的,想出去走走的念头。

1993年,我终于去了北京。

那一年的北京秋高气爽,走在路上的我,心里光芒万丈。

看天,天都是透蓝,看马路,马路又宽又直。

这样一个无比宽广的世界,让我完全不想回广西,心一下子又野了。

我对初恋说,我回不去了。女孩说,行,那我陪你一起来北京吧。再往后,我们一会说回广西,一会说到北京。就这么扯来扯去扯来扯去,扯着扯着线就断了。

可能那时候我真的不大懂爱。那时我只有一种感觉就是,我离喜欢的东西很近,太近了,可能就隔几条马路。

躁动、叛逆的那个我,对自己说:

我来北京,就是因为摇滚乐。

黄觉年轻时在歌舞厅

最早,北京有个和平house,在和平宾馆里头。

那年代,它应该是北京最热门、最豪华的俱乐部,一个香港老板开的,每天晚上我们跳两个舞,很受欢迎。

除了潘劲东,我还给吴秀波、黄格选、戴娆、刘海波很多人都伴过舞。

那时跳什么舞?

那时只要香港歌星出什么新歌,老板就负责回香港,把卡拉OK碟给买来,郭富城、张学友什么都有,他们出什么歌,这里的歌星就翻唱什么歌,我们这些伴舞的,就在录像带上把舞给学了。

那个时候,我已经挣得不少,因为这里有很多香港台湾的客人,有很多外汇券,那可是一个用外汇券的年代啊。

1993年,我一个月能挣三四千,什么概念呢,当时歌舞团的工资是两百多。

我也很舍得,为了练歌练舞,我花了几千块买套音响,每天在家练,还想着要做组合,出道,想着一步步争取更好的位置。

这时我发现,只要是喜欢的东西,我就会暗暗使劲。

但别忘了,我也很躁动,我也会尽情地享受躁动。

歌厅这班人,每天都是下午四五点钟醒,然后十二点钟演出,晚上下班吃宵夜,吃完还不睡,回去打牌,聊天,天亮才睡。

睡觉时几个人挤一个房,我们经常挤在潘劲东那,有时住不下,就在歌厅的沙发上睡。

那时东四、王府井一带有不少夜宵馆子,一到晚上,这个餐馆是一帮搞摇滚的在吃,那个餐馆是一帮搞歌厅的在吃,特别热闹。

渐渐地,我认识了这帮搞摇滚的。

以前望京不像现在,以前那是个很荒的地方。

有个地方叫南湖东园。我搬过去的时候,一居室才租1300块钱。

老狼跟我关系好,老狼的媳妇当时还在美国读书,就把老狼给薅过来了,然后很多圈内人也在这里住,比如窦唯、陈静、老狼、浩坤,好多人,都在一个小区。

这波人,也算得上当时摇滚圈的核心了吧。

而我没有任何基础,挺自卑的。甚至我觉得,能和这波大神混在一块,这种感觉很不真实。

他们还调侃我,说我是南宁费翔。

后面我也开始去玩音乐,每天跟他们一起。可能正因为我一路在后面跟着,看着,最后,我反而没走上这条路。

因为玩摇滚一直没什么出路。

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人,他们的表达欲总是得不到释放,你想想,直到今年,才有了一个“乐队的夏天”。

一直以来,摇滚的大环境都不算很好,我看到他们从红磡演出回来,开始很兴奋,慢慢的一个个精神情绪又变得不好。

他们是先驱,一直在四处找路。然后不知不觉地,还是慢慢枯萎了。

后来我就想,要不要过另一种生活?

要不要,也去上个班?

我自认不是个浪漫的人。

我更习惯倾听,于是我见到了更多风景。

我第一次见高原,是因为她找我拍广告。当时一接触就觉得,北京女孩真飒。

她穿牛仔裤,大长腿,勾着背,拿着相机,你在南方哪见过这么一姑娘?

那种超脱的范儿,感觉超过社会一大截。

飒,在我看来就是一种北京女孩的磊落,大气,也有点好面子,吃亏老自己受着,多了也会爆发。

但最可爱的,是一种亲近感。

我曾经想让高原做我老师,教我摄影。

黄觉的摄影作品

但她最早帮到我的,居然是泡妞。

有一次我跟高原去三里屯,经过一些酒吧,窗户开着,我看到一个女孩在吃东西,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

真好看啊,高原说,你也觉得吧。

说着说着就路过了。

我想了想说,高原,你能不能把我电话给她,我中午请你吃杰西亚。

那时候的杰西亚一顿饭好几百块,还挺贵的。她说行啊没问题,对她来说吃杰西亚比什么都重要,然后她就去了。

我们吃杰西亚吃到一半,电话果然来了,一个上海女孩,问,你们会打台球吗?

我俩就这么好上了。

这个女孩很健康,爱打网球,又弹得一手好钢琴,我的朋友们对她都有好感,甚至后来,她最有号召力。她会组织大家吃饭郊游玩音乐,居然把一群本来活得很颓的人,带得朝气蓬勃。

那时,她对我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的。

树哥插话:

这段小经历,有点像张扬导演的《寻人启示》。

片中黄觉也操着一口南方普通话,惦记着在快餐店偶遇的陌生女孩。

他演一个躁动青年,一开头就被人追着打,在摇滚乐的背景音中,慌乱跑过北京的一条条胡同和商业街。

闲的无聊时,也会和《重庆森林》里警员663那样,摆弄着一架飞机模型或一张钞票,反复把玩着内心那一点小迷茫与小欲望。

你会不会从中找到一点曾经的影子?

在看似没有终点的奔跑中,看似没有终点的交往与独处中,寻找着年轻的自己和这个时代的相处方式。

我生活的经历,可能留给了我某种气质,老是被外面人先捕捉到。

我自己倒浑然不觉。

大家看我老演民国公子哥,其实那不是我。

《师父》里,黄觉是个腹黑狡黠的军人

《萧红》里黄觉是情话撩人的萧军

大家老觉得我有些情欲戏,其实那也不是我。

《地球最后的夜晚》中,黄觉的感性牵出整条故事的线索,潮湿又浪漫

《恋爱中的宝贝》中,黄觉是用爱情逃离庸碌的男子

但我又是谁。

我好像什么都做一点,我跳舞,玩音乐,我摄影,开酒吧,偶尔写写东西,有点频繁地玩微博……

大家主要还是当我是演员吧,但我做演员,恰恰是个意外。

我曾经在电影学院进修过,但进修的并不是表演,而是电影摄影。

确实我现在活得挺滋润的,用老狼的北京老话说,儿女双全啊,全乎人。

只是偶尔我会想,我还差点什么,比如对演戏的认可,不是别人的认可,是自己对自己的那种。

北京生活多年,越久越觉得,自己像个南方人。

有冲劲,但也鸡贼,很难让自己完全去燃烧。

可如果演员想做到极致,是不是就得完全去燃烧自己,把自己的灵魂交付出去?像贾宏声那样,像年轻时的王志文那样?

现在偶尔看向天空,就有这样一种欲望,时不时那么跳一下。

我一直觉得,我们这代人很不一样。

如果以前的人,生活容量是5兆,我们这代人,就可能是128G。

很厚,信息量很大,单说我的青春期经历,就已经很璀璨。

我不知道以后的人还有没有这种感觉,因为我们这几十年,真的变化太快。

反而你看着天空,你觉得,天空是唯一没变的东西。

怎么办?

我还是喜欢打量天空。

树哥写在最后:

很多年后,小马和信智又相遇了。

小马没有成为理想中最厉害的拳击手,信智也被坏人坑出了局。

他们果然都成了“未来肯定完蛋”的人……吗?

又一次,他们骑着单车,在操场上瞎转。

一个问,你觉得我们完蛋了吗?

一个答,胡说,我们还没开始呢。

天还是同一片天。

在看到天空无限之后,一份重新开始的勇气,总比青春时的鲁莽更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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