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写日记是在小学,老师要求,当时不懂为什么要写日记,更不知道该怎么写。于是每次日记的开头都是这样:星期天,晴,今天我吃了一根油条,两个鸡蛋;今天老师布置了三页的题,一首古诗,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从这些看出来,那时候写日记就是记流水账,说明我从小就没文字天赋,没觉悟;其次,自己也没写过什么过分的东西,比如:"今天李二花借我的橡皮了,她是不是喜欢我?又如王小燕穿了新裙子,真好看,我觉得我爱上她了等等"不写这些不是因为我没想过,而是因为日记虽然叫日记,本应私密的东西却被公开批改,虽然年龄小,但总有一种不被尊重的感觉,于是更不愿去写自己的真实想法,从这件事上也能看出我从小就有愤青的潜质。
分手的那天,子璇告诉我,以后有什么话不能再向她说的话就把它写到日记里吧。她说她一直在写日记,开心的不开心的都写进去,写完了以后,我觉得她的日记本比我更像,也更配当她的男朋友,一阵心酸,更觉得对不起她……
这段时间过的真的备受煎熬,又无处安放,恰好想起她的话,于是就决定开始写点乱七八糟的东西,一来是为了记录自己生活的点滴,二来也是排解心情的一种方式,我还不要脸的想写给我未来的媳妇,让她知道,我为她等了多久,期间又经历了什么,我想这应该也算一封封情书吧。我又想起子璇说我没给她写过情书的事了……
总想给自己保留一寸净土,在一个遥远的无人相识的地方记录着自己,考虑再三最后还是选了简书,因为在这我可以记录下自己的真实,更因为它的宣传语:找回文字的力量。多么让人感动的话,充满着情怀。
我自知不是多能坚持的人,也没想着每天要写多少东西,更没想过自己能够写多好,我只愿把每一刻的自己记录下来就够了,让这些文字成为日后找回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