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语言之中,有一些词语非常常见非常简单,但也正是因为它们的常见和简单,让我们很少去思考它们,从而失去洞察真相的机会。
比如“快乐”。
为人父母,对孩子最大的希冀与祝福大概就是“快乐”与“幸福”了吧。但我们真的能够确认我们了解“快乐”这个词吗?如果我们对“快乐”的理解不正确(比如以为我们认为的快乐一定也是孩子的快乐)或者不全面,那么我们岂不是一开始就走在一条错误的路上。
不幸的是,很多父母可能正是如此。
快乐有三种。
第一种是利己的快乐。即自己的需求被满足时的快乐。比如孩子得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玩具,他会感觉到快乐,但这个玩具是父母花了多少钱买来的或者是他从别的孩子手里抢来的他都不会在意。这种快乐中只有“自我”
第二种是利它的快乐。即自己主动满足它人的需求,虽然自己本身不一定快乐,但能够以他人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比如父母为了孩子牺牲自己的需要、时间、感受。这种快乐中只有“别人”
第三种快乐是互利的快乐。这是一种基于人际良好互动的快乐。即我的快乐不影响别人的快乐,别人的不快乐也不影响我的快乐,同时,如果我不快乐也不会影响别人的快乐。这种快乐中也有“自我”,但这个自我不会影响别人,而是能够和“别人”良好地相处和融合。
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常常通过满足孩子的需求让孩子感觉是快乐的。但如果我们不注意调整不保有觉察,让孩子形成“被满足~快乐”的反应机制,在年龄增长后仍然以此为快乐原则,如果需求没被满足则感受不快乐,则可以肯定地说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比如愤怒、抱怨、自怜、自私、不感恩等等。
而父母则正好相反。在家庭关系中快乐更多是缘于自己满足孩子的利它动机,这种快乐甚至放弃自己的需求牺牲自己的利益。
在这种关系中,父母与孩子的快乐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快乐。第一种快乐是最原始的快乐。而第二种快乐是一种升华了的快乐。但如果父母不引导孩子学习获得和享受第二种快乐,孩子就会自私就会不知感恩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就会转而失望抱怨委屈甚至愤怒,或者由于长期的牺牲而带有强烈的希求回报服从或者情感绑架,到最后变得双方都不快乐。
这世上,很多家庭都在这种关系中循环。
只有第三种快乐,也就是互利的快乐,在关系的互动之中,随时觉察自己的情绪和需求,同时也觉察他人的情绪和需求,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有温柔而坚定的自我,也善良同理地对待他人。我有我的快乐,我的快乐由我而起,不必来自他人,我的不快乐亦来自自己,不打扰他人,你也有你的快乐和不快乐,我愿意让你快乐,但你的不快乐亦无法干扰我的快乐。
如此快乐,方是真快乐。
我们也只有让孩子真正认识到什么是真快乐,我们自己和孩子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