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件天大的喜事,我发小脱单了。这件事是在一个周末的早晨,中午十一点,被室友喊醒,猝不及防地就在qq里看见了这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消息。
发小上一段感情好像是高一上学期了,我还记得那个很微妙的夜晚,我和同学偷偷摸摸地在一中那条树叶摇曳生姿的大路上跟在发小和她男朋友后面,八卦得紧。
她很少会喜欢上一个人。我总是着急着她的感情生活,比她自己还着急得多。她很幸运地融化了那个男孩的心,那个她从很久很久以前就默默看着的人。我知道,耐得住寂寞的人,最勇敢也最幸运。
所以我激动地不行, 比自己找到对象还要激动一百倍。
她脸上的表情总是淡淡地,大喜大悲都在心里。她有着江南女子的柔情和细致,也有学霸一样的认真和努力,讲话的时候会定定地看着对方,她的眼睛像星星一样亮。
她适合这样细水长流的爱情。像甘甜的清流一样,时不时地掬起一捧,会有亮晶晶的光芒。
然而有些人,血里带风。
有一首老歌,叫做《白狐》。那只兜兜转转独自守候了千年的狐狸,看心上人寒窗苦读金榜题名,陪着他暮暮与朝朝,陪着他春去秋来。在或不在一起,都是无关紧要。只要我能与你相守这人世间几十年,一切都足矣。我可以等你千百年轮回,因为当这世间无你,时间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
爱情总归是要进入婚姻的墓穴。为人妻为人夫后的柴米油盐,最初的热情会慢慢退却。婚姻的可怕之处也是在此处。
爱要爱得热烈,失去要失去得隆重。不图你什么,不过既然选择了对方来作为自己青春中的一部分,那就不要拿七八十岁的相处模式来告诉我,平平淡淡才是真。
既然喜欢一个人,就全身心地去喜欢。爱一部分保留一部分,不该出现在这个二十岁的年纪。希望当你到了爱一个人还要去权衡利益的时候,你已经经历过了也知晓了轰轰烈烈毫无所求地去投入一份感情的那份心情。
人这一生区区几十年,大概是要什么滋味都尝过一遍,才算是不枉来这世间走一遭。
这是二十岁的我眼里的爱情。还未长成我不喜欢的样子。
如果我们从此再无热情,那么在我刚遇见你的时候,请给我足够的热情。当爱情还在的时候,请给我足够的爱情。
希望你给我足够多的热情,多到当我垂垂老去的时候,它还未被时光消耗殆尽。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