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在对方反馈意见之前,切不可自已修改建议
未接到对方的建议以前便修改自己的提议,这简直太蠢了。谈判最初最需要做的事情,也同样是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召开正式高级会议,交换双方提议。注意是“交换双方提议”。在所有谈判里都包含四方面的情报——你的开价和底价,对方的开价和底价。而对方的底价你是不知道的(就算告诉你了,你也不能信)。而要是不知道对方的开价,岂不变成了自己和自己谈?不知道对方的提议好比聋子坐在拍卖场里,只能自己和自己竞价。
在某建工公司事件中,对方最开始的报价,其实低于万元的首次回购价(对方报的是2300万元的人工费)。虽然对方在谈判中不止一次的提到,他们认为已经达到首次回购价的支付条件,但是鉴于他们自已的报价才2300万元,所以我们并没有认真研究过支付首次回购款的事情。我在想,如果对方的报价是万元,并加以坚持,那么有可能最终他拿到手的就不会只是1500万元了。
我们在研究报价和底价的时候,通过某建工公司已完工程的价值计算,得出了1000万元的报价,1500万元底价。并采用了两手策略,一方面坚决采用合法措施维护办公场所、办公秩序的正常进行——我们报警后得到支持,群访、不稳定等对方的“筹码”被化解;同时又和对方坐到谈判桌前,开出1000万元的报价,最后以1500万元成交。在坚决清除围堵办公场所人员的行动中,我们彰显了自己的决心和力量。这使我想到看过的一部电影,伟人在重庆谈判的时候说过,前线的战斗打得越好、取得的胜利越大,谈判形势就更有利。
九、我们对力量的感知是谈判进程中最本质的东西
1、什么是力量?
从事任何交易,首先要问,谁是买方?谁是卖方?(简而言之,买方掌握力量,掌握主动权,因为买方用的是一般等价物,购买卖方的专门产品)我们对力量的感知是谈判进程中最本质的东西。
力量到底是什么呢?在谈判中,谁掌握了力量就等于手上有了一笔资产,不掌握力量则是个天大的弱点,只能受制于人。在进入谈判之前我们必须要寻找这种力量(从哪里找?)。它是至关重要的。谈判技巧是力量平衡的一种表现形式。换句话说,技巧不能改变力量,只能改变人们对力量的认知。但有一句话同样适用,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技巧不值一提。谈判者是根据对双方力量的感知来指导自己行动的,这种感知是主观的,并非基于客观的真实力量,而是对力量的认识。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信息的掌握程度会影响这种认知,谈判的经验,谈判人的性格等,都会改变这种认知。力量存在于头脑中,即,与谈判者的性格、经验和获得的信息有关。力量由形势(外部情境)和筹码(自身条件)组成,谈判的技巧就是通过谈判人及其方法来改变对方对力量的认知。我们可以设想,对方在谈判中的任何举动或策略,其意图或多或少都在于影响我方对双方力量对比的看法。哪一方拥有更多技巧,能够让对方产生对己方有利的力量关系认知(从而使得谈判结果与市场的客观力量平衡之间的相互影响越少),那么在谈判中收获也会越多。从这一点来说,力量并不就一定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一切归结起来就是,你和对方是如何看待彼此之间的关系的。
谈判中,我们会准备许多筹码,大部分筹码在我们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在对方的心中也有着不同的地位)。
筹码,就是力量。筹码,有数量和质量的属性。我觉得,每一次谈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筹码或者力量,所以我们必须搞清楚自己有哪些筹码,哪些筹码用在前哪些在后,以及对方有哪些筹码、我们如此消解对方的筹码等。第二个是谈判的技巧,这其实是通过方法、策略和手段,来增加自己的筹码,或者掩藏对方的筹码,总之,就是采用手段来促成有利的交易。第三个是情境,或者形势。一个谈判是离不开大形势的,在大形势影响下,力量会发生改变,正所谓势不可挡,有时候胜负真是天注定。
2、谈判的技巧可以改变人们对力量的认知。
在我们和某建工公司的谈判中,我们是买方,他们是卖方,但双方的力量并未呈现一边倒的形势。也许我们在谈判中的“气势”更足,但并没有更有力量。我认为原因有几个,第一我们并没有认真去研究对方的报价2300万元,其中的水份有多少,其实我们是可以通过分解和测算了解得更清楚的,换句话说我们的决策信息不充分;第二,我们在最开始的时候对形势认识不足,意见没有完全统一,在是否支付款项上并未形成一致,导致留给我们决策的时间并不多(马上就到春节),实际上是让自己不得不做出让步。第三,对方很好的利用了“民工工资”这个理由,把回购货款包装成了“民生款”。
谈判中双方力量的对比并没有固定的计算公式,它完全决定于彼此的主观看法:对比自身承受的压力和所感受到对方所承受的压力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