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这个短篇,是我中学时课文里学过的。小英子踩在泥地上的脚印,把明子的心搅乱了这个景象一直深深的印在我脑海里。这个小说是以作者的初恋为蓝本创作的。我也觉得如无切身体会,这样的作品很难写出。
汪曾祺的小说里有很多风俗描写,他在自己的一些散文里说,写风俗并非为了写风俗,而是要有所裁剪,依照故事的需要,尤其人物的需要。他还说写景也是在写人。我觉得很有道理。
这道理听上去浅显,实际写起来分寸很难拿捏,写完明子与小英子相遇这一节,后面的一节全部在描写荸荠庵里的生活和人物,巨细靡遗,如果是我就不敢这样写,只会贴着明子来写。
汪曾祺先描写了荸荠庵的环境,接着又交代了和尚们的日常起居。而后逐个介绍了庵里的和尚。最后还介绍了和尚们抽烟,打牌,吃肉。我理解作者这样写为的是交代两点:1.明子的生活环境(包括寺庙环境、人事环境),2.为后面明子和小英子私定终身埋下伏笔。毕竟这个寺庙无所谓清规,仁山抽烟,仁海有老婆,仁渡放花焰口。
我不知道这样铺排风俗,是不是出于叙事节奏的考虑。说起节奏,汪曾祺在自己的散文中说,小说无所谓固定的程式和结构,每篇小说的结构各不相同,更重要的是节奏。
第三节写的是小英子家。也是从庭院里里外外开始,再到挨个写这一家里的四口人。明子经常参与到这家人的事务里来,从小英子保举名字给姐姐画鞋样,夸赞明子的打场号子“一十三省属第一”,到明子和小英子一起薅草、看场,透露出两个小伙伴已经互生情愫了。写的很含蓄。
接下来的一小节很精彩,把他们的感情点的更透了。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子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没有多少精彩华丽的词语,但很细致,很美。
写了这么多,接下来才写到受戒。
关于善因寺的描写,作者并不是客观描述的,而是从小英子的眼睛里观察的。语言很生动。“这么大一口磬,里头能装五担水!这么大的木鱼,有一头牛大,漆得通红的。……藏经楼没有什么看头,都是经书!妈吔!逛了这么一圈,腿都酸了。”
文章结尾有一段精彩的描写很能体现汪曾祺的语言特点,他很喜欢简单的句子,不喜欢冗长句式。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当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薄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这段结尾不仅是语言优美,而且还让小英子和明子的故事更增添了几分韵味。写景并不单纯为了写景,是故事需要,是人物需要,是一种情绪表达,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诚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