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四月的躁动的早晨。
——因为连续多日的早起,已经养成了习惯。还没到七点,胃就开始纠结提醒自己吃早餐。在路上边走边听歌的时候,耳机里还在放我六年前就开始无限循环的老歌。因为灰尘的飞起而不得不眯起眼睛。这是这么久来每天都平淡无奇的普通日子。
头顶上不知道谁把电扇打开吱呀吱呀的声音,让人昏昏欲睡,思绪不小心就飘到超远超远的地方,夏天的感觉就像到来了。
春天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希望的。
人们总是觉得春光无限好,至少看到鲜花繁盛,新叶抽芽,也会非常的愉悦。秋天与冬天,喜欢的人大有人在。只是夏天,夏天啊,总是充满了嫌弃与烦躁。
在我印象里,夏天就是爬山虎把整个墙壁都挤满,聒噪的蝉鸣,还有年轻无处安放的荷尔蒙。
我们在禁止欲望的时候,说的最好的一句话是:"太过激烈的东西,是不能够长久的"。正如一切折磨你,让你痛不欲生的东西,都是不适合你的。
可是有一部分人,天生热烈,喜欢轰轰烈烈地燃烧。人类是容易迷醉的,比如给你贴个标签,一旦你认同这个标签,你就会变成标签人,比如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便会一直软弱下去。
比如,我想要一条红色的长裙。比《匆匆那年》里方茴在法国巴黎大桥的回眸一笑时穿的那条长裙还要美丽。它鲜艳的颜色,像夏日夜晚刚刚怒放的燃烧的蔷薇,一直盛放下去直到化为灰烬。不管激烈的东西长久不长久,我只知道在最后一刻来临之际,我一定要热爱整个生命,一定要热烈下去,永不停息,永远美好。
所以我是夏天的爱好者。因为自身体制的原因,即使是在广东盛夏强烈的高温下,我依旧不会经常出汗,对于外界温度的忍耐力也是极高。
就像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解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贫穷的纠缠,病魔的折磨他毫不在意,只是后悔从来没有光顾过他的意识。
“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去追求我心目中真正重要的东西。既然那朵蓝莲花盘旋在我心中,为什么我不早点出发?”
最难的是,将那烈火隐忍成清明的月光,照耀各自的一生或者长夜漫漫,在无数枯燥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节里,和微妙的受苦永不分离。
这样的方式,恐怕我这辈子都没有办法达到,所以只能一生隐忍鞭笞,提醒自己,一旦跨过界限就是异类深渊。就像人群中有越来越多的人敞开来讲故事,而我却已经开始安静。
所有“都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不记得了”,都是“就算一切都会过去,也不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