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课的关系,终日忙碌,许久不曾与朋友相见。
前几日,因为停课,又快到生日,便两三好友相约,去怀了孕的洁处撸串。撸串+红酒。没错,我们是一帮无瘾的酒鬼。
辗转挤了数站地铁,看着一路上楼房矮了下去,进而又被郁郁葱葱的树木湮没,才来到小镇般的生命技术科学院站——是叫这个吧?
一招手便见了伙伴,坐上他白色的小摩托,下趟了(非巨鹿的朋友:下趟了——出发的意思)。挤过车流滚滚的大马路,拐进小路,车少了,人多起来。
下了一段楼梯,那条曲里拐弯的、狭窄的小路上,叫卖声阵阵,卖西瓜的、买衣服的、开超市的应有尽有,大喇叭夹杂着千家百态的人声一下子就扑过来。路两边,大多是两三层的民建房,贴着瓷砖,泛着温和的光。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这不就是我们大学城的模样吗?
小摩托在人群中七拐八拐地穿梭,除了偶尔一阵阵垃圾的恶臭,让我不得不掩鼻,其他任何,都引得我四处张望。
终于,露天烧烤店到了。朋友去叫人,留下我原地等候。我接过店家的菜单,随便勾了两下,便四下打探起来。周围几套桌椅,都围满了人,放眼望去,大爷辈的,同辈的,小辈儿的,个个儿都光着白花花的脊梁,女孩子拖着个鞋,杯盘交错,桌子上竹签、虾皮儿、花生皮堆成小山,大都高谈阔论,一两对小情侣相互依偎,懒懒散散,一脸只要当下的甜蜜。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个吹萨克斯的老大爷了,这个地方有人吹萨克斯就够稀奇,居然还是一个长得一点也不浪漫的老大爷再吹,还杂着观众们或走调或动听但都很忘情的歌声。
凉风习习,一切,烘托出一种不真实的热闹感。
朋友来了,几次旅游在一起,经过太多年的磨合,在对方面前穿裤衩,抠脚丫,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真幸福。
一起坐着,喝着喝着,话就深了。我不厌其烦地表达着对这里的喜欢,朋友不解,不明白杂乱差的这里怎么就引起我这么大的兴趣。当时我这么大篇幅的说,如今又这么这么大段的写,就是贪恋那浓厚的生活气息。
大抵,我次次轮回,都生在农村吧,从中学写作起,就毫不吝惜夸赞农村的笔墨,甚至连粪坑都开出花,老师曾说我是“现代文明的抵制者”。
可是,周围的人,整个社会,都在大写城市的赞歌。妈妈曾谈起她从农村到城市所受的苦楚,以致于 我在找到一个农村的男友后,她本能地抵制(本就开明的麻麻当然在我决绝的坚持中败下阵来了),她并不是对农村的否认,是她怕我重新走她那段苦不堪言的路。(这里郑重声明,母上大人,以及我都没有地域歧视,她怕的只是自己的过往)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跟着Z飘在北京这么多年后,仍然对这种久违的“场景”感到熟悉:家乡的大老爷们,夏天一到,就甩着膀子,来到广场上,大块儿吃肉,大口喝酒;女人们白天集体摘银花,吃完饭又聚在一起八卦一下家长里短,孩子们在音乐喷泉里跑来跑去;老早起来,撒泡尿,对着葡萄藤愣神儿十分钟……活生生的一幕幕朝我扑来。
我刚来北京的时候,写下一段话:北京热情地张开臂膀,欢迎五湖四海的我们;又有礼貌地拒人以千里之外。而今五年多了,仍然适应不了这繁复的城市丛林规则。我们爱这个有梦的地方,爱得深。可是午夜梦回,那个叫家的地方,总会趁人不备,闯入心怀,于是,泪雨纷飞。
丢不开的梦想,回不去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