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已经读了一半,确实如译者序中所说,毛姆的小说只需读过20页,读者就欲罢不能了。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就是一个谜。他在年届四十的年纪,抛妻弃子,远走它乡,由一个证券经纪人变身画家,舒适的生活变得穷困潦倒,却安之若素,在绘画的道路上像一个永不停歇的朝圣者,走向一座也许根本不存在的神坛。道路曲折,却不改初心。
他是一个青春已逝的人,一个证券经纪人,要身分有身分,要地位有地位,有妻子有孩子,是什么促使他做出抛弃一切?书中作者的几句评论回答的精当。
“我告诉你我得画画,我管不住自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游泳游得好或坏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他对一切都熟视无睹,只看到一些搅动他灵魂的东西。”
“在他灵魂的某处深深扎根着创造本能,生活的各种环境把它扼杀了,但是他顽强地生长,如同恶性肿瘤在活组织里生长那样,最后它掌控了整个机体,迫使他不可抗拒的付诸行动了。”
“斯特里克兰德具有狂热者的单刀直入和信徒的义无反顾。”
另一位画家斯特罗伊夫有着伯乐的眼光,对人真诚坦率,热心快肠,对斯特里克兰德的傲慢无理毫不在意,在他重病时把他弄到家里治疗、看护、疗养,全心全意帮他度过难关。然而,斯特里克兰德病刚好,便反客为主,不仅在他家作画,还把他的爱妻拐到了手。斯特里克兰德痛苦万分,又不忍心赶走爱妻和他,只好自己净身出户了。唉,世上还有这样的傻瓜,是不是只有小说里才有?斯特罗伊夫为什么要这样做?最终三人的结局如何?
我就看到了这里,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