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大连,未成年,杀人案。
未成年犯罪偶有发生。
修改刑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no!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提出修改刑法的人,大致是这样的逻辑:行为人自认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会受到刑事制裁,因此大胆妄为。
那么,多大才合适呢?13岁?12岁?
要知道刑法是社会最后一道电网。放在这道电网前面那些路障、鸿沟、拦阻索等等哪去了?
如果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要依靠刑法的震慑力,那么整个未成年人教育体系颜面何在?
有同事到学校去普法。问学校需要“给同学们讲点什么?”学校的回答是“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的吧”。于是…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成了帮助学校预防校园欺凌。
其实,真的错了。恐怕根本不起作用!
为什么?你点赞发评论,我就告诉你。
反正我去学校普法不是要让同学们掌握多少“知识点”,如果能思考对法学产生兴趣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