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想法:摆脱喧嚣的红尘,不理人世的纷扰,扬帆远航。寻一处荒蛮小岛,享受碧海蓝天。或捕鱼打猎,或拾荒采集,自耕自足,杳然一身。
我第一次被唤醒荒岛情结就是阅读了《鲁宾孙漂流记》(也译《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是被当时的老师作为课外读物推荐的。当时正是十四五的年纪,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也有点小叛逆。读到这本书时真的是如获重宝,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了向往的生活方式。
《鲁宾孙漂流记》的作者笛福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笛福(1660—1731)所生活的年代,是英国和欧洲社会剧烈变革的时代,也是大航海最鼎盛的时代。小说的主人公鲁宾孙为英国约克一上流家庭幼子,不满足家庭安排的安稳生活,向往航海。不顾父母乡亲的劝阻,离家出走踏上航海冒险的路子。
小说的前部分也很精彩,在逃离父母的干扰后,鲁宾孙卖过小商品,开过种植园,被卖作过努力,自己也贩卖奴隶。只因内心的冒险欲望,再有一次出海时遇到风暴,船只触礁只身一人流落荒岛。通过从搁浅船上取得的工具和物资,凭自己的努力一点点的将荒岛变成适于人居的独立小王国。
有人说,这本书反应的是一种勇敢无畏、机警果断、自立自救、坚韧不拔的属于男子汉的阳 刚、冒险精神和顽强意志,这种意志,无论对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男孩子来说,都是不可缺失的,尤其是处在多变的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即使是“假设”的灾难和艰险,也随时都有可能显灵。重要的是,当意外的事情来临了,应该学会接受和面对,该像鲁滨逊一样,用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去看待世界,去对世界和明天抱有美丽的渴望、期待与信念。
但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并非是这些所谓积极向上的精神,而是在那岛上28年的孤单生活(虽然最后几年有星期五)。原本一个普通的冒险流浪的故事,就是因为鲁宾孙在岛上28年的平淡又不平凡的生活,而成为几百年世界上一位又一位不同读者挥之不去的情结。总有莫名的吸引力让我们去想象那样的生活,逃开周围熟悉的人群,撇下繁忙的工作,不去钩心斗角,能和鲁宾孙那样生活,哪怕理智告诉我们不可能成为第二个鲁宾孙,可就是向往,就是YY。
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成年后的生活是喧嚣而又残酷的,因为人有永远满足不完的欲望,永远有比不过的人。可是如果处于一处无人荒岛时,仿佛这些苦恼一下就能消失了,回归到最原始的只为活着考虑,不用去和别人竞争攀比,每天完成点小目标获得成就感,努力比自己昨天过得好点获得满足感。不像处于人群中,生也苦,死也苦。再看看鲁宾孙从荒岛一无所有开始,到从船上获得粮食、工具、枪支、火药。自己一点点的建设营地,获得宠物,从打猎采集吃老本到开荒种植圈养牲口,一点点地开发建设小岛,每完成一件事,读者也和鲁宾孙一起收获了这种满足感和幸福感。越是心苦的人,越是渴望这种可望不可得的生活。
中国传社会讲究安土重迁,父母在,不远游。我们比西方文明背负着更沉重的社会和家庭压力。现实中总得背负着越来越重的枷锁缓步前行,偶尔在闲时在读读鲁宾孙的故事也算是一种寄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