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90后女生,我把我自己囚禁在一个半开放,又虚拟的空间,一边躁动不安,一边又静的可怕。
爱摇滚,也爱民谣。
摇滚的话,一定是要去现场的,一群认识或不认识的一起拉着手,一起popg。传着啤酒一人喝一口,最后浇到脑门。自由,释放自己的野心。
其实我对摇滚一无所知,并没有认真的研究过,也没有所谓的摇滚精神,不愤世妒俗,不特立独行,更不懂他们所说的那种深藏于摇滚中的那种极致的生命痛苦。我喜欢他仅仅只是因为它触发了我心中对自由,对解放的向往,我只是需要在这种震撼中寻找安慰,我只是有时候需要一块红布来蒙住我的双眼。仅此而已
民谣其实刚刚开始接触时不怎么来电。记得开始是马頔.宋胖子,那时他们正正火的一塌糊涂。一首《南山南》全民都会唱。开始听时也觉得还行,听烂了,觉得没意思。直到后来认识的尧十三,十三真的是一个鬼才。他的一首《二嬢》让我觉得爱情竟然会有这样一种表达形式,很多人听了笑,我却听了哭。我听歌的时候,这歌里的悲伤是不加任何修饰的,没有任何华丽多余的词藻,赤裸裸。十三吊着嗓子,以歌声的形式呈现在我面前。我能看到歌里的傻子是一个破破烂烂,衣衫褴褛的邋遢鬼,在墙角流着荒诞的泪水。人们都在看戏,但却无人在意。原来爱情这东西,原来连傻子都不放过。
一个小女孩问她妈妈:“妈妈,那个人好可怕,他是不是疯了?”
妈妈说:“没事,他只是太伤心了”
我还喜欢李志,一个南京的独立音乐人,说不出他是什么都音乐形式,只是听他的歌是时。我感觉他一把拽着我,按着我的头,把我的头按进这个世界中。让我觉得这是世界并不是表面上那样自由,平等,民主。我看到的是,除了一颗颗激扬高亢的心,还有穿来穿去的老鼠,烂掉发黑的苹果以及白领眼角的眼屎。
最后,别把我和他们扯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