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走,走过了白云和苍狗。尚且年轻(虽然已经30岁)还能用不坚定的口吻安慰着自己机会犹存;尚且年轻,却一直背道而驰。
那道光能否触及,全靠定力。
漫长的工作生涯,再没有一件事能够使我心生向往,填满生活的是麻木的吃喝玩乐所带来的快感,以及机械式的上班,下班,总结,为了一些我并不感兴趣的事情,我必须榨干自己以此达到一个漂亮的结果,因为只有拥有了好的结果,才会拥有接踵而至的表彰,好的履历,好收入。我近十年来不明所以、提线木偶般被迫吃的苦就是为了能有一个好收入,荒谬至极。这并不是我主观的本意。
在浑水一般的日子里,我终于在黑暗中撕开了一道口子,以至于给予我往后活着的日子留存了一丝希望。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民谣,也不记得听过的第一首民谣叫什么名字。就是那样顺其自然的喜爱,发自内心,真诚而热烈,不需要被强迫,不需要他人教会,也找不出任何理由,但只一次,就热泪盈眶。
从来不喜欢认真地描述喜爱事物的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民谣带给我最纯粹的感动。在那里,我可以被唤醒。
在各种各样的民谣洗刷着我浑浊的身体的那些个日子里,我偶然想起了北京后海的那一天,那个时候是晚上,整条街却沸腾着,每一个酒吧里,都有几个弹着吉他对着麦克风唱歌的人,当时我还在上学,不懂理想是什么,也不懂人活着究竟是要干嘛,却也为之动容。我喜欢的那些人儿啊,他们也,曾背着吉他去酒吧驻唱;下了场以后挤着地铁回到出租房,吃着两块钱的汤面,过着五脊六兽的拮据生活,可是打心底儿的热爱把所有的痛苦都变得有意义,也让他们把所有的日子都过成了生活。这是我想要的未来,我坚定不移,所以每当我身处于漆黑之中,只要想到这些,光就在黑暗里充斥开来,而我,通体透明。
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隐隐预见的,是父母的反对。最令我担忧的是,那一天到来时的自己又像曾经的自己一样懦弱,习惯性地妥协,习惯性地走上那条大家都爱走的路,然后一如既往地过着或乏味或痛苦的日子,最致命的是,痛苦且无意义。 我也热爱音乐啊。
对我来讲,我从来都甘愿被所谓的大众认为是个乏善可陈的人,也不愿自认是一个失败的人。我所憧憬的未来,是即使手无寸铁也在生活,且充满光的日子,就像永远鲜活在我记忆里的小时候那样。
直至如今,30岁的年纪,依旧钟爱民谣,唯一不同的是,性质变了,如今的热爱,无非是—————
民谣有三:姑娘,吉他,南北方, 听者有三:香烟,孤独,还有酒。 姑娘是爱情,吉他是理想,南北是远方。 香烟是回忆!
“昏睡的顽童,梦就像烈酒。”,祝我百岁无忧,身心康健,祝我永远是不被梦想遗弃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