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重“存在”的爱,一种是重“占有”的爱。 人能占有爱情吗?如果可以的话,那爱情就是一种物,一种质料,是可以为人所有和占有的东西。真实的情况是:世界上并没有像“爱情”这样一种物。
“爱情”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也许是一位女神或为人所不知的本质,尽管谁也没有见过这位女神。实际上只存在爱的行动。爱是种创造性的活动,包括注意某人(或某事)、认识他、关心他、承认他以及喜欢他,这也许是一个人,或一棵树、一幅画、一种观念。也就是说,爱能唤醒他的生活和增强他的生命力,这就是一个人更新和成长的过程。
以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所体验到的爱则是对“爱”的对象的限制、束缚和控制。这种爱情只会扼杀和窒息人以及使人变得麻木,它只会毁灭而不是促进人的生命力。人们把这称为爱情,实际上是对这一字眼的滥用,目的是掩盖没有爱的事实。
究竟有多少父母是爱他们的孩子的,实在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残暴行为、对孩子身心的折磨,从无视他们的存在到纯粹占有他们的欲望,直至对子女的那种施虐狂。两干年来,在我们的历史上对这方面的记载,实在令人毛骨悚然,以至于人们倾向于持有这样一种看法:慈爱的父母只是例外。
对于婚姻来说也是这样。不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还 是如传统婚姻那样建立在习俗的基础上,真正相爱的夫妇似乎也是极少数。为了实现某种社会目的、传统、双方的经济利益、共同照料子女、相互间的依赖性,或者相互的恐惧以及相互的仇恨,这都是人们有意识地体验到的“爱”,直到有一大,夫妇中的一方或双方都发现他们根本不相爱而且从来就没有爱过。今天的人们在这方面有了某种进步,他们变得冷静和现实了,许多人不再把性关系与爱情混为谈,也不把一种友好但有保留的协约关系视为爱的等价物。
这种新观念使人变得更为诚实和坦率,同时人们也更为频繁地更换自己的伴侣。这种新观念并没有必然地导致相爱的人增多,新伴侣可能像老伴侣一样,彼此一点儿也不相爱。
从一些彼此相爱的夫妇的生活史中,我们往往会看到他们之间关系的发展变化:从“爱上了”起始,到幻想去“占有”爱情终止(在《爱的艺术》一书中我曾指出,“坠人情网”这个概念自身就是矛盾的。因为爱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人可以怀着爱的情感去行动,但不能“坠入”其中,因为这就成了一种被动的行为了)。
在求爱期,一方与另一方的关系还不肯定,爱着的人都在试图去赢得对方。他们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和令人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美的,因为富有生气会美化一个人的面孔。这时,谁也没有占有谁 每个人都将其精力集中于存在,也就是说,去奉献和激励他人。 婚后的情况往往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婚约赋予双方占有对方的身体、感情和注意力的专利权。不用再去争取别的什么人了,因为爱情变成了人的占有物,变成了一份财产。 双方慢慢地不再努力要求自己像以前那样可爱了,也不再去激发对方对自己的爱。他们开始感到无聊,人也渐渐失去了美的光彩。 他们失望了,而且不知道怎么办。
他们难道都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