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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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闻人歌

这个城市的夜晚里,有待宰的羔羊们和一群手握尖刀的疯子,他们掌握着多数羊的性命,因为羊是金钱的取悦品。

                                    ——耶路撒冷


一、男人

这个城市到了这个季节,傍晚的时候经常是雨天。

男人习惯在这个城市的巷子里走路,从一条巷子穿到另一条,看着天被青灰色的云一点一点地腐蚀。他把手伸向巷子深处,直到指尖上的光线也被收走的那一刹那,他知道要下雨了。这个规律,他熟知的很。

男人喜欢在雨天的时候穿一身黑衣,戴一顶黑色的鸭舌帽,撑一把黑色的大伞。他喜欢把帽檐压过眉毛,半低下头,逆着人群而走。因为只有这样,男人能欣赏到在大雨中迎面过来的每一个人的表情。有喜悦的,落寞的,惊慌失措的,也有面无表情的……男人通过他们细小的动作神情去揣测他们内心的想法,身上的故事,甚至是与旁人的关系。就像造物者喜欢静默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玩耍或者犯错,男人脸上的表情带有点高深莫测,又有点悲悯。

男人记得,那天傍晚的雨格外得大,在路上都看不到几个人。他习惯将黑伞慢慢向前倾了些,然后垂下眼睑,看向自己的鞋尖。男人走路向来很稳,这么大的雨,他的鞋尖还是干净的。

男人就这样一个人走了很久,说实话,他有点失望。直到他穿到最后一条巷子,他才听到些跟雨声风声没关的东西。起先,他听到的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是隐约的几句哭声,哭声中夹杂着喘气声。男人抬起头,他看到那是个穿浅色衣服的小女孩,她一路在雨里狂奔,短发湿漉漉地贴在耳后。男人看着她越跑越近,握着伞柄的手节骨分明。

“小妹妹,”男人终于忍不住走上前半蹲下来,喉结微颤,发出低沉的嗓音,“下雨了,你的妈妈呢?”

女孩借着天边的余光看到对面男人缓缓抬起的脸,余光透过黑色的大伞零零星星地照在那张脸上,那一瞬间,她憋住哭声发愣。其实女孩还小,对于美丑并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多年以后回想起来,那天遇到的奇怪男人拥有几近白到病态的肤色,高挺的鼻梁,嘴唇很薄,脸部的线条像是用画笔画出来一样,凌冽分明。

男人将大部分的伞移向女孩一边,对于女孩的反应,他其实习以为常,却还是忍不住轻声一笑,抬起另一只手想拭去她脸边的雨水。当他的手快到碰到女孩时,女孩突然回过神来,惊恐地向后一退,嘴角向下撇去,又大哭起来。雨声混杂着哭声,男人发现女孩跑得比之前更加快了。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雨幕之中,连哭声都听不到时,男人若无其事地站起来,又恢复到之前高深莫测的神情。他摸了摸鼻子,向下压了压帽檐,继续一个人向远处走去。当男人穿过最后一条巷子时,他才收起那把黑伞。

因为恰好雨停,这个城市的黑夜准时到来了。

男人一向不喜欢大马路,不喜欢的理由有很多,比如道路两旁有些晃眼的路灯,比如故意开到最大粗鲁无礼的汽笛声。这条路男人走过上千遍了,从巷子走出来,上大马路,再经过一座桥,就是男人的家了。他想他闭着眼睛都能走完这条路,就连道路旁商铺的名字他也能倒背如流。

“你不相信吗?”今晚的大马路上格外冷清,除了偶尔飞驰过的汽车,除了男人,几乎不见人影。男人愈发压低了帽檐,自问自答起来。

“松子零食铺。”男人走几步路就顿顿,寻着光源的方向微抬起头。灯光里呈现出一排排整齐的货架,最上面花花绿绿的是酒水,下面依次是糕点、饼干和糖果,玻璃门的左侧端正地贴着几个字“松子零食铺”。

这是小孩家家去的地方。男人迅速低眉,他知道再走几步就能闻到酒的香味,那是——“阿爸酒肆”。是家营业到凌晨的小酒馆,老板是个蓄着胡子的中年男人,其实酒馆的酒很一般,但是男人却经常光顾。因为老板是个很健谈的江湖老手。多数的时候,男人要上一碗酒缩在角落里,听老板讲当年发生的那些刀光剑影。

男人很喜欢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的书,所以对于之后这家日料店的名字他记忆深刻。“辰村料理店。”男人勾起嘴角,渡边淳一的《樱花树下》里母亲菊乃也开了一家名叫“辰村”的料理屋。男人没有吃过这家日料店,听说这是一对小情侣开的。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读过《樱花树下》。”男人每次经过这里都会这样想,“如果他们读过,或许就不会……”夜风吹动屋前那用纸糊的点缀上樱花的粉色灯笼,伴随着还有一阵男人意味深长的叹息。

这样的游戏男人一个人的时候玩了很多次。他习惯低着头走路,却可以凭着地面上灯光的浅暗和影子的形状说出这家店的名字。他一向觉得这是他的一种本事,即便只有他一人孤芳自赏,男人也得意得很。

最后一家了,前方的灯光忽明忽暗,男人放慢脚步,轻轻地走进光源的中央停下来,笃定地开口:“小和花店。”之后他抬头,房前牌上那串灯泡亮一下又灭一下,橘黄色的暖光照进他的双孔里,男人瞪大眼睛,嘴角的弧度硬生生地被掰了下来。

“未名。”他不自觉地读出那两个字。

恩,这不是小和花店。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八万六千四百秒,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所以男人并不感到奇怪,只是他盯着门牌之上的两个字想眼前这家店的前世今生。

前世的“未名”叫做“小和花店”,门面上的装修没变,斑驳做旧的黄色木墙,闷青色的门帘。男人的印象里,小和花店的主人是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太太。她一年四季都喜欢坐在花店门口织毛衣,周围簇拥着香水百合和蓝色的风信子。

那么今生的“未名”还是一家花店吗?

男人边想边踏上台阶,撩开闷青色的门帘,屋里暖色的灯光从缝隙中泄露出来,还有些许油墨的味道——

未名,其实是家书店。

木屋的四周仍是斑驳做旧的黄色墙面,书架上的书不多,但分门别类的却得很整齐。欧式复古花瓶里插着橘黄色的玫瑰花。壁灯的光也是是暖色的,有几束恰好打在橘黄色的玫瑰花上,显然是精心设计过的。壁炉的火就着柴火噼里啪啦作响,屋里温暖得有些暧昧,但这些放在男人眼里还是缺乏些想象力。

“这应该是女人布置的,都是些小把戏。”男人轻触着自己上下浮动的喉结,他看到嘴里最外侧的木台子上放着几摞书。

放那个位置的,不是书店的主打书,就是最近的畅销书。

男人好奇地走近取下一本,深蓝色的封面上印着:

《夜风与鬼》  耶路撒冷  著

耶路撒冷,正如他的名字一般,一个神秘传奇的畅销书作家。

男人随手翻阅着手里的书。他看到书里这样写道:

……

夜风是这个城市少数的优越者,他英俊、多金,并且深情。他习惯穿着一套黑色的紧身衣穿梭于城市间,寻觅他的爱人。

……

之所以说他神秘,是因为耶路撒冷从来不在公共场所露面。

男人又往后翻了几页书。

……

夜风热衷于身材高挑白皙腿细的女孩。那天晚上他照旧在江边吹风。远处的霓虹灯闪烁,他转过头,看到一个女孩背对着他趴在另一侧的护栏上。后来,夜风知道了女孩的名字——鬼。没错,就是那个鬼。夜风问她,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名字。她说,因为她喜欢在夜里活动,就像鬼一样。

……

男人想起,之前就有消息说,耶路撒冷要闭关一段时间。这段日子里,他将不再发表任何作品。男人皱着眉头,手动得很快。

……

那天,女孩戴着一顶褐色的贝雷帽,帽子底下是一头微卷的长发,深灰色的毛衣裙搭着一双红棕色的短靴。其实夜风第一眼注意到的,是裸露在黑夜中的那双白到发亮的细长的腿。他一向自视是个绅士,却无礼地盯着那双腿看了很久。夜风开始想象那双腿的主人的模样,想象那个女孩转过来时精致的五官和迷人的笑靥。可是他等了很久,好像女孩故意在考验他的耐心似的。他等了很久,女孩仍背对着他,一动不动地趴在护栏上。(未完待续)

《夜风与鬼》是耶路撒冷闭关前正连载的一部作品。

男人把书翻到了底,合上放回原处。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舒展开眉头,然后鼻孔里发出一阵冷哼,“无聊。”

男人走出未名书店,还是那个孤独自负的男人。他毫不留恋书店里温暖的橘色灯光,只是出来的时候,夜里的风更冷了。男人裹紧黑色的上衣,又扮上那种高深莫测的表情,向远处的那座大桥走去。

风里有种冷金属的气味,男人垂着头,却嗅得很仔细。渐渐的,男人发现,他越往前走,身旁走过的人影开始变多,耳边的喧闹声开始变大。

那座桥的中央站了很多人,老的少的,男人和女人都有,好像原本应该走在大马路上的人们,全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桥上。桥上房的夜空中一朵又一朵的烟火大肆盛开着,每绽放一朵,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男人忍不住抬头,他看到前方围在一起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如同在举办神秘重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每个人的脸上都显露着最原始的笑容。而在男人看来,这样的笑容是多么刺眼,每个人……

其实也不是每个人都在笑的。当人开始散开一点的时候,男人看到了那个在人群中大哭的年轻女人。那个女人放在人群中根本毫不起眼,她打扮得很普通,灰蓝色的长针织衫里套着一条黑色的长裙。其实女人的五官很端正,只是蜡黄色的肤色称着五官寡淡了,再加上——“砰”——夜空中绚烂的烟花照射出女人脸上的零星的雀斑。男人的视力一向很好。

可是女人哭得太丑了。她用手捂住嘴巴,眼睛又红又肿,鼻子底下亮亮的好像淌着鼻涕水,凌乱的头发浸渍着泪水黏在脸上。女人的哭声甚至大过了周围人欢呼声,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意她。

除了男人。

“嗨。”说实话,这是男人认为最蹩脚的搭讪方式。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走向女人,也许是不想浪费衣袋里的最后一张纸巾。男人看着眼前自顾自哭的女人接过那张纸巾,胡乱地往脸上一擦,泪水很快浸湿了那张纸巾,女人还是没有停止的意思。

“你怎么了?”男人发问。

女人将纸巾转移到鼻子底下,狠狠地擤了擤鼻涕,眼角带着泪痕,这才看向那个给她纸巾的男人。然后,女人被定格在男人的瞳孔里。

这样的表情男人不止见了一次。在男人眼里,女人呆得好像一只木鸡,更何况这只木鸡还瓮声瓮气地对他说:“我失恋了。”

“哗”——女人的话音刚落,伴随着头顶上空的烟火,重新聚起来的人群爆发出一阵更剧烈的声响:

“3——”

“失恋了啊……”男人向女人展出他自认为最迷人的笑容——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你知道,治愈失恋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吗?”

“2——”人群里已经有人吹起了口哨。

“是……什么?”女人问。

“1——”没有人在意女人是否狼狈,男人是否潇洒。

男人发出一声低笑,看着女人眼里眼晶晶的液体,故作神秘地凑近头,然后越靠越近,越靠越近。然后,听到有人在喊:

“0——”好像在举行某种圣神不可侵犯的仪式。

女人“倏”地张大眼睛,双眸里倒映出远方夜空中硕大的烟花和人群里男男女女抱在一起亲吻的样子。让她更震惊的是男人。男人的唇覆上她的唇,舌头毫不犹豫地探进来攻城略地,一直到女人的舌根,一路上畅通无阻。她看到男人的鼻尖的轮廓与自己的贴合在一起,看到男人毫无血色的脸上有一颗淡青色的泪痣,看到男人似乎动情地闭上眼,睫毛微微发颤。

可是……这是她的初吻啊……等女人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她涨红着脸用力推开男人。男人踉跄地往后退几步,脸上仍带着笑,丝毫不见愧意。女人看见男人意犹未尽地抚去嘴角的银丝,眼角的泪痣由浅变深,妖异四射。

“你知道,治愈失恋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吗?”男人说,“是一个热烈的吻。”他望见女人越发越红艳的脸颊,和充满雾气的眼眶,还有鼻梁两边的雀斑,清清楚楚。

“对了,你的嘴唇很软。”像是胜利者的宣判,自傲的男人终是看到女人眼里的雾气化成水掉落下来,然后――

“啪――”

……他等了很久,女孩仍背对着他,一动不动地趴在护栏上。可是那天晚上夜风的耐心格外得好。他等了很久很久,终于趴在护栏上的那道身影微微侧身,他的手心紧张得被捏出一阵冷汗。然后他看到,那双白到发光的细长的腿上是一张平淡无奇的脸。微卷的长发里隐藏着女孩蜡黄的肤色,寡淡的五官,还有鼻梁边的雀斑。可不知道为什么,夜风突然松了一口气。他整了整衣襟,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慢慢地走向对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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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人

只有在夜晚的时候,女人才觉得这个城市是属于自己的。

女人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二十八年,养成了两个兴趣爱好,一件是读书,一件是吃日料。当这个城市仅剩的一点余晖也被收走后,女人习惯关掉手机的数据网络,戴上耳机,一个人慢慢地走在大马路上。女人的皮肤不好,干燥而暗黄的肤色掩盖住了五官的清秀,也淡化了鼻梁边的雀斑。

走在街上的时候,女人经常穿着一条深色的长裙,外面搭一件浅色的外套。她很少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不是不喜欢,只是她觉得,这样搭配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她了。浅色配深色,中规中矩,没有人会去留意一个样貌和衣品都不出挑的过路人,不是吗?

只有女人自己知道,她的耳机里放的是甜歌皇后的《冬之恋情》。她有时会根据歌的节奏改变步伐的速度,有时会跟着耳机里面的旋律情不自禁地哼出来,当然只是很小声很小声。

一首歌曲结束后,女人走到了“辰村料理店”门前,这是她最常去的日料店。女人热衷于坐在店里吧台的位子上,然后要一碗梅子茶泡饭和一杯清酒,每次都是这样。她喜欢看着店里的女店长穿着粉色的和服微弓着身,面带笑意地为她端上食物。男店长则穿着日式的厨师服在里间的厨房忙活。食物做好的时候,男店长掀开布帘将它们放在木盘上。遮拢布帘的那一刹那,他又忍不住多看店里的女客人几眼。

每次吃到一半时,女人总会再要一份小吃。她一个人吃不了很多,所以每次都轮着点一样。蘸着秘制酱料的热气腾腾的玉子烧,浸泡在甜红豆里的白糯年糕,淋上芥末的小块章鱼肉,牛油果拌着三文鱼的沙拉,还有樱花手卷上最嫩的一块烤鳗鱼,女人把最好吃的东西留到最后吃。直到她咀嚼完盘子里的最后一块,心满意足地擦去嘴角的酱料,用餐仪式才算完毕。因为每次只能点一样,所以食物变得神圣起来,更让人珍惜。

大马路的尽头开了一家叫做“未名”的书店,女人一点都不感到奇怪。这个城市里的人各凭各的本事每天都忙碌着赚取金钱、提高地位,而在精神世界里,他们极度渴望着需要一个引领者和安抚者。

而在女人看来,这个城市最好的精神安抚者是一个叫耶路撒冷的作家。他像是俯视这个城市一切的上帝,惊世的狂言刺激着人们麻木的神经。人们在他的书里寻求最原始的快感,窥探那些不能大声诉说的隐秘,直到牙尖打颤,耳根发软。每当深夜,夜风穿梭于这个城市的老街空巷,传来幽幽的呜咽声和惊叫声,有一半是因为耶路撒冷。

没有人会不爱耶路撒冷,女人也是。因为他神秘、传奇,还有他不可一世的才华。

女人喜欢这家书店的摆设,因为进店的第一眼就能看到耶路撒冷的书。她读过耶路撒冷所有的作品,每天她都会打开网站阅读耶路撒冷最新更新的小说,他的专栏和专访以及关于耶路撒冷的所有报道。可是最近几个月,他消失了。市面上打探不到他的一丁点儿消息,杂志停止了他的专栏,他的小说再也没有更新。

耶路撒冷说,他要闭关一段时间,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也许他隐匿于市井喧嚣,像个普通人一样喝茶、散步、遛狗。与众生擦肩而过,却无人留意,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

女人看到最外侧的木台子上高高地摞着一推书,深蓝色的封面上写着《夜风与鬼·贰》。她一点都不感到惊讶,只是脸颊的两侧渐渐浮出几丝绯红。然后她轻车熟路地走过去,拿起最上面的被翻得边角打卷的一本。

女人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手指尖滑过那些字字句句,每一个都好像变得滚烫起来。他等了很久很久,终于趴在护栏上的那道身影微微侧身……她在心里默读着,指尖向下滑。

……

然后他看到……她接着往下看去。

……

微卷的长发里隐藏着女孩蜡黄的肤色,寡淡的五官,还有鼻梁边的雀斑……

女人的目光停留在那行字间,从字头到字尾,她的指尖来来回回不停地滑动。蜡黄的肤色、寡淡的五官、鼻梁边的雀斑,女人的一只手不自觉地探上自己的肌肤。她发愣着,完全没有注意到身旁有陌生的气息正在一寸一寸地靠近。

“她很像你,不是吗?”低沉的嗓音突然打断了她的思路。女人条件反射般地迅速合拢了书,像是被发现了私密一般,她的脸开始烧起来。

男人挨得女人很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书本上的每一个字。当受了惊吓的女人抬头时,男人的嘴角已经挂上了玩味的笑容。

“是你。”女人记起几个月前的那个晚上,那个夺去她初吻的男人。她记得那天是耶路撒冷宣布闭关的日子,记得男人留在她耳边荒唐的言语和唇角的疼痛。她的巴掌打在男人脸上,然后又落荒而逃。

“嗨,好久不见。”男人绅士地向女人寒暄,“那天晚上,我很抱歉。”他看着有些戒备的女人,脸上却毫无歉意。

女人双手抱紧书,微微向后退了一步。

男人并不在意,他的目光飘向那推摞得整整齐齐的书上,顺手拿起一本,“你喜欢看这种书?”男人把书翻得哗哗作响,“一个无病呻吟的作家。”

女人突然涨红了脸,挺直背伸长脖子,反驳道:“不许你这么说他!”她紧握着书的手心冒着冷汗,“他……他是我的……”女人越说越小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鞋尖,“他是我的情人啊……”

“情人?”男人的语气里透出些轻视,显然他不相信,“上次你不是说你失恋了?”男人比女人高出很多,他俯视女人的时候,眼神里带着一丝好笑和怜悯。

女人的一双手缓缓打开那本书,细细抚摸着上面的文字,似若有所思,“那天他闭关了,”女人的语气里有些苦涩,“他是所有女人的情人。最完美的。”

男人懂了。他勾起嘴角笑起来,但这回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笑容。男人问女人:“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仍低着头,手指滑向其中一页,漫不经心地答道:“问名字做什么?名字这东西,一旦知道了,就必然要产生点联系。”

“你不想和我产生点联系吗?”男人很认真地问,一只手按住正要往下翻的书页上。他俯下身,对着女人的耳朵,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我找了你很久。那也是我的初吻。”

女人的脑袋“轰”的一声响,她感觉自己的脸快要燃烧起来。她看到那张被男子压住的书页上写道:女孩看到眼前的男人对她扬着脸,眼角下渐渐放大的淡青色的泪痣……淡青色的泪痣……泪痣……女人像是预感到了什么,机械般地抬起了头。然后她的视线里,男人毫无血色的脸上一颗淡青色的泪痣,妖异四射。一切跟书里逐渐重合。

女人镇定下来,合上书。她问男人,“你真想和我产生点联系?”

男人笑了笑。

女人做了个决定,“明晚,在这家书店见面。”

“为什么是这家书店?”男人问。

女人答,“因为这是我的书店。”

……

“嗨,一个人吗?”夜风把手随意地搭在护栏上,慢慢地靠近女孩,“我叫夜风。”

女孩看到眼前的男人对她扬着脸,眼角下渐渐放大的淡青色的泪痣。其实她也注意男人了。女孩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嘴角浮出一丝微笑:

“你好啊,我叫鬼。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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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人

今夜天阴,没有月亮。男人走在大马路上的时候,想到一句英语的幽默语,People call me David, but you can call me TONIGHT.男人想着想着轻笑出了声。

今晚,男人要去赴女人的约。

很多次了,男人在深夜时分转醒于床榻间,耳边回响的是那夜女人给他的“啪”的巴掌声。其实女人的手跟她的嘴唇一样柔软,力道很小,打他的脸上也不见疼。其实男人的床榻边有过很多女人,只是他从来不吻她们。男人没有说谎,那确实也是男人的初吻。

很多次了,那天晚上在人群中痛哭的,长相平淡无奇的女人出现在男人的梦里。也许是思念拥吻时女人身上淡淡的油墨香,嘴角咸涩的眼泪。

男人知道,他的心里长满了一种叫做相思的疯草,无药可救。因为野草无根,只能任其恣意蔓延。那以后的夜晚,男人依然会一个人独行于那些巷子间,穿过大马路,走上大桥。只是不见女人,不见相思。

男人想起一个作家曾在他的书里写道:都市里的男男女女在白天戴上面具示人,在午夜梦醒时分,见最真的自己。每当这时,男人会发出一声嗤笑,然后起身坐到电脑桌前。他打开那个叫做《夜风与鬼》的文档,十几万的文稿被拉倒最后。男人删掉“未完待续”四个字,写道:见面其实不用那么完美,比如用一种他向来认为很蹩脚的方式搭讪。

比如,你叫什么名字呢?可是女人没有告诉他。

女人说,耶路撒冷是她的情人,也是所有女人的情人。

如果她需要,男人边走边想,他可以让耶路撒冷就做女人一个人的情人。

男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时长时短。他走过“阿爸酒肆”,看到老板蹲坐在店面前,脖子上挂着白毛巾,样子有些颓然。

“去哪?”老板问男人。

“书店。”男人指指前方。

“别去了,”老板往脖子上的白毛巾打了个结,“好戏就要落幕了,不如进店再一起喝碗江湖酒。”

男人笑笑并不落脚。

男人走到“辰村料理店”的门前,挂着粉色灯笼的门帘后面传来阵阵争吵声,紧接着一只鞋从帘子后面飞出来。穿着日式厨师服的男店长狼狈地从店里单脚跳出来。看到门口的男人,男店长有些尴尬地捡起鞋,低声咒骂一句,“女人都不是好东西。”

男人假装没有听见,继续向前走。

最后一家了,男人看到倒映在地面上的影子渐渐变深又变浅。灯光忽明忽暗的,房前木牌上的两个字逐渐地显山露水。

“未名。”男人喃喃自语,就向女人的名字,未名。

男人伫足。闷青色的门帘像是预感到了一样,打开了一条缝隙,暖黄色的灯光从屋里泄露出来。女人一点一点地探出脸和身子。

“欢迎光临,未名书店。”

女人微微弓着身,脚上踩着的木屐嘎吱作响。

男人盯着女人看了好一会儿。今晚的女人穿了一件暖橘色的振袖和服,棕色的长发被白色的和风花簪挽起,几缕碎发落在额前鬓角。风吹来时,垂落在发间的和风花瓣,随着宽袖衣带窸窸窣窣地响。女人的脸上好像特意抹上了粉,遮住了星星点点的雀斑,白皙的脸庞让她的五官也变得突出起来。

男人知道,女人不是美的,肤色蜡黄,身材矮小,甚至有些平庸。这就是因为这样,男人才觉得女人特别。男人觉得女人的眉眼间有一股淡淡的灵气,只是他不常见到,也看不透。因为女人喜欢低头。男人觉得,懂得低头的女人,才更让人怜爱。

就像现在,女人亭亭而立在闷青色的门帘前,笑盈盈地朝他伸出手,“要不要进来坐坐?”

男人把手伸向女人,回答道:“当然。”

未名书店里还是原来的摆设,斑驳做旧的墙面,橘黄色的壁灯打落在同样颜色的玫瑰花上,壁炉的火噼里啪啦地响。女人绕过最外侧的木台子,她走得很慢。男人跟在她后面也慢悠悠地走,眼睛可以尽情打量书架上的那些书。无一例外的,男人才发觉,那些书有着深蓝色的封面,书名底下注着相同的四个字。

男人突然想起那天晚上拥吻女人时,她身上淡淡的油墨香。他当时怎么就没发现呢?男人想,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女人掀起隔开书店和里间的暖黄色的门帘,走向灯光昏暗的长廊。她带男人走进长廊最深处的那个房间。推开门,屋里灯光的色调跟长廊里的一样,昏昏沉沉的。男人看到狭小的房间里摆了一张大床,床对面的柜子上放着一台老式电视机,无声地放着一部叫做《艺伎回忆录》的电影。摆着床那面墙上的墙纸翘起一个角,床头的壁灯发出幽黄色的灯光。女人走过去,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两只倒了白葡萄酒的高脚杯。

“家里没有落脚的地方,就坐在床上吧。”她把其中一只酒杯递给了男子,“也没有上好的葡萄酒。”

“这样就很好。”男人微笑地举起酒杯,“cheers.”他碰了碰女人手里的杯子,低头将酒一饮而尽。

女人和男人各坐在床的一边,看那部无声的电影。其实遥控器就放在他们中间,可谁也没有用它调高音量。女人盯着电视上那些鲜艳的、光怪陆离的画面发呆,而男人多数的时候都在看女人。两个人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直到电影落幕,屏幕上开始滚动字幕。女人的视线慢慢地转移到手上的酒杯上来。

“我读过耶路撒冷所有的书。”女人突然开口,摇晃着酒杯里最后一点明黄色的液体,又补充道,“很多遍。”

男人记起书架上那些深蓝色封面的书本,点头,“我知道。”

女人挺直背脊,把酒杯放在床头柜上。她伸手去取挽在发间簪子,可是垂落下来的和风花与头发缠在了一起,怎么解也解不开。

男人一直在注目着女人,他走过来坐在女人的身边,伸出手,“别动,我来。”

女人听话地将头挨近些男人。她垂下眼睑,感觉到男人的手在她的发间异常灵活。

“好了。”脱开束缚的秀发垂落下来,和风花簪安安静静地躺在男人的手上。他的另一只手不自觉地一下一下地捋着女人的秀发。女人抬起头正视男人的眼睛,男人感受到她冷清的眉眼间那股淡淡的灵气。女人勾起殷红色的唇角,手探上了男人的肩膀。男人看着女人一寸一寸向上伸去的手笑了笑。随后,男人和女人陷入那张柔软的大床里。

“在耶路撒冷所有的书里,我最喜欢《夜风与鬼》。”女人躺在床上,对一旁的男人说。

男人翻过身,手撑在女人的两侧,居高临下地望着她。他深吸一口气,“你身上的香味很好闻。”男人自顾自地说道。

女人的眸子里发亮,她看着男人眼角底下那颗淡青色的痣,“你知道吗?你跟夜风很像。”她用手触碰着那颗泪痣,“他的这里,也有一颗一模一样的痣。”

“是么?”男人听后轻笑起来,“真是不可思议。我以为你会说我像耶路撒冷。”

“不,”这回轮到女人笑了。她淡淡地笑,语气也是淡淡的,“没有人可以跟耶路撒冷比。他是这个城市的神。”

男人的鼻子里发出一阵冷哼。他俯下头,咬牙切齿地在女人耳边低语,“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许想别的男人。”然后,他的吻落至女人的耳垂,再到脖颈。

女人的身体蜷缩成虾子,手紧紧地抓着白色的床单。

“耶路撒冷是我的情人。” 她撇过头不去看男子,眼神望向床头那盏幽黄色的壁灯。

“那我呢?”男人发出一阵低吼。他捏着女人的下颌,强迫她看着自己,“这就是你不告诉我名字的缘由?”

女人从男人的双孔里看出一丝异样的情绪。“你生气了,”她的脸被男人捏得隐隐作疼,鼻尖冒出些汗,“我说过,萍水相逢,不问名字……”

男人的眼睛里暗流汹涌。他隐忍着,用低哑的声音告诉女人,“可是我爱上你了,”男人发颤的手伸进女人的手里。男人和女人的手大小相配,适合十指相扣。他紧紧抓着那丝希望,迫切地告诉女人,“其实我就是……”

话未落,男人听到,

“卡——”

四、《夜风与鬼》

阿爸酒肆的老板往脖子上的白毛巾打了个结,他说,好戏就要落幕了,不如进店再一起喝碗江湖酒。

导演喊“卡”的时候,男人马上从女人身上下来,脸色恢复了正常,只是额头仍冒着汗。一旁的助理立刻递上插有吸管的矿泉水,不过不是给男人。

“久子姐,辛苦了!”助理一边给女人扇着风,一边用纸巾擦去她额头上的汗珠。

女人象征性地喝了口水,示意助理停下动作后,回头看向导演,“导演,这戏杀青了吧。”

“杀青了杀青了!”导演盯着屏幕的眼睛转向女人,夸奖道,“久子你演得太好了,不愧是一线的大明星。我相信,《夜风与鬼》这部电影一定会大卖的。”

“借你吉言。”女人神色淡漠。她有些疲倦地坐下来,任由助理为她卸去了脸上的妆容。

导演丝毫不受女人态度的影响,乐呵呵地转过头,看到身后形单影只的靠在墙角里休息的男人,又摆正脸色走过去,“小路啊,虽然最后改了故事的结局,但你知道我也是为了电影好……”

“我知道。”男人点点头,他的眼神却不曾离开过前方某个人的身影,心不在焉地道,“我理解。”

男人走出拍摄棚的时候已是深夜。外面的夜风很冷,他裹紧身上灰色的长风衣,加快步伐。身后传来一阵女声,他回头看去。

“路老师。”女人踩着一双银色的高跟鞋优雅地朝他走来。她换上了一条黑色的礼裙,卸去脸上的伪装,露出她原本姣好靓丽的容貌。精致的五官,完美的身材,超高的演技和人气,男人忘了,站在他面前的女人才是这个城市的传奇,一个不可觊觎的神话。

“路老师,听说你是这部电影的原作者。”女人不失礼貌地展开一个笑颜,却未触及眼底,“我想问,如果最后电影里的女人知道了男人就是耶路撒冷,她会不会爱上男人?”

男人被问住了。他下意识地想低头思考,却强迫自己正视女人。“我不知道,”男人的话有些生涩,他选择了一个最木讷的回答,“毕竟电影里,男人最终没有告诉女人,不是吗?”

女人托着下巴盯着男人看了很久,最后还是轻笑出声来,“我知道了。”她对着男人狡黠地眨眨眼,“你知道吗?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你就是耶路撒冷。”女人耸耸肩,扬起了眉毛,“可是你不是。”

男人听着女人的话在原地愣了很久。直到女人高挑的背影消失在远处,他才回过神来,自嘲般地发出一声笑。他继续缩着身体,裹紧灰色的长风衣,匆匆向前走去。

夜深,男人一个人走过大马路,走到那座桥上。在桥的最高处,他看到远处大厦的电子屏幕上投放着电影的海报,女人高高地仰起下巴,好像在俯视着这个城市所有的一切。海报的角落里,是女人的签名——未闻久子。

可是知道了名字又能怎么样呢?

男人想。

男人和女人共同缔造了这个叫做《夜风与鬼》的城市传奇,可是人们只会记住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耶路撒冷,一个叫未闻久子。

有没有人来问过他的名字呢?

一个故事在今晚落了幕。

明天,另一个传奇会冉冉升起。

本文收录于《遇见征文集·小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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