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发再读,所以把初读先发上来。
《小团圆》看完了,流丽不如《传奇》,诙谐不如《烬余录》,更不象小说。只是最大程度上还原了张爱玲的俗——是姑姑说“你不知道哪里来的这身俗骨”的俗。人间烟火气,俗之上的不俗,是这份还原的勇气。文字的好坏在于会意文字本身,不必要加“女性”、“秘闻”之类的定语来纷争。
不知道有多少张迷看后失望?到底有些事,太真了,就不显得美。颇担心橡树——他是爱玲的铁粉,想想又不至于,怎么说也是成年人,没理由接受不了这些。喜欢一个人,谁又把谁当偶像去雾里看花,还不是因为精神上有平等共通之处。
《小团圆》别无惊喜,进门之处,步步都是熟景,中间又有太多脱空的句子,若不是熟悉张作品的读者完全会摸不着头脑,也读不通顺。但她显然是斟酌再三的,不方便说的太多,有些句子,就某名的秃头秃尾。张爱玲说借此想表达爱情幻灭之后还有点什么,我却没有看到“什么”。
她写自己的情是丑的,没有哪个地方需要人原谅或理解。比不得白流苏、葛薇龙,各有各的难处;就连霓喜强悍之中也有可怜之处,因为到底不过是恃着身体强壮,从豆渣中汲取养份。这些女主角,包括王佳芝,美丽到底为她们加了分。
张爱玲偏偏没有这些,她对自己不用这么客气,也许是不屑于,又也许是同情全施给了别人,没有配额剩下自用。
她对亲情的记恨真是长久,从书中屡次提及弟弟写给二哥哥的信可见一斑,“家门之玷”。对爱情与友情宽容的多,来自来,去自去。实际也不是因为洒脱,割得断的关系当然不必老耿耿于心,后两者都不足以影响一生。亲情是终生的关系,所以伤痛也就格外持久,如附骨之蛆。
这一本书引不起我的强烈好感,但也决引不起我对张爱玲的厌恶。她硬打碎了一个瓶子给人看,有的人喜欢碎片,有的人不喜欢,如此而已。那些秘闻实际无关紧要,即使没有《小团圆》,在其他文字中也早有对照。
喜欢张爱玲的人依然可以从中得到过去所感受到的鲜明印象。
比如她对色彩的偏爱:“带回来的土布花红柳绿,也敢穿出去了,都做了旗袍与简化的西式衫裙,像把一幅名画穿在身上,森森然快乐非凡,不大管别人的反应。”“两旁乳黄水泥阑干,太阳把蓝磁花盆里的红花晒成小黑拳头,又把海面晒褪了色,白苍苍的像汗湿了的旧蓝夏布。”
及对世情的讥俏:“她爱他们。他们不干涉她,只静静的躺在她血液里,在她死的时候再死一次。”
“不喜欢现代史,现代史打上门来了。”
张爱玲写颜色是没的说的,类似古人的“碧野朱桥当日事”,又类似“槐绿低窗暗,榴花照眼明。”顺着古典诗词的脉络,多少可以了解一些她思想的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