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五一”调休,四月最后一个周日变成上学日。换句话说,上五天学后,只能休息一天,就要投入紧张的学习。于是我女儿Daisy逃学了。
周六上午我们照旧去郊区学长笛,下午回来已是下午四点左右,Daisy开始极不情愿地做着功课,言语中处处透着对第二天上学的各种抗拒。临睡觉时,还有一项背默的功课没有完成,她大叫起来“我明天不上学!…….”。
我表示她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第二天上学,她这才半信半疑地去睡了。
妈妈的对策
第二天我没有改变主意,还是将决定权交给她,不过我提醒她几个问题:
1、决定不上学需要自行承担后果,那就是当天的课程没有听,你可能不会。这样就需要自学,作业也没有办法免掉。
2、因为妈妈要上班,没有办法在家陪你,需要你独自在家(和狗狗“花花”相伴)。
3、中午吃饭需要自行解决,她表示可以自己下面条吃(她以前可是从来没有做过的)。
4、在家需要完成的学习、运动任务,于是我们一起列清单,在妈妈下班回家前完成。
Daisy欣然接受这些,于是我帮她拿出面条、青菜、鸡蛋,关照她在家做饭的注意事项后,就出门准备上班。她冲出大门,抱着我的脖子亲了两口,才欢天喜地折返回去。看得出,对于我同意她不上学的决定,她是心存感激的。
事出有因
Daisy是个向来乖巧的孩子,怎么会突然说不上学呢?我认真想了想,分析如下:
1、周末只休息一天
2、我坚持一大早从浦东赶到去郊区上长笛课(正好顺便去上新车牌照),对此Daisy是有想法的
3、长笛老师当着我们的面说,如果只休息一天,她上海的学生通常是请假不上长笛课的
我相信,老师的话已经深入Daisy的心坎,她觉得妈妈的安排不合情理。这直接导致她后来的抗拒上学!
为什么将决定权交给她?
不想上学只是表面现象,背后的心理原因不是寻求关注,也不是自暴自弃,而是“权利斗争”。通俗地说就是:你让我上长笛课,弄得我没有时间休息,我就不去上学,争取休息的权利。
如果我强行要求她去上学,这可能让我们俩陷入一场“权利斗争”之战。上学的效果大打折扣不说,后遗症可能会很严重。
把主动权交给她,也就是我主动“缴械投降”,让她承担自然后果,这一天既没有浪费,也让她尝试自己烧饭,一举两得。
由于不上学是Daisy自己争取的权利,对于不上学带来的一系列副产品(自然后果),她轻松地选择答应。比如:独自在家、自己做饭、洗碗、遛狗等。
后来发生的一切也证实了我的推测,她不仅完成清单中的所有事项,自己煮了青菜鸡蛋面,还帮我遛狗,还以超高效率完成周日当天的作业。晚上我们娘俩开心地一起玩她自创的“保卫萝卜”游戏。
我的决定是不是纵容?
对于不上学的要求,相信绝大部分的家长是不会同意的。这会不会纵容孩子,养成不顺心就随意哭闹不上学呢?
第一:不上学不是因厌学引起的,而是权利斗争的内容,这个斗争一开始就因我的“缴械投降”而全面停火。事实也证明这一点,她心态平静详和,逃学第二天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了。
第二:试想不上学意味着要一个人独自在家,没有同学玩,还需要自己解决中饭,哪个孩子愿意长期享受这样的待遇呢?
绕不开的安全问题
将一个10岁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这在国外可能属于违法,因为牵扯一个绕不开的安全问题。
事后和几个同事交流,她们对我的决定深感意外,一是让孩子自己做中饭,觉得应该叫个外卖什么的,担心煤气的安全问题;二是独自在家的安全问题,更何况还要去遛狗什么的。
第一:Daisy是个天性谨慎的孩子,做事有分寸,考虑问题有时比我还要多虑。这是我之所以敢大胆让她独自在家并且做中饭的前提与基础,知女莫如母嘛!
第二:“放手让孩子成长”与“安全问题”永远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是只有承担一定的风险,才可能让孩子真正地长大。
以安全为籍口将孩子保护起来,比如我帮孩子叫个外卖,或者请假留在家里陪她不上学,这样的结果只会有害无益,弊端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