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长明最大的不同在于:我害怕得不到,而他害怕丢不掉。
上一次见到长明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那时候我在镇里经营一家小饭店,生意惨淡,只能勉强糊口,长明那时刚从内蒙归来,却不急着回家,背着他的蛇皮袋晃晃悠悠进了我的饭店。
长明那时候很健谈,一瓶曲水白不仅没能堵住他的嘴,反而勾出了更多心事。他跟我说在内蒙的所见所闻,他说内蒙的女人腰肢丰腴,身上有股甜腻的羊脂味;他又说内蒙的人们喝酒都喜欢牛饮,这样也不是不好,可看得多了总觉傻气;他还说起了内蒙的歌谣,他说歌谣里有些听不懂的沧桑。
后来长明摇摇头,说:“还是太年轻了。”
大概是太久没跟活人聊天,长明的这些话让我疲于应对。我起身看着窗外,天地交于一线,长河落日下,隐隐传来汽笛声。我一直站在那里,等着耳畔的聒噪渐渐变成呢喃,呢喃又变成鼾声。
说起来长明不能算是我的朋友,九年前一场矿难,他把我哥的尸体从矿区背回我家,整整四十里路,他脚上那双本来就廉价的球鞋磨出一个大洞,长明的大脚指头在洞口不安地翘着,强自维持一份尊严,一如长明本人。
我爹给他拿了五百块钱,长明犹豫了一下,捏起两张,把剩下的推回来了。
“矿塌了,有甚打算?”我爹给长明递过一支烟。
长明用双手恭恭敬敬接过来,顺手把烟别在耳朵上,搓着手梗起脖子说:“我想去趟内蒙咧,看看能寻个什么营生。”
“到了内蒙,就莫上矿上了,你命再大,大不过天去。”我爹说完这话起身回了里屋。长明不言语,盯着自己的手愣了神儿。
曲水镇里有个陈三老汉,早年得了白内障,两只眼眯成一条线,稍有风沙就泪流不止,每当这时他就要从腰间抽出那块乌黑油亮的手巾擦眼睛,让人看了觉得反胃,又不免有些可怜。
陈三老汉早年间接过他老丈人的衣钵,顶神做了神官儿,能掐会算,逢年过节还能请下神来问问吉凶。都说陈三老汉算得准,长明的爹妈于是就带着长明去算过一次,陈三老汉抓住长明的左手捏揣了半天,最终说长明是占住了马星的命,一辈子劳碌奔波,五湖四海哪里都得去,又说长明命大,再大的灾祸都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长明爹于是在神前求了一把锁给长明拴上,为的是把长明拴在身边,免去奔波之苦。
事情的发展证明了陈三老汉的灵验,长明不仅躲过了童年时的各种病灾,长大了更是躲过一次可怕的矿难。而长明爹求来的一道锁,也没能锁住长明的心,他终究还是要出门去历练一番了。
长明大概是个不信命的人吧,陈三老汉的话给了他一份保障,却不能让他完全信服。走之前长明对所有事情都做了妥善的安排,他让初中毕业的弟弟去跟修车的张四当学徒,又托我爹时常去他家看看,最后他把已经订了婚的姑娘的八字退了回去,一门好亲事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吹了。
我不知道那次矿难到底对长明造成了多大的影响,那时候只是隐约觉得长明变了,变得不那么腼腆了,变得不那么安分了。
没人知道长明在内蒙做了些什么,我们只知道长明邋邋遢遢地走了,又邋邋遢遢地回来了,除了肤色变得黑红,膀子更加粗壮,长明还是长明,没有任何变化。
长明倒是很愿意来我的饭店坐坐,他没什么钱,每次只好点一瓶曲水白,再要一碟炒花生。“长得越来越像你哥了。”长明总以这样一句话跟我搭讪——这让我感到厌倦,其实我跟我哥长得并不怎么像,而他的话总能让我想起我哥生前的音容笑貌,进而心情沉郁。
“曲水跟以前不一样了。”长明说。
“啊……可不是,你都走了快七年了。”我一边擦桌子一边随口敷衍,心里却泛起阴暗的嘲弄——长明曾经的未婚妻,在他走后也哭过闹过,但过了两个月也就慢慢好了,后来经陈三老汉做媒,她又嫁给了镇上水利站站长家二小子,两口子后来开了个招待所,两年后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日子过得红火,全镇里说起来都羡慕不已。
长明回来以前还好,人们心里惴惴地想着长明会不会在内蒙已经发了大财?会不会回来时候开着轿车搂着个外地女人?然而长明回来了,灰溜溜地回来了,蛇皮袋里没有金子也没有银子,只有几件洗得发白的迷彩服,于是人们放下心来,把几年间憋着发不出的奚落与讥讽一次性挥洒开来,把长明说成是个做着淘金梦的癞蛤蟆,丢掉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到头来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又说那女子真是好命,没让这个蠢货耽误了青春,要不哪能有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劳动人民的创造力向来是无穷无尽的,乡党们为七年前结了婚的长明和女子设计了各种各样的未来,结果无一不是以悲剧收尾。我们这种地方整日里死水一样没有生气,却难得的因为长明的回乡而掀起一阵波澜。
这些事情长明不是不知道,甚至就有人挑衅般地问他:“长明,寻不下个营生?人家招待所里招烧锅炉的哩,包吃包住,一个月能挣个一千块钱,看你有膀子力气,好歹比坐在家里强。”长明也只是笑笑,很认真的回答:“做不了做不了,在内蒙落下肺病了,煤灰扬起来可是呛不住。”于是人家就笑,说看不出来长明还害上了金贵病,受苦营生都做不成了。
长明还是笑——比起多年前,长明学会了笑,这种笑不是谄媚讨好的笑,这种笑里有种耐人寻味的寂寞,让这笑容的受众有种得到宽恕的感觉——不过也很难说镇里的人能不能看出这层意思。
“走了那许多光景,还是咱老家好。”长明搓开花生皮,作如是说。
“嗯……要不说是乡党亲乡党亲,打断骨头也连着筋咧!”我这样说着,内心却盼望他早些走,大冷的天气,我也想早些回去搂着老婆睡觉,谁耐烦在这里陪他消遣。恍惚我又有种促狭的心理,想着大概长明这些年就在荒凉的戈壁滩上流浪着,给牧民家放羊,帮农民家收秋,一腔豪情随着青春年华一起被塞外的风沙打磨殆尽,于是最终落魄归来,只好感叹一句“还是家乡好”。
只是花上七年时光换回这么个认识,不知道值也不值?
那是长明最后一次来我店里喝酒,那天他喝得格外缓慢,每一粒花生都要细心地搓去紫皮,每一杯酒都要在嘴里停留片刻才咽下——一瓶十二块钱的曲水白,让他喝出了金瓶玉液酒的神气。
喝完最后一杯,长明摇晃着站起来,走到门前看着外面稀稀落落的行人,扭头冲我一笑,说:“酒好喝,人难活唷。”说罢走出饭店,被黑夜吞没。
于是长明又走了,也许是应着陈三老汉的谶语,踏着他的马星奔波去了,人们又开始编排起他的未来,有那么几次我也参与其中,而年轻冒失的我,往往能编出最恶毒的结局,从而换来乡党们的哄堂大笑——其实人的虚荣心很简单就能满足,只要一方不大的舞台,和一群太容易被讨好的观众。
后来这样的创作渐失去了魅力,人们又开始找别的乐子。长明好像被乡党们硬生生从回忆里挤了出去,除了他的亲人,没人再能想起。
半个月前镇上来了一辆漂亮的轿车——没人认识那是什么牌子,但凭着乡下人与生俱来的敏感,人们隐隐知道这车是我们拼上几辈子也挣不来的。车上下来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人,她拿着长明的照片四处打问,好事的人拍着胸脯说自己是长明撒尿和泥长大的把子,于是坐上副驾驶,神情严肃地指引着汽车来到长明家里。
女人在长明家里呆了半个钟头就出来了,然后开着车扬长而去。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而来,又为什么而走。然而女人走后,再看长明爹娘的神情,分明是骄傲而又不屑的。
人们只好凭借着引路人的只言片语展开遐想,甚至他对于车里气味的描述都能换来一阵赞叹,故事开始变得华丽而壮烈,长明成了一个英雄救美之后拂袖而去的大豪杰,我们意淫着长明曾经拥有过的宫殿般的大房子、山珍海味拼凑出的午宴,进而想着长明现在在哪里发财呢?
长明的话题直到今天还很红火,我们带着对命运的感叹检视自身,责怪生活这个大牢笼总是困住了大部分人却只放走那么一两个幸运儿,我们悲哀地发现长明随手丢掉的却是我们穷尽一生也得不到的。
我们躺在炕上谈论着神秘的长明,憋了一泡尿却不愿下炕受冻,咒骂这天气太冷,祈祷着尿意自己消失。
不知道长明下次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他下次回来时会不会又是厌倦了异乡的灯红酒绿,然后发出“还是咱家好”的感叹?
我的内心还是盼望着他回来的,我盼望他能再搅一搅这潭死水,盼望他能再丢掉些我们得不到的东西。